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 / 4)
向阳选了几根,小心避开新发出的小苗,在根部用弯刀砍断,顺势拉出,丢给向辉,向辉掂了下,一根至少也有五六斤。向阳想了一下,觉得家里的人多,怕不够分,又砍了几根。
本来说出来砍甘蔗就是个借口,他是看小萱早早的进了屋子,没过一会儿向辉也进去了,猜想是小萱怕杀猪,这才找了个理由出来,甘蔗地离的比较远,等他们回去,估计就杀完了。
向辉利索的扒了几张甘蔗叶子,把所有的甘蔗捆一起,拖着就回家,也该庆幸这都时间天气好,不然拖回家肯定全是泥!
回到家,果然猪都杀完了,正在用开水烫准备去毛,只见杀猪佬一手拿着提壶往猪身上浇开水,另一只手拿着个像厚铁片的东西使劲儿刮,猪毛就掉下来一片。大堂伯走过去也拿起一个铁片刮起来,刮毛要迅速,趁着热水烫过,几下就刮下来了,要是水冷了,这毛就不容易弄掉。向大伯拿了个筛子,把刮下来的猪鬃毛捡起来,晒干后用来做刷子,这种自制的刷子用途广泛,刷衣服,刷鞋子好用的很。
向鸿几个看到向阳他们带回来的甘蔗,都围了过来,别误会,不是馋甘蔗了,他们村子谁家都有,他们是准备比赛“砍甘蔗”。
这个“砍甘蔗”不是说从地里砍下来,而是把一根甘蔗直立放地上,放开手,用弯刀沿着甘蔗尾部直立的快速的劈下去,要是第一个人没有劈到底,那就沿着劈下的末尾平着削去,第二个继续劈,最后比谁劈的长。
——要是这根甘蔗是买的,那劈得短的人就得付钱,而赢了的人就可以免费把自己劈的那段带回去自己吃。当然,围观的人也可下注,不得不说,在扑克牌没有广泛流行开的现在,对于善于各种争强好胜的雄性来说,什么东西都是可以拿来比较的。
向阳看到几人过来,也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大家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向阳去城里面读书而变淡,十几年的感情,不是一时的离开就可以消去的。
利索的削去甘蔗尾部的叶子,留下短短的一截叶子,再砍去尾部,甘蔗的尾部味道寡淡,一般是不吃的,但也不会扔掉,留下来埋在土里第二年做种。
比“砍甘蔗”一般是两到三个人,多了也发挥不开,一根甘蔗就那么长,技术好的可以一次性的劈到底,所以,要是人多的话就要选代表出来。
向阳选了几根比较直而且大小适中的甘蔗,示意大家跟着他,这个活动是必须避开大人的,因为在大人看来,好好一根甘蔗,不吃用来劈着玩,不是浪费是什么,他们才不会管你这劈过的甘蔗是不是会吃掉。
向小萱跟着他们来到屋后,她是没份参加,跟着也是凑热闹,反正即使被发现了,被骂的也不会是她,谁叫她是被带着的......
到屋后时代表已经选出来,向家这边是向泽——别看他年龄最小,灵活性却是最好的,反应最快,就连他亲哥向鸿也是比不上的,另外一方是向小萱不认识的村里一个大约十七八的男孩子。
两人划拳决定先后,别小看这个顺序,先劈的,甘蔗太长,稳定性差,立在那里很快就倒了,但要是技术好,一次就可以劈到一半多,第二个不用上场就输了;第二个上的,经过第一个劈了,甘蔗变短,稳定性好了,就比较好劈,问题是有时候捞不着上场,所以,第二个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祈祷第一个失手。
十来个半大的小子凑在一起,要想不被发现那是不太可能的,这不,向泽刚准备劈下去,刀都举起来了,只待另一只手放开甘蔗就用力劈下去,就听到堂伯母一声吆喝:“你们这些‘背时’的,又糟蹋甘蔗!”
