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3 / 4)
“难怪这些天打她的手机一直打不通,我就觉得完全没道理呀!却原来……她已经……可恶,到底是谁杀了她和另一个女人?这种先杀人再毁尸的手法简直毫无人性!”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警方还不清楚凶手是谁。”
“希望雷霆他们能快点破案,把这个坏蛋绳之以法。可怜的陶心怡,只是去邻居家串个门就无辜被害了,真是太可怜了!”
和雷霆一样,池清清和吴悠都认为陶心怡是这桩案件的附带伤害,怎么都想不到真相其实恰恰相反。
确定了锦尚豪庭杀人纵火案的另一具女尸是陶心怡后,警方设法联系上了她的亲人。
陶心怡自幼丧父,母亲也在前几年去世了,此后她一直是独自生活。一个人在锦尚豪庭那套公寓里深居寡出,基本上没有什么来往过密的亲戚朋友。只是与一位姑妈陶素芳保持联系,在逢年过节时,姑侄俩经常会约在一起见个面吃顿饭什么的。
雷霆打电话通知陶素芳有关陶心怡的遭遇时,这位中年妇女无法不惊骇,话筒里的声音都变了调。
“什么?心怡被人杀了?怎么回事啊?她可绝不是那种会在外头惹祸的孩子呢。”
“具体情况我们还是当面再说吧,陶女士,你现在有时间过来公安局走一趟吗?”
“当然,侄女儿出了这么大的事,哪怕没时间也要抽空过来的。我马上就来啊!”
陶素芳匆匆赶到公安局刑警队后,雷霆对她大致解释了一番陶心怡为什么会遇害的原因。虽然目前这些都这只是警方的猜测,但是无论雷霆还是马啸,都认为这一猜测基本上就是事实。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目了然的附带伤害。
对于陶心怡属于锦尚豪庭杀人纵火案的附带伤害这一猜测,陶素芳本人也深信不疑了。因为她很了解侄女的情况,知道她因为往事的阴影一向有着社交障碍,害怕与陌生人接近,尤其是男人。所以日常生活中总是深居简出,基本上没有社交活动,也就不可能招来什么人想要对付或伤害她了。
陶素芳只是无法不为侄女儿的遭遇感到心酸难过。她叹着气说:“心怡也真是命苦,之前就出过一回事,搞得整个人都差点疯了。好不容易这么多年过去了,生活基本恢复正常了,没想到又那么倒霉地被邻居连累,弄得自己没了命。唉!还好她妈妈已经不在了,否则还不知道要哭成什么样子呢。”
陶素芳的感慨,让雷霆下意识地询问了一句:“陶心怡之前是不是曾经遭受过异性的暴力对待?”
雷霆上回在心理诊所门外见到陶心怡时,她的表现有些异样。后来池清清附身瓢虫出现在陶家时,很明确地发现她有创伤后应激障碍,还打电话向心理医生诉说自己的余悸未消。对此,他们都一致认同,她应该是曾经遭遇过什么暴力袭击,譬如强-暴或虐待。这一刻,雷霆本能地想向陶素芳求证这一点。
陶素芳叹息着点点头说:“是的,心怡十四岁那年被人强-暴过。”
十四岁这一低幼的年龄段,让雷霆无法不惊讶:“啊!她当时才十四岁。那个强-暴犯是谁,抓到了吗?”
身为警察,雷霆的第一反应就是是否抓到了坏人,觉得非如此不足以告慰受害人。他的问题却让陶素芳脸上的表情流露出几分尴尬之色,她低下头期期艾艾地说:“这个……女孩子出了这种事,怎么好意思报警呢。因为事情闹大了对心怡也没好处,以后会没脸见人的。你说是吧?”
