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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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知道啊!
  乔毓心道:我唯一知道的那点事儿,还是你告诉我的!
  她有些头疼,又问道:“这是什么地方?我是说,此地受哪个衙署管辖?”
  “这是长安,天子脚下,当然是归京兆尹管辖了。”
  说到这儿,二娘察觉出不对来了:“阿姐,你,你似乎……”
  乔毓坦诚的看着她,实话实说道:“二娘,昏迷之前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
  午间吃饭的时候,屋内的气氛格外沉寂。
  二娘姓李,没有名字,因为排行老二,所以就叫二娘。
  她母亲姓王,父亲早就过世,上边还有个哥哥,几年前到长安城中的糕饼铺子里去当学徒,老板见他机灵能干,就将女儿嫁给他了。
  说是嫁,但两家门第在那儿,其实跟入赘没什么区别。
  富户里娇养的小娘子同粗俗的婆母说不到一起去,王氏怕儿子夹在中间为难,便拒绝了搬去同住,跟女儿留在老家,帮人缝缝补补,赚些辛苦钱。
  二娘生得一双巧手,刺绣做的不俗,十里八乡都有名气,也有些进项,母女俩相依为命,日子不说是富足,但也不算坏。
  可现在,这种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乔毓不记得从前发生了什么,当然也不知道自己家在何方,家里还有什么亲眷。
  二娘发现她的时候,也没有在她身上发现籍贯凭据。
  这就是说,乔毓现在是个黑户。
  更要紧的是,什么样的变故,才能叫一个衣着不俗、看起来出身不低的女郎孤身流落到此,被二娘救起?
  或许她家中出了变故,或许她是一个逃犯,往荒诞处想,兴许她正在被人追杀。
  乔毓端着那只裂口的碗,闷头扒饭,心里愁苦,一碗饭吃完,拎起勺子想再盛,却发现米盆已经空了。
  ……她吃的好像有点多。
  王氏早就停了筷子,阴沉着脸坐在旁边,对她进行死亡凝视:“这是第四碗了。”
  乔毓讪讪的将筷子放下:“我好几日没吃饭了……”
  王氏看起来像是想说什么,然而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出口,她起身去了里屋,不多时,又拎着一只花色陈旧的包袱回来了。
  “你那日穿的衣服,我帮你洗了,身上带的玉佩珠饰也都在这儿。”
  “那串玉珠材质很好,一颗珠子便当了五百钱,你连买药带吃饭,总共算是五十钱,还剩四百五十钱。”
  “我留了五十钱,算是辛苦费,剩下的都在这儿了。”
  王氏将包袱放在乔毓身侧的矮凳上,说:“吃完饭后,你就走吧。我们家庙小,留不住你这尊大佛。”
  “阿娘,阿姐连自己家在哪儿都不记得,你叫她去哪儿?”二娘急的脸都红了。
  “你闭嘴!”王氏厉声呵斥女儿一句,转向乔毓时,又柔和了语气:“小娘子,说句托大的话,我与二娘也算是你的恩人,留你到现在,也算是仁至义尽了,是不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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