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4)
“大妈家里养鸡了吗?我家里有个小妹妹,可喜欢玩儿踢毽子了,我回头写信回家,正好能给她寄点儿好看的鸡毛……”夏维维面上带笑的问道,和她说话的大妈一拍手:“这个好办啊,我家的大公鸡,那尾巴毛漂亮的,你想要的话我回头给你带几根。”
夏维维笑容不变:“会不会有点儿太麻烦你了?抓鸡可不是个轻松事儿,要不然我自己过去抓两个鸡毛?”
“哈哈,不是我小气不让你去,我们家公鸡可凶了,生人靠近,它会叼人的。”大妈笑哈哈的说道,周围几个大妈也点头:“大公鸡就是凶,我家那个,连别人靠近母鸡也不许,连扑腾带叼人,上次差点儿没将我大儿媳的胳膊给抓破了。”
看来,公鸡血也不是好弄的。夏维维抿抿唇,要不然,换黑狗血?
正想着,罗队长就过来了,敲了一下铜锣,大声喊道:“今天的任务是除草,我分了几个地方,东头地,西头地,水洼地,还有河沿地,水洼地是一天十工分,剩下的是八公分,去水洼地的举手。”
夏维维他们这些新来的搞不清楚状况,王国栋压低了声音快速的解释:“水洼地离得远,土质硬,,路不好走,剩下的地方都差不多,就是方向不同,你们头一次来,跟着我们走就好了。”
他没举手,夏维维和王艳红也就跟着不举手了。
第5章
除草这种事情,夏维维不是没干过的,她也是农村长大的小孩子。但她干活儿那会儿,什么除草剂啊杀虫剂啊,应有尽有,地里几乎没几颗草,懒惰点儿的人家甚至不用除草。
可这会儿不一样,野草的生命力可是比粮食的要大的多的,一天不除草,那草就能长出来一大丛了。两天不除草,那草就能比粮食还高了,三天不除草,那地就要荒了。
多不说,而且还健壮,所谓的健壮,就是不能轻松拔下来,得费力气。没一会儿夏维维就觉得不能行了,手掌被草叶割的发疼,蹲着又腿麻,胳膊上也没力气。再加上头顶上太阳越来越高,阳光越来越热,她都快坚持不下去了。
“休息一会儿,喝口水。”王国栋总算是开了口,率先走到地头,拎了水壶仰脖子灌,没那么多讲究,男人一壶水,女人一壶水,这个喝完那个接着喝。
“你们还不习惯,等以后就慢慢习惯了,也不用太担心,一般干到十一点多就能下工了。”王国栋看夏维维和王艳红难过,就安慰道:“下午能休息到三点呢,咱们大队长不是个苛刻的。”
夏维维张张嘴,终于再次换了个思路:“咱们知青点能养狗吗?”
要不然还是收养一只狗吧,也免得以后每次都得出来找公鸡血,公鸡还不是好找的。她刚才跟着大家伙儿来地头的时候就发现了,村子里可没有乱窜的公鸡。想必都是养在自家后院的,她想偷偷摸摸的弄点儿公鸡血,难度太大。
“你想养狗?”王国栋有些惊讶:“你粮食够吃吗?”
夏维维简直要绝望了,当然是不够啊。她自己可以省吃俭用,可要是被夏明明知道,肯定能将小狗给宰了吃的。
“别养了,咱们知青点的人连鸡都不想养呢,养狗更吵吵。”王国栋说道,夏维维只好叹口气点头了。
转念一想,又叫了王艳红:“你看我脖子上的这个蚊子咬的痕迹,还有吗?”
鬼魂杀人应该是用的阴力吧?那太阳底下晒晒是不是就能好?要能晒好,自己也就不用费尽心思找什么保命的东西了,每天多晒晒太阳就能行了。
“没有了哎,好的还挺快的,早上看着还有些明显,不过也可能是你晒太长时间了,脖子都有些发红了。”王艳红凑过来看了一眼说道,使劲的挥挥巴掌扇风:“这鬼天气,也太热了点儿,王大哥,要是下雨咱们就不用除草了吧?”
王国栋看她一眼:“不除草还有别的事情做呢,编草帽,打磨农具,每天都不得闲。”
王艳红顿时苦了一张脸,旁边陈晨骂骂咧咧的:“妈巴子的,以后还都是这样?那不得要累死个人了?这日子可没法儿过,我就说不能来……”
王国栋没说话,站起身来吆喝了一句:“行了,开始干吧,早点儿干完早点儿歇着。”
几个人磨磨蹭蹭的蹲到地里,钢铁都属于稀有物品,所以锄头铲子这一类东西是少有的,就是有也分不到知青手里,都是分给村里能干的老农们的。
夏知秋蹲下来又薅了一会儿草,就发现身边的人状态都有些不太对了。
倒不是说他们累了或者病了什么的,而是干活的状态,从一开始的兴冲冲,变成了懒洋洋。之前大家拔草还挺卖力的,这会儿就是有一下没一下的,嘴里还嘀咕着各家的八卦。
“你们别跟他们学,人家是本地人,亲戚连亲戚的,就算是磨洋工也没不耽误工分,咱们可不一样。”王国栋正好经过夏维维身边,就劝道:“咱们要是干的不好,这工分可就不好挣了。再说,每年还有一个回城名额呢,要是表现的好,大队长就给批,你要是表现不好,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夏维维侧头看了一下,果然,几个知青都还是和之前一样。
忙活了一上午,到十一点多,罗队长敲着锣经过:“下工了啊,下午三点上工都记住了啊,可不许偷懒!迟到是要扣工分的!下工了啊!” ↑返回顶部↑
夏维维笑容不变:“会不会有点儿太麻烦你了?抓鸡可不是个轻松事儿,要不然我自己过去抓两个鸡毛?”
