第37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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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暗自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养闲人。”
  那人腾地一下跳了起来。
  他道:“我定然不是闲人!”
  这已经是叶孤城两个月内捡起来的第八个了。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叶孤城在春秋时代初来驾到人生地不熟,且别说是什么名气,连最基础的钱财都没有,唯一认识的人只有专诸,而且还是对方请他去家里吃酒。
  如果他的脸皮厚一点,在专诸家里来上个几天没有问题,甚至还能凭借对方豪侠的身份给自己找一份稍微体面一点的工作,奈何叶孤城这人吧,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都塞满了逼格,是万万不允许自己落到麻烦别人过活的地步。
  所以,他理所当然在专诸家里住了一天就走了,他准备看看这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顺便学习学习这里的风俗文字故事之类。
  没办法,就算叶孤城学识丰富,也没见得认识大篆或者籀文,这在他们的时代基本上就见不到,哪怕再了不得的才子,不可能认识没见过的文字。
  叶孤城想,现在他连字都不认识了,一夕之间退化成文盲,这世界上还有比他更加凄惨的人吗?
  偏偏叶孤城还不能让别人发现他的与众不同。
  春秋战国时代还是巫术盛行的时代,甚至连医术和巫术都不分家,人们尤信鬼神之事,他如果不给自己的出处找一个合理的解释,难免会出什么问题。
  叶孤城绝对不会小看古人,因为他知道,很多时候,活在人们口中的古人会比现代人更加聪明,而且他们还有一些现代人不会有的,很可爱的品质。
  比如说专诸,叶孤城想,除了陆小凤那样有古侠士之风的大侠,还有谁会像专诸那样豪爽可爱?
  从专诸家里出来之后,叶孤城就一直在考虑自己要做什么营生。
  他这人向来不喜欢欠别人的,但这世界上与交易有关的商业买卖都要有本金,就算是以货易货,在长江流域一带已经不是特别常见了,只有再往北的老秦人那里才比较常见。
  但是在商鞅变法还未出现的现在,与游牧民族最近的秦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蛮夷之地,更更不要说叶孤城本人根本没有能去秦的盘缠。
  他自己又是个心高气傲的,让他向专诸借钱绝无可能,更不要说自己对这里的交易行情并不了解,他自己又是个惯常做大买卖的,真的做些小买卖反而不适应。
  叶孤城在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这样看来,给他的道路不就是一条吗?
  无本买卖,赚得又多,在哪个世界哪个朝代都有。
  满足这些条件的,除了皮肉生意,就是杀手行当。
  他还是挺想得开的,如果被白云城的人知道,无论岚风还是朗月估计都要心疼死,但是叶孤城自己却适应得不错。
  他现在市井中徘徊几天,虽然叶孤城看上去显眼,但他隐蔽气息的能力着实不错,即使没有真气,也不妨碍他将自己的气息降到最低,与自然融为一体。
  即使是专诸那样的豪侠,几乎都感觉不到叶孤城的存在,充其量只觉得有什么人在盯着自己看,更不要说是其他人。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真的让专诸看见叶孤城这一手,定然会惊为天人,要他与自己比试比试。
  不说别的,就算是刺客,他将自身存在隐藏起来的方法,也不是等闲之辈能够做到的啊。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能将气息控制至此,还担心其他方面不行?
  叶孤城又想,他算是明白了,这年头有侠之成为的人,不管是豪侠还是游侠儿,那都是江湖人的前身,专业刺客说得上是杀手,但是因为恩义而行刺的那些,也可以说是江湖人。
  国人尚武,这是多少年不变的真理。
  古往今来,有很多事情都是不变的,在古老的行当更是如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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