在许多强-暴案件中,受害人大都会选择忍气吞气地算了,而不是报警处理。
因为女人遭到男人强-暴,在世俗观念中是一桩极其丢脸的事。虽然犯错的并不是女人,她只是被迫**,但人们谴责强-暴犯之余,也会从此戴上有色眼镜看待那个**的女人。认为她的身子脏了,不干净了,是二手货了等等。受害人往往都很难承受这样的舆论压力,所以宁愿选择隐瞒自己的遭遇,从而间接放走可恶的罪犯。
陶素芳以及当年陶心怡的母亲,在处理十四岁少女遭遇性侵一事时,显然也心怀这样的顾虑。所以她们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打落牙齿往肚吞,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而雷霆对此又能说什么呢?如果是发生在眼下的事,他还可以多说几句,设法说服陶家人报警处理,不要姑息养奸。可是十二年前的事,现在再说什么都没用了。他只能无奈地摇摇头,什么也不说了。
因为是十二年前发生的事,与陶心怡眼下在杀人纵火案中遭到的附带伤害完全没有关系,所以雷霆也没有再多问。案件的侦查方向完全是围绕着主要受害人林冉在展开,陶心怡的过往以及人际关系,都并不在他们的调查范围内。把陶素芳找来也只是告知她侄女儿的遭遇而已,没打算向她了解什么情况了。
侦查锦尚豪庭杀人纵火案的过程中,警方遇上了难题。因为在案发当日所有监控录像中出现的外来访客,都在排查后被证实了没有作案嫌疑。
有着罗微母子遇害案作参照,马啸不难意识到一点,既然排除了外来人员作案的可能,那么这桩案子显然又是内部作案——公寓楼中的某位住户,极有可能就是警方要找的凶手。
但是,罗微母子遇害时,凶手是被女主人放进屋的。他进屋时不但换了拖鞋,女主人还为了招待客人亲手切了一盘西瓜,这些线索都可以证明凶手与女主人相识甚至还很熟。所以,他们认为凶手是公寓楼内部人员作案时,十分有理有据。然而,林冉的案子却不支持这一推测。
因为林冉的遇害,目前警方的初步判断极有可能是情杀。因为她另有所爱,坚决要与丈夫康京伟离婚,不忿被妻子背叛的康京伟也许一怒之下决定买-凶-杀-人进行报复。而案情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康京伟花钱雇来的凶手就不可能是公寓楼内的住户。只能是设法混进去的外来人员才对呀!
然而,林冉的公寓门锁又并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而如果真是康京伟找的杀手跑去杀人,应该没理由会被她轻易放进屋。这似乎又是相熟的邻居前来拜访时才会出现的事呢?
对于这些看起来自相矛盾的现象,警方完全无解。想不通的干脆就先不想了,马啸下令先把锦尚豪庭的全部住户都排查一遍再说。有时候,现有的线索想不通,是因为警方所掌握的情况不充分。只有设法掌握了更多的情况后才能解开谜团。
锦尚豪庭一共有二十层,每层有八户人家。这意味着一共有一百六十户人家进入了警方的排查范围内。又是一笔不小的工作量。 ↑返回顶部↑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警方还不清楚凶手是谁。”
“希望雷霆他们能快点破案,把这个坏蛋绳之以法。可怜的陶心怡,只是去邻居家串个门就无辜被害了,真是太可怜了!”
和雷霆一样,池清清和吴悠都认为陶心怡是这桩案件的附带伤害,怎么都想不到真相其实恰恰相反。
确定了锦尚豪庭杀人纵火案的另一具女尸是陶心怡后,警方设法联系上了她的亲人。
陶心怡自幼丧父,母亲也在前几年去世了,此后她一直是独自生活。一个人在锦尚豪庭那套公寓里深居寡出,基本上没有什么来往过密的亲戚朋友。只是与一位姑妈陶素芳保持联系,在逢年过节时,姑侄俩经常会约在一起见个面吃顿饭什么的。
雷霆打电话通知陶素芳有关陶心怡的遭遇时,这位中年妇女无法不惊骇,话筒里的声音都变了调。
“什么?心怡被人杀了?怎么回事啊?她可绝不是那种会在外头惹祸的孩子呢。”
“具体情况我们还是当面再说吧,陶女士,你现在有时间过来公安局走一趟吗?”
“当然,侄女儿出了这么大的事,哪怕没时间也要抽空过来的。我马上就来啊!”
陶素芳匆匆赶到公安局刑警队后,雷霆对她大致解释了一番陶心怡为什么会遇害的原因。虽然目前这些都这只是警方的猜测,但是无论雷霆还是马啸,都认为这一猜测基本上就是事实。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目了然的附带伤害。
对于陶心怡属于锦尚豪庭杀人纵火案的附带伤害这一猜测,陶素芳本人也深信不疑了。因为她很了解侄女的情况,知道她因为往事的阴影一向有着社交障碍,害怕与陌生人接近,尤其是男人。所以日常生活中总是深居简出,基本上没有社交活动,也就不可能招来什么人想要对付或伤害她了。
陶素芳只是无法不为侄女儿的遭遇感到心酸难过。她叹着气说:“心怡也真是命苦,之前就出过一回事,搞得整个人都差点疯了。好不容易这么多年过去了,生活基本恢复正常了,没想到又那么倒霉地被邻居连累,弄得自己没了命。唉!还好她妈妈已经不在了,否则还不知道要哭成什么样子呢。”
陶素芳的感慨,让雷霆下意识地询问了一句:“陶心怡之前是不是曾经遭受过异性的暴力对待?”
