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3 / 4)
对此,迟景瑜谎称她会找陈良生来负责杀人毁尸的事, 自己什么都不管。她可不想被丈夫知道自己对杀人毫无怯意的事,否则, 这个听话的男人可就要不好掌控了!任何丈夫知道老婆有杀人经验时, 恐怕第一个念头都是要离婚吧?否则, 谁知道什么时候她会把自己给杀了呢?
解决掉了苏引娣和陈良生之后, 迟景瑜就独自返回s市,在出租屋里藏匿起来,不再露面, 更加不和蔡文志联系。他们一早就约定好了,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联系不见面。
每天,迟景瑜会以“卉木萋萋”的id名在某论坛写一个流水帖,表面上是记录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其实是在向蔡文志传递消息。表示自己一切安好的话,就说今天阳光真好、天气真好之类的。如果有需要约出来见面,就说晚上想去看xx电影之类的话。按照事先约定,他们会选择当晚八点后的第一场电影,在某家特写的电影院秘密会面。
而如果是蔡文志想要传递消息,就会在帖子里留言。留一个“顶”字表示一切进展顺利,警方已经中了圈套,正被牵着鼻子走;留一个“飘过”意味着警方已经结案,保险单已经正式申请理赔;留一个“踩一脚”则示意保单已经开始正式进入理赔环节,一千五百万的赔偿金到手是指日可待的事。
前两天,蔡文志在“卉木萋萋”的帖子里留了一个“踩一脚”的跟帖,这让迟景瑜激动极了:老娘的计划终于成功了,一千五百万到手后,下半辈子就可以跷起脚来在家享清福了。
迟景瑜打算拿到钱之后,用苏引娣的身份证去另一个城市和蔡文志开始全新生活。到时候,他们夫妇俩有这笔巨款在手,可以过得别提多潇洒快活了!她要买别墅,买豪车,要是钱不够花了。她打算再照本宣科来一出,继续从保险公司手里骗钱花。
因为那个“踩一脚”的跟帖,迟景瑜十分兴奋与激动,打算约蔡文志出来见个面,详细问一问保险公司那边的理赔事宜。就这样,两口子有了案发后的第一次见面。他们万万没想到,这次见面却让他们苦心安排的骗保计划彻底泡了汤。
坐在审讯室里接受审问时,迟景瑜还十分不甘心地问:“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被你们发现了我没有死?”
雷霆说:“自从发现你买了好几份巨额保险后,我们就开始怀疑你的死到底是不是一场戏。毕竟自始至终我们都没有看到你的尸体。”
“这么说,你们会怀疑我纯粹是因为保险单的问题了?”
马啸说:“是的,如果你不那么贪心,就只买了一份保单。我们或许还不会怀疑,但是前后三份加起来共计一千五百万的赔偿金,真是让人想不怀疑是否假死骗保都难。”
迟景瑜阴沉着脸不说话,眼神中满是懊悔。看出了她在后悔自己当时不该多买保单,雷霆又开口说:“你也不要后悔了,我相信,如果整件事重头再来一遍,你还是会那么做的。因为,既然决定要走一招险棋去骗保,你当然是希望赔偿越多越好。所以你只会多买不会少买——你的贪婪,就注定了你会栽在这一点上。”
马啸在一旁说:“还因为你的贪婪,两个无辜的人送掉了性命。苏引娣和陈良生都是你杀了吧?”
迟景瑜矢口否认:“不是,苏引娣是陈良生杀的。”
“无缘无仇的,陈良生为什么要杀苏引娣。倒是你,需要一具尸体来假冒自己好骗保,不是吗?”
迟景瑜无法否认这一点,因为整个所谓的绑架案都已经被证明了是一场戏,戏里的尸体只能是她想办法找来的替死鬼。这一点她想赖都没法赖,只能尽量往陈良生身上推。
“因为……我告诉陈良生,苏引娣是蔡文志的小三,所以他就杀了她帮我出气。是他动手杀的人,不是我。我本来还想如果他不敢动手就算了,这件事我就不干了。没想到,他的心还是挺狠的,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不下。苏引娣反正都已经被他杀了,所以,我就想……不如利用一下这具尸体了。”
“所以,你就安排他帮你碎尸?”
迟景瑜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马啸又继续问:“那碎完尸后,陈良生人上哪儿去了?”