“哈哈,不是我小气不让你去,我们家公鸡可凶了,生人靠近,它会叼人的。”大妈笑哈哈的说道,周围几个大妈也点头:“大公鸡就是凶,我家那个,连别人靠近母鸡也不许,连扑腾带叼人,上次差点儿没将我大儿媳的胳膊给抓破了。”
看来,公鸡血也不是好弄的。夏维维抿抿唇,要不然,换黑狗血?
正想着,罗队长就过来了,敲了一下铜锣,大声喊道:“今天的任务是除草,我分了几个地方,东头地,西头地,水洼地,还有河沿地,水洼地是一天十工分,剩下的是八公分,去水洼地的举手。”
夏维维他们这些新来的搞不清楚状况,王国栋压低了声音快速的解释:“水洼地离得远,土质硬,,路不好走,剩下的地方都差不多,就是方向不同,你们头一次来,跟着我们走就好了。”
他没举手,夏维维和王艳红也就跟着不举手了。
第5章
除草这种事情,夏维维不是没干过的,她也是农村长大的小孩子。但她干活儿那会儿,什么除草剂啊杀虫剂啊,应有尽有,地里几乎没几颗草,懒惰点儿的人家甚至不用除草。
可这会儿不一样,野草的生命力可是比粮食的要大的多的,一天不除草,那草就能长出来一大丛了。两天不除草,那草就能比粮食还高了,三天不除草,那地就要荒了。
多不说,而且还健壮,所谓的健壮,就是不能轻松拔下来,得费力气。没一会儿夏维维就觉得不能行了,手掌被草叶割的发疼,蹲着又腿麻,胳膊上也没力气。再加上头顶上太阳越来越高,阳光越来越热,她都快坚持不下去了。
“休息一会儿,喝口水。”王国栋总算是开了口,率先走到地头,拎了水壶仰脖子灌,没那么多讲究,男人一壶水,女人一壶水,这个喝完那个接着喝。
“你们还不习惯,等以后就慢慢习惯了,也不用太担心,一般干到十一点多就能下工了。”王国栋看夏维维和王艳红难过,就安慰道:“下午能休息到三点呢,咱们大队长不是个苛刻的。”
夏维维张张嘴,终于再次换了个思路:“咱们知青点能养狗吗?”
要不然还是收养一只狗吧,也免得以后每次都得出来找公鸡血,公鸡还不是好找的。她刚才跟着大家伙儿来地头的时候就发现了,村子里可没有乱窜的公鸡。想必都是养在自家后院的,她想偷偷摸摸的弄点儿公鸡血,难度太大。
“你想养狗?”王国栋有些惊讶:“你粮食够吃吗?”
夏维维简直要绝望了,当然是不够啊。她自己可以省吃俭用,可要是被夏明明知道,肯定能将小狗给宰了吃的。
“别养了,咱们知青点的人连鸡都不想养呢,养狗更吵吵。”王国栋说道,夏维维只好叹口气点头了。
转念一想,又叫了王艳红:“你看我脖子上的这个蚊子咬的痕迹,还有吗?”
鬼魂杀人应该是用的阴力吧?那太阳底下晒晒是不是就能好?要能晒好,自己也就不用费尽心思找什么保命的东西了,每天多晒晒太阳就能行了。
“没有了哎,好的还挺快的,早上看着还有些明显,不过也可能是你晒太长时间了,脖子都有些发红了。”王艳红凑过来看了一眼说道,使劲的挥挥巴掌扇风:“这鬼天气,也太热了点儿,王大哥,要是下雨咱们就不用除草了吧?”
王国栋看她一眼:“不除草还有别的事情做呢,编草帽,打磨农具,每天都不得闲。”
王艳红顿时苦了一张脸,旁边陈晨骂骂咧咧的:“妈巴子的,以后还都是这样?那不得要累死个人了?这日子可没法儿过,我就说不能来……”
王国栋没说话,站起身来吆喝了一句:“行了,开始干吧,早点儿干完早点儿歇着。”
几个人磨磨蹭蹭的蹲到地里,钢铁都属于稀有物品,所以锄头铲子这一类东西是少有的,就是有也分不到知青手里,都是分给村里能干的老农们的。
夏知秋蹲下来又薅了一会儿草,就发现身边的人状态都有些不太对了。
倒不是说他们累了或者病了什么的,而是干活的状态,从一开始的兴冲冲,变成了懒洋洋。之前大家拔草还挺卖力的,这会儿就是有一下没一下的,嘴里还嘀咕着各家的八卦。
“你们别跟他们学,人家是本地人,亲戚连亲戚的,就算是磨洋工也没不耽误工分,咱们可不一样。”王国栋正好经过夏维维身边,就劝道:“咱们要是干的不好,这工分可就不好挣了。再说,每年还有一个回城名额呢,要是表现的好,大队长就给批,你要是表现不好,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夏维维侧头看了一下,果然,几个知青都还是和之前一样。
忙活了一上午,到十一点多,罗队长敲着锣经过:“下工了啊,下午三点上工都记住了啊,可不许偷懒!迟到是要扣工分的!下工了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