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表小姐 第101节(1 / 4)
罗承宗打算重新验尸,俞景行也有此想法,丁聪的死因是这桩案子的关键。
验尸的过程非常顺利。
与此同时,验尸的结果也叫人意外又不意外。
从这一次数个仵作验尸的一致结果来看,丁聪不是中毒而亡,是急病去了。
这意味着卷宗里的记录出现了问题。
如果丁聪不是被人害死的,那么自然不存在杀人凶手。
有问题也是其他问题。
如此,至少卢氏绝不该被判死罪。交上来的卷宗里面的大部分记录,因此失去参考的价值,俞景行、罗承宗几个人之后便按他们自己的步调审理这桩案子。
卢氏、徐茂林、丁聪的家人、药铺掌柜的……
所有人被挨个领上来,审问一遍。
得知新的验尸结果的众人反应各不相同。死者丁聪的母亲看得出来犯懵,父亲却有些过于平静,卢氏沉默,徐茂林欣喜,药铺掌柜的则是战战兢兢、异常惶恐。
梳理过众人的陈诉之后,罗承宗作为案件主审人,决定从药铺掌柜的入手。
他命人将药铺掌柜的和卢氏都带上来,准备让两个人对峙。
药铺掌柜的辩解自己没有撒谎,坚称卢氏是去他铺子里买过砒\霜的,而丁聪的父母同样表示在卢氏房中发现有砒\霜。这些是认定卢氏杀夫嫌疑的重要佐证。
即使丁聪不是因中毒而丧命,一样需要弄清楚。
若药铺掌柜的故意污蔑、作伪证,自然得受到惩处而不是轻轻放过。
只是这一次,当着药铺掌柜的以及来自罗承宗的质询,卢氏承认自己去买过砒\霜承认得非常痛快。她对俞景行一众人说的是:“我还没有来得及下毒。”
……
卢氏这桩案子到底还是审明白了。
父母双双亡故之后,卢氏被贪图钱财的大伯一家强逼嫁给丁聪为妻。丁聪是个痴儿,行事有悖常人,卢氏受过许多毒打,公婆护着儿子,她的日子便很不好过。
及至后来。
丁聪出事前两天,卢氏的公公醉酒之后欲图对卢氏不轨。
虽然卢氏奋力逃开了,但是她公公心中惴惴,怕她将事情宣扬出去。恰逢儿子突然丧命,又从卢氏房中搜出毒物,卢氏的公婆商量着,一口咬定卢氏害人。
丁家直接把卢氏告到官府。
他们花费银钞,买通本地的知县与仵作,认定丁聪死于中毒,定罪卢氏。
卢氏被关入大牢之中,起初不承认自己害死丁聪,却禁不住严刑拷打,终究还是屈打成招。其表哥徐茂林曾疏通关系,到狱中探望过她,知她冤枉,为她奔走。
徐茂林是个秀才,他本身读过书、认得字也会写诉状,加上徐茂林的同窗有不少帮忙出力,便在当地闹出影响。那些人怕事情会暴露,自然要解决徐茂林。
被强按上与卢氏私通合谋杀害丁聪的罪名之后,徐茂林被抓进大牢。
他在狱中遭遇各种酷刑,仍旧不肯屈服。
知县干脆拿他妻儿性命作为威胁。 ↑返回顶部↑
验尸的过程非常顺利。
与此同时,验尸的结果也叫人意外又不意外。
从这一次数个仵作验尸的一致结果来看,丁聪不是中毒而亡,是急病去了。
这意味着卷宗里的记录出现了问题。
如果丁聪不是被人害死的,那么自然不存在杀人凶手。
有问题也是其他问题。
如此,至少卢氏绝不该被判死罪。交上来的卷宗里面的大部分记录,因此失去参考的价值,俞景行、罗承宗几个人之后便按他们自己的步调审理这桩案子。
卢氏、徐茂林、丁聪的家人、药铺掌柜的……
所有人被挨个领上来,审问一遍。
得知新的验尸结果的众人反应各不相同。死者丁聪的母亲看得出来犯懵,父亲却有些过于平静,卢氏沉默,徐茂林欣喜,药铺掌柜的则是战战兢兢、异常惶恐。
梳理过众人的陈诉之后,罗承宗作为案件主审人,决定从药铺掌柜的入手。
他命人将药铺掌柜的和卢氏都带上来,准备让两个人对峙。
药铺掌柜的辩解自己没有撒谎,坚称卢氏是去他铺子里买过砒\霜的,而丁聪的父母同样表示在卢氏房中发现有砒\霜。这些是认定卢氏杀夫嫌疑的重要佐证。
即使丁聪不是因中毒而丧命,一样需要弄清楚。
若药铺掌柜的故意污蔑、作伪证,自然得受到惩处而不是轻轻放过。
只是这一次,当着药铺掌柜的以及来自罗承宗的质询,卢氏承认自己去买过砒\霜承认得非常痛快。她对俞景行一众人说的是:“我还没有来得及下毒。”
……
卢氏这桩案子到底还是审明白了。
父母双双亡故之后,卢氏被贪图钱财的大伯一家强逼嫁给丁聪为妻。丁聪是个痴儿,行事有悖常人,卢氏受过许多毒打,公婆护着儿子,她的日子便很不好过。
及至后来。
丁聪出事前两天,卢氏的公公醉酒之后欲图对卢氏不轨。
虽然卢氏奋力逃开了,但是她公公心中惴惴,怕她将事情宣扬出去。恰逢儿子突然丧命,又从卢氏房中搜出毒物,卢氏的公婆商量着,一口咬定卢氏害人。
丁家直接把卢氏告到官府。
他们花费银钞,买通本地的知县与仵作,认定丁聪死于中毒,定罪卢氏。
卢氏被关入大牢之中,起初不承认自己害死丁聪,却禁不住严刑拷打,终究还是屈打成招。其表哥徐茂林曾疏通关系,到狱中探望过她,知她冤枉,为她奔走。
徐茂林是个秀才,他本身读过书、认得字也会写诉状,加上徐茂林的同窗有不少帮忙出力,便在当地闹出影响。那些人怕事情会暴露,自然要解决徐茂林。
被强按上与卢氏私通合谋杀害丁聪的罪名之后,徐茂林被抓进大牢。
他在狱中遭遇各种酷刑,仍旧不肯屈服。
知县干脆拿他妻儿性命作为威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