迟景瑜撒谎都不用打草稿,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他去江边弃尸体时,因为天黑路滑,一个不小心从江堤上摔了下去。”
雷霆一声嗤笑:“他到底是不小心摔下去的,还是被你推下去的?只有天知道了!”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迟景瑜绝对不会揽一条命案上身,她一脸真诚地赌咒发誓说:“他真是不小心摔下去的,警官,我可以对天发誓——如果我说谎就遭雷劈。”
她话音刚落,窗外忽然就闪过一道白色闪色,然后一记轰隆的雷声便炸响了。惊得迟景瑜浑身一哆嗦,定定地看着眼前这个容貌娟好却心灵丑陋的女人,马啸意味深长地说:“如果不是办公楼顶安了避雷针,你说你刚才会不会已经被雷劈了呢?”
迟景瑜与蔡文志的骗保案证据确凿,夫妇俩一起被刑事拘留了。虽然迟景瑜拒不承认是自己杀害了苏引娣与陈良生,也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她是凶手。但是她处心积虑地利用了苏引娣是不争的事实。
迟景瑜事先把苏引娣带回家,留下她的牙刷充当日后的dna样本;后来又将她的碎尸现场冒充自己遇害的现场;这些行为足以证明她早就居心叵测地把这个可怜的农村妇女当成了自己的替死鬼。即使她声称不是自己亲自动的手,是陈良生杀的人,但她依然逃不掉故意杀人罪的主谋角色。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故意杀人罪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迟景瑜这种预谋杀人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判处死刑,因其罪大恶极不可恕。
得知自己极有可能被判死刑后,迟景瑜难以承受这样的结果。尽管她一再冷酷地剥夺他人的生命,却不希望同样的事情落在自己身上。她还年轻,她还想好好活下去呢。
“不可以,你们绝不可以判我死刑,因为你们压根就没有证据证明我杀了苏引娣和陈良生。凭什么判我死刑?”
雷霆冷冷地说:“具体怎么判,到时候就看法官的了。不过就我个人所言,我是很希望你被判死刑的。因为我真不想看到你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再走出监狱继续当一个对社会有副作用的人。”
池清清也希望迟景瑜能被判死刑,因为她和雷霆一样,毫不怀疑她才是杀死苏引娣与陈良生的真凶。 ↑返回顶部↑
解决掉了苏引娣和陈良生之后, 迟景瑜就独自返回s市,在出租屋里藏匿起来,不再露面, 更加不和蔡文志联系。他们一早就约定好了,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联系不见面。
每天,迟景瑜会以“卉木萋萋”的id名在某论坛写一个流水帖,表面上是记录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其实是在向蔡文志传递消息。表示自己一切安好的话,就说今天阳光真好、天气真好之类的。如果有需要约出来见面,就说晚上想去看xx电影之类的话。按照事先约定,他们会选择当晚八点后的第一场电影,在某家特写的电影院秘密会面。
而如果是蔡文志想要传递消息,就会在帖子里留言。留一个“顶”字表示一切进展顺利,警方已经中了圈套,正被牵着鼻子走;留一个“飘过”意味着警方已经结案,保险单已经正式申请理赔;留一个“踩一脚”则示意保单已经开始正式进入理赔环节,一千五百万的赔偿金到手是指日可待的事。
前两天,蔡文志在“卉木萋萋”的帖子里留了一个“踩一脚”的跟帖,这让迟景瑜激动极了:老娘的计划终于成功了,一千五百万到手后,下半辈子就可以跷起脚来在家享清福了。
迟景瑜打算拿到钱之后,用苏引娣的身份证去另一个城市和蔡文志开始全新生活。到时候,他们夫妇俩有这笔巨款在手,可以过得别提多潇洒快活了!她要买别墅,买豪车,要是钱不够花了。她打算再照本宣科来一出,继续从保险公司手里骗钱花。
因为那个“踩一脚”的跟帖,迟景瑜十分兴奋与激动,打算约蔡文志出来见个面,详细问一问保险公司那边的理赔事宜。就这样,两口子有了案发后的第一次见面。他们万万没想到,这次见面却让他们苦心安排的骗保计划彻底泡了汤。
坐在审讯室里接受审问时,迟景瑜还十分不甘心地问:“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被你们发现了我没有死?”
