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节(2 / 4)
刚巧博俊王要辞行,于是将此活动与欢送宴并与一起,朝中文武百官,上下臣子,有品级的诰命夫人,得封的千金,都必须要来参加。
这一次博俊王没有带着他的十三妃,谁都知道自从第一次来到大雍的宴会之后,博俊王就对她发怒,失去了宠爱,什么时候都不带着她在身边,将她关在屋子里不许出来。对于这样一个虽然有着和贵顺郡主一样的面容,但是无足轻重的女人,没有人会投以过多的注意力。
今日天色清朗,春风料峭也抵挡不住和熹的微暖的日光从天空洒下,便是没有多大的热度,但是望着那一片金色,便会觉得暖和许多。
因为发生了上次十三妃身带暗器的事情,这一次的检查比以往更加的严密,每一个进来的臣子都要经过搜身,保证绝对的安全性。
博俊王跟御凤檀两人走了过来,到了专门负责检查的暗室之中,内侍已经在一旁伺候着,让两人除下衣物。
“怎么这么麻烦,不是说让我去看什么典礼的么,如何还要检查,莫非还怕我带了你们皇宫的宝贝不成!”博俊王一甩袖子,满脸的不耐烦,棕色的胡子随着他说话在下巴抖动。
御凤檀张开双臂,十分自然的让内侍搜身,对着他笑道:“你也莫要不耐烦,之前你那十三妃毒针还好射的是我,若是射到的是陛下,只怕博俊王你今天也别想站在这里了!”
博俊王目光一紧,眼眸之中露出几分狠毒之色,御凤檀这句话玩笑之余,又带着一抹严肃。既说明了为什么要搜身的原因,又讲出了当日十三妃的事情,并不是没有过,若是换了是明帝,事情就要严重得了了。跟御凤檀相处的这些时间,他也知道,面前这个年轻人虽然看起来悠闲散漫,可绝对不是好惹的,有时候随便说上一句话,都能让他心惊许久。他手指微微紧了紧,也和御凤檀一样张开手臂,“怕什么,当上一国之主,那就得有霸气,这些明刀暗箭的要是有人敢来,就立即让他好看,看他以后还有没有人敢这么做!”
御凤檀听到他的话,微微一笑,“是啊,若是有人敢这么做,肯定是要他好看的!”
除了他们两人外,还有其他的男宾也一个个的走进来,见到他们两人,不免目光里有着打量,看看这当日情敌,如今还一同游玩的身份,神色都显得有些怪异。
“博俊王,世子,你们可以进去了。”内侍检查过,没有在两人身上发现可疑的东西,便伸手请道。
御凤檀从容不迫的整理好衣裳,与博俊王朝着前方众人集聚的地方行去,博俊王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感兴趣,拉着御凤檀,让他介绍周围的那些祭天所用的器具和摆设。
明帝上香之后,便接过礼部递来的帮着红纱的锄头,走到了御用的一块小田地旁边,对着那田锄了下去。
云卿目光落在那一片早就由宫人锄好的土地上,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讽笑,她曾经到过乡下的庄子,知道真正的农人是怎么耕种的,他们穿着薄薄的汗衫,赤着脚,卷起裤脚,一步一步的踏踏实实踩在土地上,汗水洒在土地上,那才是真正的耕种,而明帝,一身紫貂锦袍,华丽的五龙纹镶嵌了各种珍贵的宝石和珍珠,金铸的锄头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一切都与辛劳两个字扯不上半点关系。
她对眼前这些没有兴趣,转而去看御凤檀,便见其他朝臣,都依次按照各自的品级和身份,都开始了这一个程序。
瑾王今日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明帝唤了他几声后,他才回过神来,视线落在金色的锄头上,恭声道:“臣在。”
“来,你作为朕的弟弟,多年没有参加这二月二的仪式了,朕完成了,下一个就由你接手了!”明帝多年养尊处优,动了几下后,浑身都出了一层薄汗,接过魏宁递来的手绢,擦了额头的汗,微笑的说道。
他说话的声音很是亲切,然而瑾王的眸子却连连紧缩,“陛下,臣的手臂前日在外面撞到了,如今正使不得一点力气,今日众多臣子都在,就莫要让臣这个拿不动的人再来,几位皇子正是年轻力壮,让他们来体验,将来才能更好的使我大雍繁华昌盛啊。”
人群里一片寂静,云卿冷笑一声,明帝在位二十余年,对瑾王依旧不放心,刚才那句话里的意味十足,什么是下一个就由你接手了,这不是隐含的试探么,若是瑾王糊里糊涂的就将金锄头接了过去,在明帝的严重,只怕就会变成觊觎他的位置,一心想要取而代之。
