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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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师父打你是为你好,哪有不吃苦就能学到本事的?”她指了指台上那咿咿呀呀唱着戏的旦角。
  “瞧见没,你看他多风光,可他背后吃的苦比你多多了。”
  他顺着她指的一看,只见台上灯影交织,花团锦簇,那旦角风华绝代,婀娜生姿,顿时有些痴了。
  “他是谁?”
  “他?他是杜丽娘,这一出是《游园惊梦》,沈姨最爱看《牡丹亭》了,所以我也爱看,沈姨最喜欢杜丽娘了,所以我也喜欢。”
  他听得一知半解,只知道:“你最喜欢杜丽娘?”
  “是啊。”
  “那我也要当杜丽娘。”
  萧瑜又是一笑,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他,她个头高,足足比他高出一个头来。
  “模样倒是够了,可是得再练练。”
  “我会练!”
  他抬头,直勾勾看着她,这样坚定的冲动,自己也不知道从何而来。
  她也不当回事,只随口道:“成啊,那你可要记住了,十年功夫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等你唱成角儿了,我去给你捧场。”
  最后,他还是被萧瑜吩咐小四子送回了戏班子,因为除此之外,他别无去处。
  只不过萧瑜跟班主嘱咐了善待他,所以他这次偷跑回去并没有受惩罚,班主反而笑容满面的夸他,说他有福气,被贵人相中了。
  彼时他根本不知道所谓的贵人是谁,他怀里只有一方雪白的手帕,因为他临走时眼巴眼望盯着那盘豌豆黄,她随手拿起手帕全包了给他。
  那手帕上写着四个字:怀瑜握瑾。
  这是他后来找认识字的先生偷偷问的。
  他这才知道,她叫萧瑜,是萧府二小姐,和他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给自己取名叫梁瑾,此后终他一生,他所做的全部努力,就是一步步的,走向她。
  从那天起,他不再活得没有希望,他不再如同行尸走肉没有目的,他练声,他压腿,他上妆,他亮相,全都是为了她,为了遇见她。
  人生在世就活着个念想。
  他要一直唱下去,唱出名,唱成角儿,唱到有一天,他在台上赢得满堂喝彩,灯火流转间,她在台下拍手叫一声好。
  “萧二小姐有赏,大洋三百,白玉扳指一枚——”
  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许多年。
  ......
  转眼经年,往事如烟,迷离双眼。
  面前的一碗面,已经彻底凉了。
  梁瑾定了定心神,拿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光了面条,好像当年一样。
  白日里那场轰动京城的婚礼,他躲在人群中,全看见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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