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节(1 / 4)
要知道沁园酒楼一楼,非常的空旷,摆满了桌椅后,至少能坐的下上千名的客人,这还不算二楼三楼的包厢费用。
“这点小钱,和咱们要做的事情比起来,算的了什么!”文官嗤笑了一笑,眸光里有着睥睨和不屑,“接下来,你自然还是小心为上,多试探试探,再说吧!”
第二日,御凤檀刚从宫里出来,远远就看到红宝石闪烁的光在自家王府前,他勾唇一笑,缓步走了过去,“博俊王,怎么,酒还没喝够,今天还要再来么?”
博俊王似乎在想什么,闻言转身,呵呵笑道:“世子昨夜饮酒数坛,今日依旧神清气爽,风度翩翩,实在是厉害啊!”
今日的御凤檀换了一袭淡蓝色勾莲叶的锦袍,银白色的披风上用银丝勾勒着祥云边,阳光下褶褶生辉,映得一张玉面愈发纯澈,两道飞斜的狭眸清明闪烁,任谁也看不出是宿醉不醒的模样。御凤檀似乎没听出他的试探,不以为意地道:“博俊王牵来的是你们落日国的马儿,今日要来赛马的么?”
两匹浑身发黑的身长腿高,健壮的马儿立在身后的侍卫旁边,长长的鬃毛在淡淡的日光下依旧有这亮泽的光,马鬃梳理的整整齐齐,将马头遮住,双眼如同玻璃珠一样晶亮,一看便是精神头十分好,又年轻健壮的公马。
这种马儿,性烈而狂野,然而在战场上,是一等一的勇猛,反应疾快,还能陪着主人一同作战,那喷出热气的鼻孔散发着无限的精力,也说明不是好驯服的。
御凤檀自然是识得货色的,目光里流露出的淡淡欣赏博俊王并没有错过,他挥挥手,那侍卫便将马儿牵过来。
“在我们落日国,好马就要配好儿郎,世子箭术一流,马术一流,这两匹马,送给你!”博俊王很是爽朗的一挥手,目光里却透着深深的打量。
御凤檀却缓缓地抬起手,收回落在马儿身上的视线,不咸不淡地道:“此等好马,便是一千匹上等骏马里也难得见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说罢,不管如何喜欢,就是不再看这两匹骏马。
那博俊王眼珠子闪现一抹满意的神色,这种马儿,他可是连大雍的皇帝老儿都没有送的,若是御凤檀一点都不犹豫的收下,他还真要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他看穿了,故意装作中计的,如今见他不肯收下,心中又放松许多,“这有什么,不过一匹马儿而已,难道比朋友还珍贵,我有心交你这个朋友,定然不会吝啬的!”
御凤檀云淡风轻的一笑,声音柔和,“交朋友也不是用送的礼物来衡量,难道博俊王没有听过,君子之交淡如水么,这样的礼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要。”他说着,嘴角的笑容微微的一收,眼底透出几分不满。
博俊王见此,大声道:“好,好,你们大雍人的规矩太多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既然这马你不要,那与我一起到赛马,总是可以的吧,这样的要求,你要是都拒绝,那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御凤檀似是犹豫,又看了那打了一个响鼻的骏马,似乎最终还是拒绝不了男儿对骏马的向往,旋即道:“既然博俊王都这样说了,那我便与你赛上一赛!”
博俊王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男人嘛,特别是上过战场的男人,除了美人,最难拒绝的就是一等一的好马了,御凤檀是个爱美人爱到骨子里的,又是大将军,怎么会拒绝得了,不能收下这样举世难得一见的好马。
云卿正收拾了东西,外头有丫鬟探了探头,问儿转身出去听了话,回来道:“世子妃,世子说中午不回来用膳,他和博俊王骑马去了。”
“好,我知道了。”云卿像是想到了什么,抿唇一笑,到了傍晚的时候,御凤檀才从外头回来,一张脸在冰雪里吹的透着一股子冷气,云卿将他外头的披风拉了下来,递给流翠后,又端了早温在炉子上的参片野鸡汤过来,“回来了,吹了一下午的冷风,感觉如何?”
