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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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孤城在市井转悠,还没有多认识几个这年头的文字,就发现了怎么找到刺客。
  现在的刺客分为两种,一种是贵族子弟家养的死士,这种人数量并不是很多,武功也并不是很好,除了衷心之外并没有太多优点。
  刺客这种人,除了有拳拳报国之心愿意为了国家而东奔西走之外,更多都是拿钱办事,刺客要武功高,事情干得漂亮,只要给了钱,怎么样都成。
  他们大多独来独往,但是总有一两处落脚点,每个月可以去个一两次,想要找他们办事的人,也在落脚点找这些刺客,有的是留下钱,有的是要求更高要等介绍人的,只要是存在的方法,他们都给想到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挺方便的。
  他们管这地方叫易所,易的不是钱,不是货物,而是人命。
  叶孤城才找到易所得时候,简直对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不就是未来小说中出现的佣兵公会的雏形吗?真是早几千年就出现了。
  他越发不敢小觑古人。
  刺客多蒙面,因为他们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叶孤城虽然是准备通过这方法稍微存一点钱,但他还不至于真的成了藏头露尾的鼠辈,更不要说以他的武功根本不怕有人偷偷看见自己,只要是人的视线稍微在他身上停留一下,他就有所察觉,这样的人,怎么会在行刺的时候被别人知道?
  所以他还是穿了一身在人们眼中分外庄重也分外显眼的白衣,进入了易所。
  掌管易所的是一个老汉,或者他也仅仅是在这里等着,等刺客来,或者是想要找刺客的人来。
  他看上去好像在打瞌睡,但是任何人进了屋子,合起的眼睛都会猛然睁开,从瞳孔内射出一阵常人不可见的精光。
  但是叶孤城进来时,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他甚至都没有人气。
  以至于走到老汉面前,以手指叩击墙面,老汉才睁开眼睛。
  他将叶孤城从上倒下大量一遍,嘿嘿一笑道:“好俊的身手。”
  叶孤城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老汉又道:“虽然身手不错,但脸太俊俏,衣服穿得也太显眼。”
  他道:“不如换成一袭黑衣,以黑巾蒙面,又或者自毁五官,让脸模糊成一团?”
  “这样,就算是被人杀了,也不知道人从哪里来。”
  叶孤城淡淡道:“不劳费心。”
  就仿佛对方只是在与他拉家常,而不是建议他把五官都毁了。
  叶孤城道:“我自是不会让旁人看见。”
  老汉笑道:“小子狂妄!”
  但他的笑声中却听不出鄙夷,倒有一股子赞许的味道,想来是认同了叶孤城的他。
  他能看守易所,自然是有两把刷子,就算以前不是刺客,总归有好眼力,知道什么样的人是干什么事情的,什么样的刺客又有什么样的能力。
  这是很了不得的能力,不仅要能从一照面看出蛛丝马迹,还要有相人之术。
  当然,这些叶孤城时不知道的。
  老汉自然是精通相人之术的,但却不如在专诸旁边摆摊专业相人的邹老,充其量只能看出叶孤城的面相极贵,除此之外也不知道别的什么。
  但他捋一捋山羊胡子,心道,自己看了这么大半辈子的人,竟然还没有看见过如此显贵的,而且看他模样,竟然是要来做一刺客。
  就算是老汉都起了爱才之心,竟然也不同叶孤城开玩笑了,直道:“我见你应该是身份极贵之人,哪怕中间出了什么变故,都不应该沦落到此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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