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土地法(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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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对比后世中国的基础建设,为什么能够站在世界之巅,除了本身基建狂魔的属性以外,征地的难度和成本极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法理上,所有土地属于国家,国家为了建设想要收回,只需要赔偿就可以了。
  就算土地上的建筑属于私人,国家也可以通过不允许翻建、改造等限制,使得建筑所有人最终不得不从。
  所以陈逊在土地法中特别规定了这条,为今后的所有土地流转政策奠定了一个简单难度的基础。
  陈逊知道,这条规定肯定会是地主反抗最激烈的条款,不过为了今后发展前进的顺畅,开局艰难些,划得来。
  至于地主的反抗,陈家军已经进驻到了镇一级,真有不长眼的,刚好也给了陈逊动手的借口。
  最后的结果,肯定是陈逊不仅得了钱财,还有无主之地分给军人做为军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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