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节(3 / 4)
耿父大闹医院肠胃科的事,很快就像风一样传遍了整栋医院。伴随着这一消息四处传播的,自然是那个猜测中的前因后果。而这一切,都不可避免地传到了陈明霞的耳中。
对于这桩老师涉嫌性侵学生的事,陈明霞乍听之下就气得要命。因为她觉得小孩子那么弱小,天真无知如小绵羊,只会乖乖地听老师的话。而一个披着人皮的狼老师,却利用这点便利,对自己的学生从身体到精神上都进行了惨人无道的摧残。这让她无法不愤怒。
只不过,这一切毕竟都只是捕风捉影的猜测,陈明霞想要确认一下整件事是否属实。当时她正准备下班,这下子就不急着走了,而是跑去保安部门口守株待兔。因为耿父在病房里被保安强行拖走后,就被带来了保安部接受批评教育。
当耿父垂头丧气地离开保安部时,陈明霞悄悄尾随他一路回了家。耿家住着一栋老旧的五层小楼房里,在楼下,拎着一块猪肉买菜归来的耿母与丈夫迎面遇上了。夫妻俩的脸上都是同样浓重的哀伤与愁郁。
耿氏夫妇没有马上上楼,楼下不远处的花坛边有一张石椅,他们就在石椅上坐下来说了一会儿话。陈明霞假装站在花坛另一侧等人,还装模作样地戴上耳机让人以为她在听音乐,其实她一直在专注地听着身后传来的对话声。
“老耿,你真跑去医院教训了那个畜牲吗?”
耿父沮丧无比地叹了一口气:“没有,我被医院的保安拦住了,压根就没碰到他。”
耿母又是欣慰又是失望地说:“没有也好,否则他就可以把你们爷俩一起告了。虽然我也很希望他能被暴打一顿,但是,我可不希望以后想见老公儿子时只能在探监日进行。”
“可是老婆,不能狠狠揍上那个畜牲一顿替儿子出口恶气,我这心里头真是堵得慌。你说我连自己的儿子都保护不了,还算什么父亲啊!”
耿父说得满眼是泪,耿母也红了眼圈:“你以为我就不难受嘛!小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从小到大,我连一根手指头都舍不得弹他一下,谁知道……我的宝贝儿子却会被一个老师这么……这么作践。我……我真恨不得能一刀剁了他那个孽根。”
“我也想,如果法律不管的话,我非千刀万剐了这个该死的童大振不可。”
“可是法律管啊,我们又拿不出任何证据,不能把童大振怎么样。而且老耿你听我说,咱们这些狠话气话只能在口头上说一说,千万不能动真格的。你好歹要替我和小乐想一想,如果你真跑去阉了或是剐了童大振,那你可是要去蹲监狱的。到时候我和小乐怎么办啊?”
耿父含泪点头说:“我明白,我懂那么做的后果是什么。我会暂时先忍下这口气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童大振这只禽兽,以后有机会我再来收拾他。现在,咱们先好好想办法帮助小乐,帮助他重新站起来,重新开始正常生活。”
“嗯,孙警长说,他会帮忙介绍一个心理医生给小乐。到时候,咱们也得经常和医生见面谈话,那样才配合医生帮助小乐彻底走出这件事的阴影。但愿咱们小乐能尽快走出来,越快越好。”
听完了这对伤心父母的谈话后,陈明霞对于童大振性侵学生小乐的事深信无疑。目送耿氏夫妇唉声叹气着双双离去的身影,她在心底默默地发誓:放心吧,你们的仇我会替你们去报。那个禽兽老师就交给我来处理好了。
陈明霞暗中查阅了童大振的住院记录,因为住院会启动医保程序,他必须提供身份证核对信息,所以她通过那张身份证搞到了他的住址。
有了住址,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陈明霞轻车熟路地对童大振展开了暗中跟踪,试图摸清楚他的出入规律。她发现出院回家的童大振一直很小心,趁着病休期天天宅在家里不出门,吃饭全靠叫外卖,只是每天傍晚会把垃圾拎出屋放在门外。
陈明霞决定利用这一点,案发当天,趁着童大振又一次打开房门往外放垃圾时,早就等在门后的她娴熟地将一针麻醉剂扎进他的脖子,然后再迅速把他瘫软的身体拖进屋并关上门。
把人事不省的童大振像拖死猪一样拖到客厅后,陈明霞动手扒去他的裤子,再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截橡皮筋一圈圈紧紧勒上他的阴-茎根部。看着那个丑陋无比的玩意儿,在重重紧勒后逐渐变色,她冷冷一笑地弹了它一下说:小弟弟,准备和你的主人说good bye吧。
有过前几次的犯案经历,陈明霞这回的行动更是干得滴水不漏。案发后,警方同样没有在现场找到或发现任何可能是嫌犯的指纹、脚印、或是头发血迹之类的dna证据。
雷霆虽然猜出了陈明霞与此事有关,但是猜测之外,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她涉案,也就不可能对她展开调查。马啸对此也只能叹息着说:“这个陈明霞还真是越来越厉害,也越来越危险了!”