雷霆上回在心理诊所门外见到陶心怡时,她的表现有些异样。后来池清清附身瓢虫出现在陶家时,很明确地发现她有创伤后应激障碍,还打电话向心理医生诉说自己的余悸未消。对此,他们都一致认同,她应该是曾经遭遇过什么暴力袭击,譬如强-暴或虐待。这一刻,雷霆本能地想向陶素芳求证这一点。
陶素芳叹息着点点头说:“是的,心怡十四岁那年被人强-暴过。”
十四岁这一低幼的年龄段,让雷霆无法不惊讶:“啊!她当时才十四岁。那个强-暴犯是谁,抓到了吗?”
身为警察,雷霆的第一反应就是是否抓到了坏人,觉得非如此不足以告慰受害人。他的问题却让陶素芳脸上的表情流露出几分尴尬之色,她低下头期期艾艾地说:“这个……女孩子出了这种事,怎么好意思报警呢。因为事情闹大了对心怡也没好处,以后会没脸见人的。你说是吧?”
在许多强-暴案件中,受害人大都会选择忍气吞气地算了,而不是报警处理。
因为女人遭到男人强-暴,在世俗观念中是一桩极其丢脸的事。虽然犯错的并不是女人,她只是被迫**,但人们谴责强-暴犯之余,也会从此戴上有色眼镜看待那个**的女人。认为她的身子脏了,不干净了,是二手货了等等。受害人往往都很难承受这样的舆论压力,所以宁愿选择隐瞒自己的遭遇,从而间接放走可恶的罪犯。
陶素芳以及当年陶心怡的母亲,在处理十四岁少女遭遇性侵一事时,显然也心怀这样的顾虑。所以她们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打落牙齿往肚吞,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而雷霆对此又能说什么呢?如果是发生在眼下的事,他还可以多说几句,设法说服陶家人报警处理,不要姑息养奸。可是十二年前的事,现在再说什么都没用了。他只能无奈地摇摇头,什么也不说了。
因为是十二年前发生的事,与陶心怡眼下在杀人纵火案中遭到的附带伤害完全没有关系,所以雷霆也没有再多问。案件的侦查方向完全是围绕着主要受害人林冉在展开,陶心怡的过往以及人际关系,都并不在他们的调查范围内。把陶素芳找来也只是告知她侄女儿的遭遇而已,没打算向她了解什么情况了。
侦查锦尚豪庭杀人纵火案的过程中,警方遇上了难题。因为在案发当日所有监控录像中出现的外来访客,都在排查后被证实了没有作案嫌疑。
有着罗微母子遇害案作参照,马啸不难意识到一点,既然排除了外来人员作案的可能,那么这桩案子显然又是内部作案——公寓楼中的某位住户,极有可能就是警方要找的凶手。
但是,罗微母子遇害时,凶手是被女主人放进屋的。他进屋时不但换了拖鞋,女主人还为了招待客人亲手切了一盘西瓜,这些线索都可以证明凶手与女主人相识甚至还很熟。所以,他们认为凶手是公寓楼内部人员作案时,十分有理有据。然而,林冉的案子却不支持这一推测。
因为林冉的遇害,目前警方的初步判断极有可能是情杀。因为她另有所爱,坚决要与丈夫康京伟离婚,不忿被妻子背叛的康京伟也许一怒之下决定买-凶-杀-人进行报复。而案情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康京伟花钱雇来的凶手就不可能是公寓楼内的住户。只能是设法混进去的外来人员才对呀!
然而,林冉的公寓门锁又并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而如果真是康京伟找的杀手跑去杀人,应该没理由会被她轻易放进屋。这似乎又是相熟的邻居前来拜访时才会出现的事呢?
对于这些看起来自相矛盾的现象,警方完全无解。想不通的干脆就先不想了,马啸下令先把锦尚豪庭的全部住户都排查一遍再说。有时候,现有的线索想不通,是因为警方所掌握的情况不充分。只有设法掌握了更多的情况后才能解开谜团。
锦尚豪庭一共有二十层,每层有八户人家。这意味着一共有一百六十户人家进入了警方的排查范围内。又是一笔不小的工作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