☆、第七十四章 年前(三)
向泽差点没劈到自己的手,不过他的反应着实快,在听到他亲妈声音的一瞬间就着本来举起准备劈下的弯刀轻轻地放到甘蔗上,上下刮动起来,从地里砍回来的甘蔗比较脏,表皮上有层黑呼呼的脏东西,在吃之前要么用湿帕子擦干净,要么用刀刮去一层薄薄的表皮,“妈,我正在刮甘蔗呢,什么糟蹋?”
向小萱看的傻眼,不愧是反应快,这都能转回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奥斯卡演技?堂伯母也没有抓到现行,只笑骂了几句就回前面去了,她的事情还多着呢,“回去吧,家里忙着呢,你们几个帮着搬点东西也行啊!”
经过这一打岔,大家也没了兴致,索性把带出来的几根甘蔗分了,向小萱分到了中间的两节,这种甘蔗,前面的太硬,又太甜,尾巴上的又太不甜,只有中间的最好吃。
回到前面,三头大肥猪都打理干净了,杀猪佬把猪头和猪蹄切了下来,只剩下个身子,用连环扣钩挂在晒坝边上的一颗树上,准备开肠破肚。向小萱见没自己什么事,就去了厨房准备看看有什么她能帮得上的,看着样子,晚上至少有三四桌人吃饭,只有几个伯母怕是忙得很。
厨房里正在“紧旺子”,就是把凝固了的猪血划成小块,倒在温水里煮到*分熟,便于保存,吃的时候也比较方便。看到向小萱进去,大伯母从小灶里掏了几个东西出来,放在地上,对小萱招了招手,示意她过去。
向小萱蹲下,待看清地上东西的时候,有种惊喜的感觉,原来是几个烤红薯,热气腾腾的,散发着浓浓的红薯香味,还伴着一股焦香。
“今天我们娘几个也吃一回独食!”张翠花挑了一个最大的用菜叶子包好递给向小萱,“刚掏出来的,小心烫!”又把剩下的几个也用菜叶子包好,递给来帮忙的两个堂嫂,自己拿了一个,小萱发现还剩下一个,估计是给向奶奶留的。
向小萱小心的接过,即使有菜叶子在下面垫着,还是很烫,红薯的两端都烧焦了,黑呼呼的。小心的从中间掰开,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深吸一口气,想把所有的香味都吸进肺里,一点都不想浪费在空气里。
掰开的红薯黄橙橙的,冒着白烟,不顾烫,冲着最中间的地方小小的咬了一口,好烫,不过好好吃,香、糯、甜,充斥在小小的口腔中,却交汇成一种不满足,好想咬上一大口,不过是在太烫了,只能慢慢的吃。一边吃,一边在心里回味,炭火慢烤的味道和以后大街小巷在卖的味道完全不一样,也要香的多。
“每次看小萱吃东西,都觉得东西好吃多了!”张翠花三两口吃完,扔掉菜叶子,拍拍手,把已经煮好的猪血捞出来,放在两个大的筲箕里滴干水,估计一会儿就会有同村的人来要,猪血不值钱,关系一般的不好意思直接上门吃饭的,来要一两个回去自己煮汤,沾沾喜气。
两个堂伯母也吃完了,准备摘菜,准备工作比较多,先把该洗洗切切的弄好,不然吃饭肯定会很晚,等外面收拾好,把肉什么的拿过来,那他们就可以开始准备晚饭了。
“小萱,去叫你向阳哥到地里割点韭菜和芹菜,早上你们没割!”张翠花摘到一半,发现少了几样,马上补救。
早上是他们几个孩子去摘的菜,所以小萱很清楚有些什么菜,“大伯母,地里就没有韭菜和芹菜!”