御凤檀接过汤吹了吹,笑道:“那马确实是不错,比我以前骑过的那些马,速度更快,更稳,落地又轻,四蹄长,跑起来简直可以和风同速!”
云卿看他的样子笑了一笑,“博俊王倒也真舍得,这次是骏马,下次不知道又是什么了,总之是让人无法拒绝的东西啊。”
喝了爱妻的鸡汤,御凤檀全身暖和了不少,眸子里氤氲了冰暖交织的雾气,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肯定是要使尽浑身解术来的,我就看看落日国到底有多少宝贝可以让我玩个够!”
博俊王和瑾王府来往密切的事情迅速的传开来,从上元节那一日,为了和瑾王世子道歉,大摆宴席在沁园酒楼,耗费巨银之后,又用落日国的神勇骏马,漂亮的宝石,强劲的弓箭邀请世子与他一起,并且经常到瑾王府去做客,和瑾王世子,还有世子妃都保持着相当好的关系。众人都说这瑾王世子是好脾气,竟然连当初当众抢自己妻子的人都能容忍,如此风度迷人的世子竟然与那粗俗不堪的博俊王混做了一堆,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理喻。
渐渐的传言又说出了其他的东西,说肃北的瑾王府和落日国隔得非常近,这博俊王是故意拉拢世子的,所以才会在殿上挑着世子妃来抢,就是为了找到借口和世子接近,毕竟如今瑾王年纪已大,手中又没有实权,不像世子,既是下一届瑾王的接班人,又受明帝的器重,领了京卫营指挥使的差。
当然,这个消息里面所包含的意思实在太深刻,所以都是私底下流传,并没有沸沸扬扬的传播。
而四皇子在府中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脸色很微妙的变化了一次,这些天,他在府中,真正是在修身养性,汶老太爷是每日到他府中替他把脉,开药,看诊,被这件比天大的烦心事缠着,他倒没心理其他事情了。也因祸得福,明帝倒是派了人来问了他的情况,貌似对他的态度也渐渐缓和了起来。
他端起手边棕黑色的药,面无表情的一口饮了下去,舌头被苦药麻的没有滋味,他又端起桌上的茶一口饮尽,旁边的丫鬟将药碗收了下去,擦了擦嘴后,四皇子方望着在等待的辛旷,慢慢地道:“博俊王那群人,是这么跟你说的吗?”
辛旷等待了半天,也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的迹象,见四皇子开口,往前一步,略为尖利的声音放低了,恭敬答道:“是的,那边说,殿下上次和他谈条件,没有谈成,也没关系,他那边很有诚意合作,已经将所有事情都计划好了,到时候只要殿下略微推波助澜一番,一切便能达到大家的目的。”
四皇子微微扯了扯嘴角,眼神淡漠。哼,落日国愚蠢的博俊王,他上次那样明目张胆的来他的府邸,他若是答应了,不是摆明了给别人抓把柄么,当他是傻子!手指在桌面弹了几下,四皇子抬起幽黑的眸子,“他的计划,你说说。”
新春一过,日子就过的特别快,转眼已经出了正月,到了枝头嫩芽怯生生探出头的初春时节。博俊王终于在大雍欣赏够,向明帝辞行,恰逢这一日是二月初二龙抬头的日子,素有“皇娘送饭,御驾亲耕”的说法,到了这一日,帝王要举行重大的仪式,让文武百官跟随他到地里去亲自体验一番耕种的辛劳,以此来让锦衣玉食的帝王明白粮食的,从而更加勤政爱民。
当然,作为国家的帝王,定然不会和普通的人一般,真正撩起裤腿到田中去插秧干活,可风俗不可破,于是在皇宫里有一片土地,是专门用来主持这项仪式的,伟大的皇帝陛下在旁边用金锄头锄上两下,就算完成了。
虽然说是装模作样,可是这个仪式也是有敬龙王,祈求春雨延绵,收获丰盛的意思,所以非常盛大。 ↑返回顶部↑
“这点小钱,和咱们要做的事情比起来,算的了什么!”文官嗤笑了一笑,眸光里有着睥睨和不屑,“接下来,你自然还是小心为上,多试探试探,再说吧!”