雷霆说:“自从发现你买了好几份巨额保险后,我们就开始怀疑你的死到底是不是一场戏。毕竟自始至终我们都没有看到你的尸体。”
“这么说,你们会怀疑我纯粹是因为保险单的问题了?”
马啸说:“是的,如果你不那么贪心,就只买了一份保单。我们或许还不会怀疑,但是前后三份加起来共计一千五百万的赔偿金,真是让人想不怀疑是否假死骗保都难。”
迟景瑜阴沉着脸不说话,眼神中满是懊悔。看出了她在后悔自己当时不该多买保单,雷霆又开口说:“你也不要后悔了,我相信,如果整件事重头再来一遍,你还是会那么做的。因为,既然决定要走一招险棋去骗保,你当然是希望赔偿越多越好。所以你只会多买不会少买——你的贪婪,就注定了你会栽在这一点上。”
马啸在一旁说:“还因为你的贪婪,两个无辜的人送掉了性命。苏引娣和陈良生都是你杀了吧?”
迟景瑜矢口否认:“不是,苏引娣是陈良生杀的。”
“无缘无仇的,陈良生为什么要杀苏引娣。倒是你,需要一具尸体来假冒自己好骗保,不是吗?”
迟景瑜无法否认这一点,因为整个所谓的绑架案都已经被证明了是一场戏,戏里的尸体只能是她想办法找来的替死鬼。这一点她想赖都没法赖,只能尽量往陈良生身上推。
“因为……我告诉陈良生,苏引娣是蔡文志的小三,所以他就杀了她帮我出气。是他动手杀的人,不是我。我本来还想如果他不敢动手就算了,这件事我就不干了。没想到,他的心还是挺狠的,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不下。苏引娣反正都已经被他杀了,所以,我就想……不如利用一下这具尸体了。”
“所以,你就安排他帮你碎尸?”
迟景瑜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马啸又继续问:“那碎完尸后,陈良生人上哪儿去了?”
迟景瑜撒谎都不用打草稿,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他去江边弃尸体时,因为天黑路滑,一个不小心从江堤上摔了下去。”
雷霆一声嗤笑:“他到底是不小心摔下去的,还是被你推下去的?只有天知道了!”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迟景瑜绝对不会揽一条命案上身,她一脸真诚地赌咒发誓说:“他真是不小心摔下去的,警官,我可以对天发誓——如果我说谎就遭雷劈。”
她话音刚落,窗外忽然就闪过一道白色闪色,然后一记轰隆的雷声便炸响了。惊得迟景瑜浑身一哆嗦,定定地看着眼前这个容貌娟好却心灵丑陋的女人,马啸意味深长地说:“如果不是办公楼顶安了避雷针,你说你刚才会不会已经被雷劈了呢?”
迟景瑜与蔡文志的骗保案证据确凿,夫妇俩一起被刑事拘留了。虽然迟景瑜拒不承认是自己杀害了苏引娣与陈良生,也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她是凶手。但是她处心积虑地利用了苏引娣是不争的事实。
迟景瑜事先把苏引娣带回家,留下她的牙刷充当日后的dna样本;后来又将她的碎尸现场冒充自己遇害的现场;这些行为足以证明她早就居心叵测地把这个可怜的农村妇女当成了自己的替死鬼。即使她声称不是自己亲自动的手,是陈良生杀的人,但她依然逃不掉故意杀人罪的主谋角色。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故意杀人罪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迟景瑜这种预谋杀人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判处死刑,因其罪大恶极不可恕。
得知自己极有可能被判死刑后,迟景瑜难以承受这样的结果。尽管她一再冷酷地剥夺他人的生命,却不希望同样的事情落在自己身上。她还年轻,她还想好好活下去呢。
“不可以,你们绝不可以判我死刑,因为你们压根就没有证据证明我杀了苏引娣和陈良生。凭什么判我死刑?”
雷霆冷冷地说:“具体怎么判,到时候就看法官的了。不过就我个人所言,我是很希望你被判死刑的。因为我真不想看到你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再走出监狱继续当一个对社会有副作用的人。”
池清清也希望迟景瑜能被判死刑,因为她和雷霆一样,毫不怀疑她才是杀死苏引娣与陈良生的真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