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3 / 4)
“没有,这么多天了都没动静。我估计应该不会有人去取钱了。之前那四位坐-台小姐,都在失踪的当天或第二天就被人取走了卡里的钱。而查秀荣失踪都已经五天了。”
“这么说,查秀荣应该没有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说出来了?”
雷霆点着头说:“嗯,我估计也是这样。她为了赚这笔还债的钱受了那么多罪,肯定怎么都不愿意被别人拿走。这或许能让她还活着,当然,也一定会让她吃很多苦头的。”
“虽然会吃苦,还我还是希望她能顶住,因为顶住就有活下去的机会。如果顶不住折磨把密码说出来了,那么她就肯定只有死路一条了。”
在夜总会附近走了一圈后,雷霆没有任何发现。因为这附近都是笔直宽敞的大马路,不像弄堂里巷那样弯弯曲曲,有让人可以隐蔽躲藏的地方。也就不可能出其不意地冲出来一招擒住受害人再拖走。
池清清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她东张西望地说:“雷霆,如果是我走在这样的大马路上,有人试图接近的话很容易就会察觉到。查秀荣应该也不会例外的,毕竟一个女人独自走夜路警觉性都会比较高。你说是吧?”
第139章
雷霆对于池清清的话表示赞同:“嗯,我也觉得想要半路伏击的难度系数有点高。不过, 如果凶手带着一把尖刀, 忽然冲过来抵在查秀荣的要害部位,威胁她必须乖乖地跟自己走, 她恐怕也只能从命。”
“如果是带着刀在马路上随机挑受害人, 那么凶手挟持查秀荣去了哪里呢?你说前面那个路头的监控并没有拍到查秀荣走到那里,也就是说她在这一带就已经被人带走了。”
雷霆左右一看,看着马路两旁一栋栋的楼房, 思索着说:“嗯,很有可能。如果查秀荣就是在这一带被人带走的,那么警方或许应该要排查一下这条马路两边的住户了。”
马啸认同了雷霆的侦查思路, 第二天就安排了相关警力开始排查工作,对夜总会附近那条小街的住户们展开了摸底调查。老规矩, 前科犯——尤其是有过抢劫或强-暴罪名的前科犯, 是重点关注的排查对象。
这桩案子的排查进行时, 马啸还在为锦尚豪庭杀人纵火案焦头烂额。他又组织了一次专案组开会,会议主题自然还是寻找新的侦破方向。可是这一回大家集体熄了火,实在都想不出还能再朝哪个方向下手侦查了。
迄今为止, 锦尚豪庭的全部住户都已经被细致地排查过两遍了。而排查出来的可疑人员也都已经撇清了嫌疑。最初被警方怀疑极有可能是凶手的人,结果一个是背着家长偷食禁果的十五岁少年, “征用”舅舅闲置的空房子为自己的伊甸园;另一个是色胆包天的快递员,偷偷潜入漂亮女模特儿的家中当了几天临时主人。两个人都与林冉、陶心怡的遇害毫无关系。
之前,因为考虑到锦尚豪庭的安保严密性,马啸一直认为凶手极有可能就是锦尚豪庭的住户之一, 利用地利之便实施杀人纵火。但是有过陆灏与海亮先后凭借他人的门禁卡混入公寓楼后,他开始觉得这一可能的概率降低了不少。
既然有门禁卡就能长驱直入,不被保安盘问,那么凶手大可先设法弄一张门禁卡,再混进去执行杀人计划。
最后,马啸再次下达指令:“这样吧,大家重新再排查一遍案发前后三天,所有进出过锦尚豪庭的人。凶手就算有办法混入锦尚豪庭,也没法躲开几个出入口的监控录像。他一定会在录像中留下自己的模样,你们给我睁大眼睛仔细找。用笨办法,所有人都统统给我记录在案,再一个个排除嫌疑。”
马啸一声令下,专案组的人再次累了一个人仰马翻。
案发前后三天里的所有监控录像,被警员们翻过来覆过去地查了又查。他们记录了每一个出入过锦尚豪庭的人,再一个个去核查他们是否有犯罪经历或作案动机。结果发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是公寓楼的业主,而另外百分之十,都是来拜访不同业主的亲朋好友。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完全没有杀害林冉的理由。
