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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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语喊了他一声,她想说,难道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都不用藏一下尸体吗?可他聋了似得大步流星。她没有办法,看了一眼盖着薄被躺在床上的人,关上了房门。
  陆予骞派来护送言语去大沅寻亲的少年十五岁的年纪,名叫阿笙,是陆予骞的贴身小护卫。长相眉清目秀,很是清爽精神。他之所以说话费力又单字挤,是因为他有严重的口吃。
  言语尾随阿笙从客栈内出来,等他追上阿笙时,他已散尽她全部财产,买了一辆马车做交通工具。
  言语看着空荡荡的钱袋子欲哭无泪。没钱了,居然连一钱都没给她留,往后她的吃住问题怎么解决?
  由于凶手走时,没有藏匿起男尸,客栈内的尸体很快被人发现。
  言语和阿笙这种不高明,甚至有些招摇的杀人逃逸手段,直接导致了一系列严重后果。
  客栈老板记得言语的长相,也知道他要去车行租车,去往大沅。有了知情者提供的全方面消息,官府很快顺着这条线索,赶去捉拿杀人凶手。
  从此后,言语去往大沅的道路变得更加困难重重。
  所有去往大沅的必经之路上,都贴有一张张通缉杀人凶手的画像。画像虽略有偏差,但与言语本人也有六七分的相似度。一夜之间,言语成了“名人”,成了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讨论对象。
  逃命的第三天,嘴皮子不利索,拳脚功夫很厉害的阿笙说,丞王去了东南边界的战场。而丞王伤势未痊愈,他必须要去保护丞王殿下。
  阿笙给了言语两条路选择。第一条,去往峪京的路上没有通缉她的官府,阿笙暂且送她回峪京丞王府,战事结束后再护送她去大沅。到时候这场人命案风头过去,再上路也顺当些。第二条,他们分道扬镳,各自安好。
  客栈老板记忆力惊人,画匠画技也还不错。相信如果她独自上路,办事效率并不高的官府捕快,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她抓拿归案。
  事到如今,被阿笙挥霍空身家财产,又没有武功防身的言语,除非活腻歪了,自寻死路,否则她岂敢选择第二条路。
  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她认怂,灰溜溜的选择第一条路,乖乖的跟着阿笙回了峪京。
  马车临调转方向之前,阿笙跑去撕了一张画的最像的通缉令。
  言语疑惑看他。
  阿笙是个灵透的孩子,不用言语开口,他自动为言语解答困惑。他说:“王爷,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有木有觉得咱们阿笙是个可爱又机灵的好孩子。先利用她杀人后慌乱的心里,将她杀人这事扩散至最大化,然后再花光她的钱,逼得她走投无路。
  倒霉催的小语哭唧唧。
  陆予骞不悦,“你喊谁小哥哥呢?”
  小语擦泪,“反正不是喊你,小骞骞。”
  陆予骞怒目,“早晚比你年龄大,走着瞧。”
  第42章 再见
  言语恶狠狠的朝阿笙挥拳头,示意他扔了通缉令。
  阿笙不以为然,白了她一眼,然后把通缉令叠好装了起来。
  突然马鞭一挥,言语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马车快速奔跑起来。她很是狼狈的滚倒,脑袋撞到车棚壁上发出“吭噔”一声闷响。
  言语爬起来,拳头还没挥到阿笙身上,就听到他说:“杀人,送,官府。”
  胸口一股郁闷烦躁的黑血喷薄而出,陆予骞身边的人也跟陆予骞一样爱欺负人。
  言语抬起脚不轻不重的踹了阿笙一下,他没有反击,只是回头狠瞪了她一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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