第二日,御凤檀刚从宫里出来,远远就看到红宝石闪烁的光在自家王府前,他勾唇一笑,缓步走了过去,“博俊王,怎么,酒还没喝够,今天还要再来么?”
博俊王似乎在想什么,闻言转身,呵呵笑道:“世子昨夜饮酒数坛,今日依旧神清气爽,风度翩翩,实在是厉害啊!”
今日的御凤檀换了一袭淡蓝色勾莲叶的锦袍,银白色的披风上用银丝勾勒着祥云边,阳光下褶褶生辉,映得一张玉面愈发纯澈,两道飞斜的狭眸清明闪烁,任谁也看不出是宿醉不醒的模样。御凤檀似乎没听出他的试探,不以为意地道:“博俊王牵来的是你们落日国的马儿,今日要来赛马的么?”
两匹浑身发黑的身长腿高,健壮的马儿立在身后的侍卫旁边,长长的鬃毛在淡淡的日光下依旧有这亮泽的光,马鬃梳理的整整齐齐,将马头遮住,双眼如同玻璃珠一样晶亮,一看便是精神头十分好,又年轻健壮的公马。
这种马儿,性烈而狂野,然而在战场上,是一等一的勇猛,反应疾快,还能陪着主人一同作战,那喷出热气的鼻孔散发着无限的精力,也说明不是好驯服的。
御凤檀自然是识得货色的,目光里流露出的淡淡欣赏博俊王并没有错过,他挥挥手,那侍卫便将马儿牵过来。
“在我们落日国,好马就要配好儿郎,世子箭术一流,马术一流,这两匹马,送给你!”博俊王很是爽朗的一挥手,目光里却透着深深的打量。
御凤檀却缓缓地抬起手,收回落在马儿身上的视线,不咸不淡地道:“此等好马,便是一千匹上等骏马里也难得见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说罢,不管如何喜欢,就是不再看这两匹骏马。
那博俊王眼珠子闪现一抹满意的神色,这种马儿,他可是连大雍的皇帝老儿都没有送的,若是御凤檀一点都不犹豫的收下,他还真要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他看穿了,故意装作中计的,如今见他不肯收下,心中又放松许多,“这有什么,不过一匹马儿而已,难道比朋友还珍贵,我有心交你这个朋友,定然不会吝啬的!”
御凤檀云淡风轻的一笑,声音柔和,“交朋友也不是用送的礼物来衡量,难道博俊王没有听过,君子之交淡如水么,这样的礼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要。”他说着,嘴角的笑容微微的一收,眼底透出几分不满。
博俊王见此,大声道:“好,好,你们大雍人的规矩太多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既然这马你不要,那与我一起到赛马,总是可以的吧,这样的要求,你要是都拒绝,那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御凤檀似是犹豫,又看了那打了一个响鼻的骏马,似乎最终还是拒绝不了男儿对骏马的向往,旋即道:“既然博俊王都这样说了,那我便与你赛上一赛!”
博俊王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男人嘛,特别是上过战场的男人,除了美人,最难拒绝的就是一等一的好马了,御凤檀是个爱美人爱到骨子里的,又是大将军,怎么会拒绝得了,不能收下这样举世难得一见的好马。
云卿正收拾了东西,外头有丫鬟探了探头,问儿转身出去听了话,回来道:“世子妃,世子说中午不回来用膳,他和博俊王骑马去了。”
“好,我知道了。”云卿像是想到了什么,抿唇一笑,到了傍晚的时候,御凤檀才从外头回来,一张脸在冰雪里吹的透着一股子冷气,云卿将他外头的披风拉了下来,递给流翠后,又端了早温在炉子上的参片野鸡汤过来,“回来了,吹了一下午的冷风,感觉如何?”