张翠花拍了一下头,忘了给他们说,今年下半年村里另一户修房子,占了他们家一点地,就把另一处的一小块地换给他们,她看那地不大,不好种其它的,又离他们家近,就在那种菜了,几个孩子不知道,还以为菜都种在以前的菜地里,“你去给向阳说,就在屋侧面,挨着赵家的菜地。” ↑返回顶部↑
本来说出来砍甘蔗就是个借口,他是看小萱早早的进了屋子,没过一会儿向辉也进去了,猜想是小萱怕杀猪,这才找了个理由出来,甘蔗地离的比较远,等他们回去,估计就杀完了。
向辉利索的扒了几张甘蔗叶子,把所有的甘蔗捆一起,拖着就回家,也该庆幸这都时间天气好,不然拖回家肯定全是泥!
回到家,果然猪都杀完了,正在用开水烫准备去毛,只见杀猪佬一手拿着提壶往猪身上浇开水,另一只手拿着个像厚铁片的东西使劲儿刮,猪毛就掉下来一片。大堂伯走过去也拿起一个铁片刮起来,刮毛要迅速,趁着热水烫过,几下就刮下来了,要是水冷了,这毛就不容易弄掉。向大伯拿了个筛子,把刮下来的猪鬃毛捡起来,晒干后用来做刷子,这种自制的刷子用途广泛,刷衣服,刷鞋子好用的很。
向鸿几个看到向阳他们带回来的甘蔗,都围了过来,别误会,不是馋甘蔗了,他们村子谁家都有,他们是准备比赛“砍甘蔗”。
这个“砍甘蔗”不是说从地里砍下来,而是把一根甘蔗直立放地上,放开手,用弯刀沿着甘蔗尾部直立的快速的劈下去,要是第一个人没有劈到底,那就沿着劈下的末尾平着削去,第二个继续劈,最后比谁劈的长。
——要是这根甘蔗是买的,那劈得短的人就得付钱,而赢了的人就可以免费把自己劈的那段带回去自己吃。当然,围观的人也可下注,不得不说,在扑克牌没有广泛流行开的现在,对于善于各种争强好胜的雄性来说,什么东西都是可以拿来比较的。
向阳看到几人过来,也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大家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向阳去城里面读书而变淡,十几年的感情,不是一时的离开就可以消去的。
利索的削去甘蔗尾部的叶子,留下短短的一截叶子,再砍去尾部,甘蔗的尾部味道寡淡,一般是不吃的,但也不会扔掉,留下来埋在土里第二年做种。
比“砍甘蔗”一般是两到三个人,多了也发挥不开,一根甘蔗就那么长,技术好的可以一次性的劈到底,所以,要是人多的话就要选代表出来。
向阳选了几根比较直而且大小适中的甘蔗,示意大家跟着他,这个活动是必须避开大人的,因为在大人看来,好好一根甘蔗,不吃用来劈着玩,不是浪费是什么,他们才不会管你这劈过的甘蔗是不是会吃掉。
向小萱跟着他们来到屋后,她是没份参加,跟着也是凑热闹,反正即使被发现了,被骂的也不会是她,谁叫她是被带着的......
到屋后时代表已经选出来,向家这边是向泽——别看他年龄最小,灵活性却是最好的,反应最快,就连他亲哥向鸿也是比不上的,另外一方是向小萱不认识的村里一个大约十七八的男孩子。
两人划拳决定先后,别小看这个顺序,先劈的,甘蔗太长,稳定性差,立在那里很快就倒了,但要是技术好,一次就可以劈到一半多,第二个不用上场就输了;第二个上的,经过第一个劈了,甘蔗变短,稳定性好了,就比较好劈,问题是有时候捞不着上场,所以,第二个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祈祷第一个失手。
十来个半大的小子凑在一起,要想不被发现那是不太可能的,这不,向泽刚准备劈下去,刀都举起来了,只待另一只手放开甘蔗就用力劈下去,就听到堂伯母一声吆喝:“你们这些‘背时’的,又糟蹋甘蔗!”