对于这样的结果,马啸无法不深思:“小雷,你说这个案子有没有可能是无理由杀人啊?否则没道理怎么查都查不出头绪来的。”
“如果是无理由杀人,那就意味着凶手与受害人之间没有任何私人恩怨。所以根本不可能查出凶手行凶的动机。马叔,不得不说,目前的情况看来似乎有这个可能呢。”
面对这样的僵局与困境,雷霆也不得不考虑起了无理由杀人的这一可能性。一般来说,凶杀案绝大多数都是有理由的,或是财杀;或是情杀;或是仇杀;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利益——物质上或情感上的利益。这类案子,一般意味着凶手与受害人之间是有关系纠葛的。警方只需要仔细调查受害人的生活圈子,往往很容易就能锁定嫌犯是谁。
但是无理由杀人的话,凶手与受害人之间往往素不相识,也不存在利益关系链。连环杀人狂可以说是这一类案件的最佳代言人。他们随机挑选陌生的受害人,把杀人当成一种乐趣或享受。因为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警方很难确定嫌犯的身份,往往会按惯例先查受害人的人际关系圈。总要耗费大量时间走很多冤枉路后,才会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弄错了方向。
马啸和雷霆深入地讨论了一番无理由杀人案的可能性。理论上虽然说得通,实际上却显得有些不可行。
如果真是凶手在随机挑选受害人,那么他不应该在高级公寓楼里进行狩猎活动。那样对他来说风险太高,因为进入这类公寓楼难免会被监控录像拍摄到。只要楼里的业主出了事,警察接到报案后,肯定会反复查阅那些录像。凶手有什么信心来确保自己不会成为嫌疑犯呢?
“马叔,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凶手显然还是公寓楼的住户。因为只有住在这栋楼里的人,才能让警方不会怀疑他,觉得他出出入入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可是一般凶手都不会在自己的安全区域里作案呢?怕会引火烧身。”
雷霆缓缓地摇头说:“但这位凶手看起来似乎是个例外。而且,从他杀了人却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来看,我觉得他应该不是新手。作案手法甚至还可以说相当熟练呢。”
马啸一怔:“如果不是新手,也就是说这种杀人放火的勾当他已经不是头一回干了。雷霆,你赶紧去查查看,以前有没有过类似的案件发生。”
“好的,马叔。”
雷霆翻检资料库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虽然旧档案中也有过两桩类似的杀人纵火案,但案件都早已经宣布告破。 ↑返回顶部↑
“这么说,查秀荣应该没有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说出来了?”
雷霆点着头说:“嗯,我估计也是这样。她为了赚这笔还债的钱受了那么多罪,肯定怎么都不愿意被别人拿走。这或许能让她还活着,当然,也一定会让她吃很多苦头的。”
“虽然会吃苦,还我还是希望她能顶住,因为顶住就有活下去的机会。如果顶不住折磨把密码说出来了,那么她就肯定只有死路一条了。”
在夜总会附近走了一圈后,雷霆没有任何发现。因为这附近都是笔直宽敞的大马路,不像弄堂里巷那样弯弯曲曲,有让人可以隐蔽躲藏的地方。也就不可能出其不意地冲出来一招擒住受害人再拖走。
池清清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她东张西望地说:“雷霆,如果是我走在这样的大马路上,有人试图接近的话很容易就会察觉到。查秀荣应该也不会例外的,毕竟一个女人独自走夜路警觉性都会比较高。你说是吧?”