马啸对陈明霞的评语,池清清一开始听不明白。
“马叔为什么会这么说,虽然陈明霞的做法是比较偏激,但是这回我倒觉得她干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呢。”
“清清,你有所不知,像陈明霞这样集公检法于一身,根据个人主观意愿就私自对他人进行惩罚的行为,其实相当危险。因为抓人、定罪和审判都是她一个人包揽了,很容易出现冤假错案、出现误伤。”
公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其中,公安局是执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三者是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
关于各专门机关的分工,《刑事诉讼》第三条作了明确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
公检法三个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与相互制约,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或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但是像陈明霞这样集公检法于一身的行为,就很难避免这一点。因为个人主观的臆断,往往会成为她惩罚他人的重要依据。
虽然陈明霞这回出手惩罚的童大振,被警方认为极有可能曾经性侵过自己的学生,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算是为民除害了。但就算她这一次罚对了人,并不意味着下一次也会是正确的。而一旦她弄错了,就意味着有无辜者要遭殃了……
为了帮助警方摸清楚陈明霞近期是否有所异动,这天晚上,池清清再次灵魂出警,又一次附身在她家那只小仓鼠身上,对她进行近距离的侦查。 ↑返回顶部↑
对于这桩老师涉嫌性侵学生的事,陈明霞乍听之下就气得要命。因为她觉得小孩子那么弱小,天真无知如小绵羊,只会乖乖地听老师的话。而一个披着人皮的狼老师,却利用这点便利,对自己的学生从身体到精神上都进行了惨人无道的摧残。这让她无法不愤怒。
只不过,这一切毕竟都只是捕风捉影的猜测,陈明霞想要确认一下整件事是否属实。当时她正准备下班,这下子就不急着走了,而是跑去保安部门口守株待兔。因为耿父在病房里被保安强行拖走后,就被带来了保安部接受批评教育。
当耿父垂头丧气地离开保安部时,陈明霞悄悄尾随他一路回了家。耿家住着一栋老旧的五层小楼房里,在楼下,拎着一块猪肉买菜归来的耿母与丈夫迎面遇上了。夫妻俩的脸上都是同样浓重的哀伤与愁郁。
耿氏夫妇没有马上上楼,楼下不远处的花坛边有一张石椅,他们就在石椅上坐下来说了一会儿话。陈明霞假装站在花坛另一侧等人,还装模作样地戴上耳机让人以为她在听音乐,其实她一直在专注地听着身后传来的对话声。
“老耿,你真跑去医院教训了那个畜牲吗?”
耿父沮丧无比地叹了一口气:“没有,我被医院的保安拦住了,压根就没碰到他。”
耿母又是欣慰又是失望地说:“没有也好,否则他就可以把你们爷俩一起告了。虽然我也很希望他能被暴打一顿,但是,我可不希望以后想见老公儿子时只能在探监日进行。”
“可是老婆,不能狠狠揍上那个畜牲一顿替儿子出口恶气,我这心里头真是堵得慌。你说我连自己的儿子都保护不了,还算什么父亲啊!”