她的目光落在这位逍遥自在,每日就去钓钓鱼,下下棋,要么就去青楼酒馆听曲寻花的公公,对于他爱好美人这个习惯,云卿不知可否,可若是二十余年,最上面的那位都把自己当作眼中钉,时时刻刻都在防备,在试探,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觉得压力巨大,难以忍受吧。
她记得自己也曾经找过,知道瑾王是先帝的第九子,他的母亲福妃出生于淮北的大族,自瑾王出世后,明理博论,机敏过人,更是武艺超群,擅兵法谋略,在他幼时曾将开国乾帝当作目标,誓要将大雍的国土再次扩张,而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军营历练,后来便开始上战场,一次次的胜仗给他赢得了莫大的声望,朝中支持他继位的大臣不在少数。
但是先帝在最后,却属意于默默无闻的三皇子,也就是如今的明帝,那时候的明帝根本就毫不起眼,在东太后所出的嫡子二皇子,齐妃所出的六皇子,德妃所出的九皇子光芒下,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简直就是一匹杀出来的黑马,所以才造成二皇子的极度不服,发生了后来的四王之乱。
大概因为知道自己无母族可靠,在朝中威望甚小,所以在元后去世之后没多久,明帝就将薛皇后扶上了皇位,而薛家也因为女儿是皇后,全心全意的辅佐明帝,渐渐的明帝才坐到今日的威严帝皇。
以前的事情给人留下的印象太深,免不了时时刻刻都放不下心,就像御凤檀说的,坐上了那个最高的位置,反而不安稳了。
就在她沉思的时刻,一个小内侍将沉重的金锄头递给御凤檀的时候,像是因为太过沉重,一下没有拿好,反而撞到了御凤檀的身上,跌到了地上,他连忙跪下来的求饶,站在御凤檀身旁的辛旷则一脸的责怪,“你怎么可以这样鲁莽,竟然连锄头都握不好……”说罢,蹲下手就准备去捡,然而他突然发出了一道惊疑之声,喊道:“咦,世子,你的名册掉了!”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落在了地上牛皮的册子之上,看起来不是很厚,不是很新,然而来参加这种场合带一本册子在身上是要做什么。
明帝正坐在亭子里歇息,看到这边人员耸动,扬声道:“发生什么事了?”
辛旷上前,将那册子快速的抢在人前捡了起来,转身朝着明帝道,“陛下,从世子身上掉下一本册子,好似记录了一些东西,臣等正觉得奇怪呢。”
“册子?”明帝紧皱了眉头,从没听说过御凤檀勤于读书,卷不离身,这册子……
瑾王微微侧目,朝着儿子所在的方向望去,但见他也拧着两道长眉,眼底露出惊疑不定的神色,“陛下,这册子不是臣掉出来的。” ↑返回顶部↑
这一次博俊王没有带着他的十三妃,谁都知道自从第一次来到大雍的宴会之后,博俊王就对她发怒,失去了宠爱,什么时候都不带着她在身边,将她关在屋子里不许出来。对于这样一个虽然有着和贵顺郡主一样的面容,但是无足轻重的女人,没有人会投以过多的注意力。
今日天色清朗,春风料峭也抵挡不住和熹的微暖的日光从天空洒下,便是没有多大的热度,但是望着那一片金色,便会觉得暖和许多。
因为发生了上次十三妃身带暗器的事情,这一次的检查比以往更加的严密,每一个进来的臣子都要经过搜身,保证绝对的安全性。
博俊王跟御凤檀两人走了过来,到了专门负责检查的暗室之中,内侍已经在一旁伺候着,让两人除下衣物。
“怎么这么麻烦,不是说让我去看什么典礼的么,如何还要检查,莫非还怕我带了你们皇宫的宝贝不成!”博俊王一甩袖子,满脸的不耐烦,棕色的胡子随着他说话在下巴抖动。
御凤檀张开双臂,十分自然的让内侍搜身,对着他笑道:“你也莫要不耐烦,之前你那十三妃毒针还好射的是我,若是射到的是陛下,只怕博俊王你今天也别想站在这里了!”
博俊王目光一紧,眼眸之中露出几分狠毒之色,御凤檀这句话玩笑之余,又带着一抹严肃。既说明了为什么要搜身的原因,又讲出了当日十三妃的事情,并不是没有过,若是换了是明帝,事情就要严重得了了。跟御凤檀相处的这些时间,他也知道,面前这个年轻人虽然看起来悠闲散漫,可绝对不是好惹的,有时候随便说上一句话,都能让他心惊许久。他手指微微紧了紧,也和御凤檀一样张开手臂,“怕什么,当上一国之主,那就得有霸气,这些明刀暗箭的要是有人敢来,就立即让他好看,看他以后还有没有人敢这么做!”
御凤檀听到他的话,微微一笑,“是啊,若是有人敢这么做,肯定是要他好看的!”