御凤檀接过汤吹了吹,笑道:“那马确实是不错,比我以前骑过的那些马,速度更快,更稳,落地又轻,四蹄长,跑起来简直可以和风同速!”
云卿看他的样子笑了一笑,“博俊王倒也真舍得,这次是骏马,下次不知道又是什么了,总之是让人无法拒绝的东西啊。”
喝了爱妻的鸡汤,御凤檀全身暖和了不少,眸子里氤氲了冰暖交织的雾气,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肯定是要使尽浑身解术来的,我就看看落日国到底有多少宝贝可以让我玩个够!”
博俊王和瑾王府来往密切的事情迅速的传开来,从上元节那一日,为了和瑾王世子道歉,大摆宴席在沁园酒楼,耗费巨银之后,又用落日国的神勇骏马,漂亮的宝石,强劲的弓箭邀请世子与他一起,并且经常到瑾王府去做客,和瑾王世子,还有世子妃都保持着相当好的关系。众人都说这瑾王世子是好脾气,竟然连当初当众抢自己妻子的人都能容忍,如此风度迷人的世子竟然与那粗俗不堪的博俊王混做了一堆,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理喻。
渐渐的传言又说出了其他的东西,说肃北的瑾王府和落日国隔得非常近,这博俊王是故意拉拢世子的,所以才会在殿上挑着世子妃来抢,就是为了找到借口和世子接近,毕竟如今瑾王年纪已大,手中又没有实权,不像世子,既是下一届瑾王的接班人,又受明帝的器重,领了京卫营指挥使的差。
当然,这个消息里面所包含的意思实在太深刻,所以都是私底下流传,并没有沸沸扬扬的传播。
而四皇子在府中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脸色很微妙的变化了一次,这些天,他在府中,真正是在修身养性,汶老太爷是每日到他府中替他把脉,开药,看诊,被这件比天大的烦心事缠着,他倒没心理其他事情了。也因祸得福,明帝倒是派了人来问了他的情况,貌似对他的态度也渐渐缓和了起来。
他端起手边棕黑色的药,面无表情的一口饮了下去,舌头被苦药麻的没有滋味,他又端起桌上的茶一口饮尽,旁边的丫鬟将药碗收了下去,擦了擦嘴后,四皇子方望着在等待的辛旷,慢慢地道:“博俊王那群人,是这么跟你说的吗?”
辛旷等待了半天,也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的迹象,见四皇子开口,往前一步,略为尖利的声音放低了,恭敬答道:“是的,那边说,殿下上次和他谈条件,没有谈成,也没关系,他那边很有诚意合作,已经将所有事情都计划好了,到时候只要殿下略微推波助澜一番,一切便能达到大家的目的。”
四皇子微微扯了扯嘴角,眼神淡漠。哼,落日国愚蠢的博俊王,他上次那样明目张胆的来他的府邸,他若是答应了,不是摆明了给别人抓把柄么,当他是傻子!手指在桌面弹了几下,四皇子抬起幽黑的眸子,“他的计划,你说说。”
新春一过,日子就过的特别快,转眼已经出了正月,到了枝头嫩芽怯生生探出头的初春时节。博俊王终于在大雍欣赏够,向明帝辞行,恰逢这一日是二月初二龙抬头的日子,素有“皇娘送饭,御驾亲耕”的说法,到了这一日,帝王要举行重大的仪式,让文武百官跟随他到地里去亲自体验一番耕种的辛劳,以此来让锦衣玉食的帝王明白粮食的,从而更加勤政爱民。
当然,作为国家的帝王,定然不会和普通的人一般,真正撩起裤腿到田中去插秧干活,可风俗不可破,于是在皇宫里有一片土地,是专门用来主持这项仪式的,伟大的皇帝陛下在旁边用金锄头锄上两下,就算完成了。
虽然说是装模作样,可是这个仪式也是有敬龙王,祈求春雨延绵,收获丰盛的意思,所以非常盛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