第139章
雷霆对于池清清的话表示赞同:“嗯,我也觉得想要半路伏击的难度系数有点高。不过, 如果凶手带着一把尖刀, 忽然冲过来抵在查秀荣的要害部位,威胁她必须乖乖地跟自己走, 她恐怕也只能从命。”
“如果是带着刀在马路上随机挑受害人, 那么凶手挟持查秀荣去了哪里呢?你说前面那个路头的监控并没有拍到查秀荣走到那里,也就是说她在这一带就已经被人带走了。”
雷霆左右一看,看着马路两旁一栋栋的楼房, 思索着说:“嗯,很有可能。如果查秀荣就是在这一带被人带走的,那么警方或许应该要排查一下这条马路两边的住户了。”
马啸认同了雷霆的侦查思路, 第二天就安排了相关警力开始排查工作,对夜总会附近那条小街的住户们展开了摸底调查。老规矩, 前科犯——尤其是有过抢劫或强-暴罪名的前科犯, 是重点关注的排查对象。
这桩案子的排查进行时, 马啸还在为锦尚豪庭杀人纵火案焦头烂额。他又组织了一次专案组开会,会议主题自然还是寻找新的侦破方向。可是这一回大家集体熄了火,实在都想不出还能再朝哪个方向下手侦查了。
迄今为止, 锦尚豪庭的全部住户都已经被细致地排查过两遍了。而排查出来的可疑人员也都已经撇清了嫌疑。最初被警方怀疑极有可能是凶手的人,结果一个是背着家长偷食禁果的十五岁少年, “征用”舅舅闲置的空房子为自己的伊甸园;另一个是色胆包天的快递员,偷偷潜入漂亮女模特儿的家中当了几天临时主人。两个人都与林冉、陶心怡的遇害毫无关系。
之前,因为考虑到锦尚豪庭的安保严密性,马啸一直认为凶手极有可能就是锦尚豪庭的住户之一, 利用地利之便实施杀人纵火。但是有过陆灏与海亮先后凭借他人的门禁卡混入公寓楼后,他开始觉得这一可能的概率降低了不少。
既然有门禁卡就能长驱直入,不被保安盘问,那么凶手大可先设法弄一张门禁卡,再混进去执行杀人计划。
最后,马啸再次下达指令:“这样吧,大家重新再排查一遍案发前后三天,所有进出过锦尚豪庭的人。凶手就算有办法混入锦尚豪庭,也没法躲开几个出入口的监控录像。他一定会在录像中留下自己的模样,你们给我睁大眼睛仔细找。用笨办法,所有人都统统给我记录在案,再一个个排除嫌疑。”
马啸一声令下,专案组的人再次累了一个人仰马翻。
案发前后三天里的所有监控录像,被警员们翻过来覆过去地查了又查。他们记录了每一个出入过锦尚豪庭的人,再一个个去核查他们是否有犯罪经历或作案动机。结果发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是公寓楼的业主,而另外百分之十,都是来拜访不同业主的亲朋好友。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完全没有杀害林冉的理由。
对于这样的结果,马啸无法不深思:“小雷,你说这个案子有没有可能是无理由杀人啊?否则没道理怎么查都查不出头绪来的。”
“如果是无理由杀人,那就意味着凶手与受害人之间没有任何私人恩怨。所以根本不可能查出凶手行凶的动机。马叔,不得不说,目前的情况看来似乎有这个可能呢。”
面对这样的僵局与困境,雷霆也不得不考虑起了无理由杀人的这一可能性。一般来说,凶杀案绝大多数都是有理由的,或是财杀;或是情杀;或是仇杀;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利益——物质上或情感上的利益。这类案子,一般意味着凶手与受害人之间是有关系纠葛的。警方只需要仔细调查受害人的生活圈子,往往很容易就能锁定嫌犯是谁。
但是无理由杀人的话,凶手与受害人之间往往素不相识,也不存在利益关系链。连环杀人狂可以说是这一类案件的最佳代言人。他们随机挑选陌生的受害人,把杀人当成一种乐趣或享受。因为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警方很难确定嫌犯的身份,往往会按惯例先查受害人的人际关系圈。总要耗费大量时间走很多冤枉路后,才会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弄错了方向。
马啸和雷霆深入地讨论了一番无理由杀人案的可能性。理论上虽然说得通,实际上却显得有些不可行。
如果真是凶手在随机挑选受害人,那么他不应该在高级公寓楼里进行狩猎活动。那样对他来说风险太高,因为进入这类公寓楼难免会被监控录像拍摄到。只要楼里的业主出了事,警察接到报案后,肯定会反复查阅那些录像。凶手有什么信心来确保自己不会成为嫌疑犯呢?
“马叔,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凶手显然还是公寓楼的住户。因为只有住在这栋楼里的人,才能让警方不会怀疑他,觉得他出出入入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可是一般凶手都不会在自己的安全区域里作案呢?怕会引火烧身。”
雷霆缓缓地摇头说:“但这位凶手看起来似乎是个例外。而且,从他杀了人却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来看,我觉得他应该不是新手。作案手法甚至还可以说相当熟练呢。”
马啸一怔:“如果不是新手,也就是说这种杀人放火的勾当他已经不是头一回干了。雷霆,你赶紧去查查看,以前有没有过类似的案件发生。”
“好的,马叔。”
雷霆翻检资料库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虽然旧档案中也有过两桩类似的杀人纵火案,但案件都早已经宣布告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