除了他们两人外,还有其他的男宾也一个个的走进来,见到他们两人,不免目光里有着打量,看看这当日情敌,如今还一同游玩的身份,神色都显得有些怪异。
“博俊王,世子,你们可以进去了。”内侍检查过,没有在两人身上发现可疑的东西,便伸手请道。
御凤檀从容不迫的整理好衣裳,与博俊王朝着前方众人集聚的地方行去,博俊王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感兴趣,拉着御凤檀,让他介绍周围的那些祭天所用的器具和摆设。
明帝上香之后,便接过礼部递来的帮着红纱的锄头,走到了御用的一块小田地旁边,对着那田锄了下去。
云卿目光落在那一片早就由宫人锄好的土地上,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讽笑,她曾经到过乡下的庄子,知道真正的农人是怎么耕种的,他们穿着薄薄的汗衫,赤着脚,卷起裤脚,一步一步的踏踏实实踩在土地上,汗水洒在土地上,那才是真正的耕种,而明帝,一身紫貂锦袍,华丽的五龙纹镶嵌了各种珍贵的宝石和珍珠,金铸的锄头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一切都与辛劳两个字扯不上半点关系。
她对眼前这些没有兴趣,转而去看御凤檀,便见其他朝臣,都依次按照各自的品级和身份,都开始了这一个程序。
瑾王今日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明帝唤了他几声后,他才回过神来,视线落在金色的锄头上,恭声道:“臣在。”
“来,你作为朕的弟弟,多年没有参加这二月二的仪式了,朕完成了,下一个就由你接手了!”明帝多年养尊处优,动了几下后,浑身都出了一层薄汗,接过魏宁递来的手绢,擦了额头的汗,微笑的说道。
他说话的声音很是亲切,然而瑾王的眸子却连连紧缩,“陛下,臣的手臂前日在外面撞到了,如今正使不得一点力气,今日众多臣子都在,就莫要让臣这个拿不动的人再来,几位皇子正是年轻力壮,让他们来体验,将来才能更好的使我大雍繁华昌盛啊。”
人群里一片寂静,云卿冷笑一声,明帝在位二十余年,对瑾王依旧不放心,刚才那句话里的意味十足,什么是下一个就由你接手了,这不是隐含的试探么,若是瑾王糊里糊涂的就将金锄头接了过去,在明帝的严重,只怕就会变成觊觎他的位置,一心想要取而代之。
她的目光落在这位逍遥自在,每日就去钓钓鱼,下下棋,要么就去青楼酒馆听曲寻花的公公,对于他爱好美人这个习惯,云卿不知可否,可若是二十余年,最上面的那位都把自己当作眼中钉,时时刻刻都在防备,在试探,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觉得压力巨大,难以忍受吧。
她记得自己也曾经找过,知道瑾王是先帝的第九子,他的母亲福妃出生于淮北的大族,自瑾王出世后,明理博论,机敏过人,更是武艺超群,擅兵法谋略,在他幼时曾将开国乾帝当作目标,誓要将大雍的国土再次扩张,而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军营历练,后来便开始上战场,一次次的胜仗给他赢得了莫大的声望,朝中支持他继位的大臣不在少数。
但是先帝在最后,却属意于默默无闻的三皇子,也就是如今的明帝,那时候的明帝根本就毫不起眼,在东太后所出的嫡子二皇子,齐妃所出的六皇子,德妃所出的九皇子光芒下,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简直就是一匹杀出来的黑马,所以才造成二皇子的极度不服,发生了后来的四王之乱。
大概因为知道自己无母族可靠,在朝中威望甚小,所以在元后去世之后没多久,明帝就将薛皇后扶上了皇位,而薛家也因为女儿是皇后,全心全意的辅佐明帝,渐渐的明帝才坐到今日的威严帝皇。
以前的事情给人留下的印象太深,免不了时时刻刻都放不下心,就像御凤檀说的,坐上了那个最高的位置,反而不安稳了。
就在她沉思的时刻,一个小内侍将沉重的金锄头递给御凤檀的时候,像是因为太过沉重,一下没有拿好,反而撞到了御凤檀的身上,跌到了地上,他连忙跪下来的求饶,站在御凤檀身旁的辛旷则一脸的责怪,“你怎么可以这样鲁莽,竟然连锄头都握不好……”说罢,蹲下手就准备去捡,然而他突然发出了一道惊疑之声,喊道:“咦,世子,你的名册掉了!”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落在了地上牛皮的册子之上,看起来不是很厚,不是很新,然而来参加这种场合带一本册子在身上是要做什么。
明帝正坐在亭子里歇息,看到这边人员耸动,扬声道:“发生什么事了?”
辛旷上前,将那册子快速的抢在人前捡了起来,转身朝着明帝道,“陛下,从世子身上掉下一本册子,好似记录了一些东西,臣等正觉得奇怪呢。”
“册子?”明帝紧皱了眉头,从没听说过御凤檀勤于读书,卷不离身,这册子……
瑾王微微侧目,朝着儿子所在的方向望去,但见他也拧着两道长眉,眼底露出惊疑不定的神色,“陛下,这册子不是臣掉出来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