耿父说得满眼是泪,耿母也红了眼圈:“你以为我就不难受嘛!小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从小到大,我连一根手指头都舍不得弹他一下,谁知道……我的宝贝儿子却会被一个老师这么……这么作践。我……我真恨不得能一刀剁了他那个孽根。”
“我也想,如果法律不管的话,我非千刀万剐了这个该死的童大振不可。”
“可是法律管啊,我们又拿不出任何证据,不能把童大振怎么样。而且老耿你听我说,咱们这些狠话气话只能在口头上说一说,千万不能动真格的。你好歹要替我和小乐想一想,如果你真跑去阉了或是剐了童大振,那你可是要去蹲监狱的。到时候我和小乐怎么办啊?”
耿父含泪点头说:“我明白,我懂那么做的后果是什么。我会暂时先忍下这口气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童大振这只禽兽,以后有机会我再来收拾他。现在,咱们先好好想办法帮助小乐,帮助他重新站起来,重新开始正常生活。”
“嗯,孙警长说,他会帮忙介绍一个心理医生给小乐。到时候,咱们也得经常和医生见面谈话,那样才配合医生帮助小乐彻底走出这件事的阴影。但愿咱们小乐能尽快走出来,越快越好。”
听完了这对伤心父母的谈话后,陈明霞对于童大振性侵学生小乐的事深信无疑。目送耿氏夫妇唉声叹气着双双离去的身影,她在心底默默地发誓:放心吧,你们的仇我会替你们去报。那个禽兽老师就交给我来处理好了。
陈明霞暗中查阅了童大振的住院记录,因为住院会启动医保程序,他必须提供身份证核对信息,所以她通过那张身份证搞到了他的住址。
有了住址,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陈明霞轻车熟路地对童大振展开了暗中跟踪,试图摸清楚他的出入规律。她发现出院回家的童大振一直很小心,趁着病休期天天宅在家里不出门,吃饭全靠叫外卖,只是每天傍晚会把垃圾拎出屋放在门外。
陈明霞决定利用这一点,案发当天,趁着童大振又一次打开房门往外放垃圾时,早就等在门后的她娴熟地将一针麻醉剂扎进他的脖子,然后再迅速把他瘫软的身体拖进屋并关上门。
把人事不省的童大振像拖死猪一样拖到客厅后,陈明霞动手扒去他的裤子,再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截橡皮筋一圈圈紧紧勒上他的阴-茎根部。看着那个丑陋无比的玩意儿,在重重紧勒后逐渐变色,她冷冷一笑地弹了它一下说:小弟弟,准备和你的主人说good bye吧。
有过前几次的犯案经历,陈明霞这回的行动更是干得滴水不漏。案发后,警方同样没有在现场找到或发现任何可能是嫌犯的指纹、脚印、或是头发血迹之类的dna证据。
雷霆虽然猜出了陈明霞与此事有关,但是猜测之外,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她涉案,也就不可能对她展开调查。马啸对此也只能叹息着说:“这个陈明霞还真是越来越厉害,也越来越危险了!”
马啸对陈明霞的评语,池清清一开始听不明白。
“马叔为什么会这么说,虽然陈明霞的做法是比较偏激,但是这回我倒觉得她干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呢。”
“清清,你有所不知,像陈明霞这样集公检法于一身,根据个人主观意愿就私自对他人进行惩罚的行为,其实相当危险。因为抓人、定罪和审判都是她一个人包揽了,很容易出现冤假错案、出现误伤。”
公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其中,公安局是执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三者是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
关于各专门机关的分工,《刑事诉讼》第三条作了明确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
公检法三个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与相互制约,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或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但是像陈明霞这样集公检法于一身的行为,就很难避免这一点。因为个人主观的臆断,往往会成为她惩罚他人的重要依据。
虽然陈明霞这回出手惩罚的童大振,被警方认为极有可能曾经性侵过自己的学生,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算是为民除害了。但就算她这一次罚对了人,并不意味着下一次也会是正确的。而一旦她弄错了,就意味着有无辜者要遭殃了……
为了帮助警方摸清楚陈明霞近期是否有所异动,这天晚上,池清清再次灵魂出警,又一次附身在她家那只小仓鼠身上,对她进行近距离的侦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