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土地法(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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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五日,陈逊再次收到了高丽的飞鸽传信,六月三日,高丽国王楷派使臣郑应文,李侯到会宁,上表称臣。金太宗在回诏中,对高丽王主动称藩,以小事大,表示嘉许,并称不久即会遣使前去高丽宣谕。
  高丽的“事大”国策再一次发挥了他“无耻”的有效作用。
  六月十日,第一次大规模征兵结束。
  出乎陈逊的预料,陈家军就算是已经优中选优,仍然超编招募了三千新兵。
  原本陈逊以为两千新兵的目标都很难达成,没曾想,宋朝这片土地上,果然适合反贼的生存。
  百姓们完全不管陈家军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只凭选上之后立即发放十两安家费的“优渥”条件,征兵现场就被壮丁挤破了头。
  七月初三,金廷以同佥枢密院事高伯淑,鸿胪卿乌至忠为宣谕高丽使,到达高丽宣谕。
  金帝将保州路及边地人口在其界者尽数赐给了高丽。
  “事大”的国策让高丽再一次尝到了甜头,基本奠定了高丽往后一千年对这项国策的坚定不移。
  七月初十,初步训练一个月的新兵,在他们的老兵十将(十人小队队长)带领下,开始进驻六县各乡镇和县城。
  随着县城和乡镇的驻兵到位,陈逊的第二条政令正式发出。
  七月十五日,陈家军军政府正式成立。
  从政令发出之日起,陈家庄正式军政分离。
  军政府设在广州,每县设县政府,乡镇设乡镇政府。
  陈逊让人在每个乡镇上都购买了一处院子作为乡镇政府驻地。
  这一番忙乱,又是一个月过去。
  朱光等三人不时的传回消息,虽然没有招安的具体条例下来,但是由于陈家军在广州六县止步不前,变相的支持了朱光三人传递回去的信息,也使得官兵第三次围剿一直没有到来。
  而且金军在七夕后的第二天,再一次南下了。
  估计后面宋廷已经顾不上广州这块弹丸之地上的一股小小反贼了。
  一切的外部大好环境让陈逊能够按照计划,顺利的发出了第三条政令,这将是正式改变六县之地归属的炸弹政策。
  八月十日,陈家军军政府《土地法》正式出台。
  陈逊的土改没有直接将地主的土地全部收回,然后再均分给六县百姓,而是采取了较柔和的策略。
  因为陈逊有奇妙动物园,现在已经有了强化马种做为畜力,后面肯定还会契约牛做为畜力。加之,军政府的科技因为有陈逊的理论(路线)指导,也会快速发展。
  生产力必定会爆炸。
  所以不能将土地粗暴的均分给百姓,将有限的人力限制在土地上。
  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是适合后期发展的,这样会解放出大量的人力进入工业生产领域。
  军政府的土地法主要改变有三点。
  第一点是规定军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全部归军政府所有,原来持有地契的地主百姓,都将自动拥有地契所注耕地的永久耕种权,且仅限耕种权。
  为什么要确定土地所有权归将军府?
  看看后世那些土地私有的国家,在基础建设征地时候的难度就知道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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