☆、第七十四章 年前(三)
向泽差点没劈到自己的手,不过他的反应着实快,在听到他亲妈声音的一瞬间就着本来举起准备劈下的弯刀轻轻地放到甘蔗上,上下刮动起来,从地里砍回来的甘蔗比较脏,表皮上有层黑呼呼的脏东西,在吃之前要么用湿帕子擦干净,要么用刀刮去一层薄薄的表皮,“妈,我正在刮甘蔗呢,什么糟蹋?”
向小萱看的傻眼,不愧是反应快,这都能转回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奥斯卡演技?堂伯母也没有抓到现行,只笑骂了几句就回前面去了,她的事情还多着呢,“回去吧,家里忙着呢,你们几个帮着搬点东西也行啊!”
经过这一打岔,大家也没了兴致,索性把带出来的几根甘蔗分了,向小萱分到了中间的两节,这种甘蔗,前面的太硬,又太甜,尾巴上的又太不甜,只有中间的最好吃。
回到前面,三头大肥猪都打理干净了,杀猪佬把猪头和猪蹄切了下来,只剩下个身子,用连环扣钩挂在晒坝边上的一颗树上,准备开肠破肚。向小萱见没自己什么事,就去了厨房准备看看有什么她能帮得上的,看着样子,晚上至少有三四桌人吃饭,只有几个伯母怕是忙得很。
厨房里正在“紧旺子”,就是把凝固了的猪血划成小块,倒在温水里煮到*分熟,便于保存,吃的时候也比较方便。看到向小萱进去,大伯母从小灶里掏了几个东西出来,放在地上,对小萱招了招手,示意她过去。
向小萱蹲下,待看清地上东西的时候,有种惊喜的感觉,原来是几个烤红薯,热气腾腾的,散发着浓浓的红薯香味,还伴着一股焦香。
“今天我们娘几个也吃一回独食!”张翠花挑了一个最大的用菜叶子包好递给向小萱,“刚掏出来的,小心烫!”又把剩下的几个也用菜叶子包好,递给来帮忙的两个堂嫂,自己拿了一个,小萱发现还剩下一个,估计是给向奶奶留的。
向小萱小心的接过,即使有菜叶子在下面垫着,还是很烫,红薯的两端都烧焦了,黑呼呼的。小心的从中间掰开,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深吸一口气,想把所有的香味都吸进肺里,一点都不想浪费在空气里。
掰开的红薯黄橙橙的,冒着白烟,不顾烫,冲着最中间的地方小小的咬了一口,好烫,不过好好吃,香、糯、甜,充斥在小小的口腔中,却交汇成一种不满足,好想咬上一大口,不过是在太烫了,只能慢慢的吃。一边吃,一边在心里回味,炭火慢烤的味道和以后大街小巷在卖的味道完全不一样,也要香的多。
“每次看小萱吃东西,都觉得东西好吃多了!”张翠花三两口吃完,扔掉菜叶子,拍拍手,把已经煮好的猪血捞出来,放在两个大的筲箕里滴干水,估计一会儿就会有同村的人来要,猪血不值钱,关系一般的不好意思直接上门吃饭的,来要一两个回去自己煮汤,沾沾喜气。
两个堂伯母也吃完了,准备摘菜,准备工作比较多,先把该洗洗切切的弄好,不然吃饭肯定会很晚,等外面收拾好,把肉什么的拿过来,那他们就可以开始准备晚饭了。
“小萱,去叫你向阳哥到地里割点韭菜和芹菜,早上你们没割!”张翠花摘到一半,发现少了几样,马上补救。
早上是他们几个孩子去摘的菜,所以小萱很清楚有些什么菜,“大伯母,地里就没有韭菜和芹菜!”
张翠花拍了一下头,忘了给他们说,今年下半年村里另一户修房子,占了他们家一点地,就把另一处的一小块地换给他们,她看那地不大,不好种其它的,又离他们家近,就在那种菜了,几个孩子不知道,还以为菜都种在以前的菜地里,“你去给向阳说,就在屋侧面,挨着赵家的菜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