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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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看着苍夏一下子就红了的眼睛,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他递给她一包纸巾,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
  “这个时代,有个性不是难事,难的是愿意为另一个人改变自己的个性。”
  魏沈骏从来都不是什么好性格的人,他从小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享受着各种各样的男性福利和溺爱,加上相貌带给他的便利,一直以来他都处在一种格外有优越感的状态里。
  直到上了大学,发现世界不是眼前那一小块,而魏沈骏这种水平,在这群英荟萃的大学里别说最好了,连个中不溜都算不上,他这才有了紧迫感,有了自卑感,表面英俊潇洒满不在乎,背地里挑灯夜战慌得一比。
  也许是自信的人天然具有无比吸引力,魏沈骏喜欢苍夏,也是因为苍夏足够自信。
  她那种自信,跟他的自信是不一样的,是一种很健康、很踏实、也不具侵略性的自信。是一种由里而外的状态,而不是伪装出来的现象。
  她能用理直气壮的口气说其他女生一提就羞涩的“月经”,也能毫不掩饰自己对心仪男生的好感,她敢直接质问他人的诽谤,也敢面对自己的内心。
  当初他追她的时候,因为拉不下脸,两人都在一起了也没好意思跟她说过一句表白的话,确定关系的时候也不过是靠一句“你看咱俩像不像一对儿”。
  苍夏过后觉得没仪式感,硬让魏沈骏说:“我今儿要听不见你亲口说喜欢我,咱俩这关系就不作数,继续一起打球算了,别搞对象了。”
  魏沈骏羞得面红耳赤:“你一个女生,就不知道矜持点儿吗?”
  “不知道。”
  “你想分手啊?咱俩可才一个月。”
  “不想分。”苍夏抱着胳膊跟个大姐大似的,“我就想听你说喜欢我,不行吗?哪儿有那么便宜,连个喜欢都不说就让我跟你搞对象。”
  这人打棒球打惯了,动不动就来个又快又重的直球,也不管他接不接得上。
  他们那会儿在马路上呢,到处都是人,魏沈骏面子思想重,觉得男人说这种肉麻的话太丢人,死活不吭声。苍夏怎么逼他都不张口,把她气得直翻白眼:“啧,什么人啊?”
  他回怼:“什么呀,你不也没说过吗?老让我说那什么你,你也没说你那什么我啊,有本事你说我就说,你不说我就不……”
  “喜欢啊。”苍夏转头就是一句理所当然的话,“我不喜欢你我跟你好干什么?”
  这是苍夏唯一一次直白地说“喜欢”。
  每每魏沈骏觉得感情走不下去了,就会想到这一天这一幕和这一句话,他觉得苍夏肯定是喜欢他的,至少那一天那个时候那个场景下,她是喜欢他的。
  这一句话支撑着他熬过了每一个即将分手的坎儿,一天又一天,上一秒觉得要不就分了吧,下一秒就想起了这句话,以及说这句话时那个自然到不可能作假的表情。
  魏沈骏还记得就那天,苍夏因为他不说“喜欢”,一整天都没怎么理他。他俩在外头逛水族馆,还约着会呢,就这样一个人前头一个人后头地冷战了起来,他跟个跟班儿似的在她后头人挤人,生怕把她跟丢了。
  但那天是节日,人太多,她窜得快,人挤人很快就挤得看不见了,最后他还是把她跟丢了。
  他特别着急,给她打电话骂她:“你人呢?”
  “我就在海豚表演这儿呢,看表演。”
  “你跑那么快投胎去啊?”
  电话挂了。
  他又把电话打过去:“你第几排呢?”
  “最中央走道的右侧,第一排。”
  他找上过去,只见苍夏一个人占了俩位置,她一个,她的包一个。见他来了,她把包取开:“坐。”
  他坐下后还是在生气:“你跑什么啊,这儿人这么多,你以为你身上装定位仪了走哪儿我都能看见?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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