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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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尔碰到一些突发情况,难免吓坏在小区内的小朋友或者行人。
  尤其是小狗碰到大狗的时候,动不动就呲牙咧嘴。
  这种情况几乎在小区里每天都能看到。
  哪怕物业三令五申,强调遛狗要牵绳,依旧有人不愿意牵绳。
  觉得这是对狗狗的束缚和压抑。
  不该约束狗狗的自由。
  而这起案件里……
  这两个女子,在外遛狗,依旧没有牵绳。
  才引发了后面的惨剧。
  男孩在明知狗狗落水的情况下去救人,善良和勇气固然可嘉,但行为的确实不可取。
  调查里。
  男孩的父母都表示,男孩不会游泳,以前也没学过游泳班。
  “可惜了……”
  青岚叹了口气。
  下水救人,一直是个技术活,更是个体力活。
  往年就发生过许多起下河救人……
  反而因为体力不支,自己溺亡的事件。
  落水的人,没有意识还好,若有意识,会拼命抓住一切救命稻草。
  救援的人一旦被抓到……
  自己体力若是不足,甚至会跟着一起沉下去!
  而且。
  若是短时间内无法救援成功,同样会耗尽体力,给自身造成危险。
  所以。
  那些经验丰富的人,一般会等到落水的人失去了意识才下水救人。
  这样救人的效率会非常高。
  也不至于把自己搭进去。
  会游泳的尚且如此,不会游泳的人下水……
  危险就更大了。
  “不过根据民事过错原则,这两个女子……应该要承担一定责任吧。”
  随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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