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3 / 4)
池清清想起曾经读过的一则新闻,若有所思地说:“我记得以前有过一桩新闻,一名孕妇因为在怀孕期内无法满足丈夫的性-欲,居然帮他骗了一个女大学生回家实施强-奸杀人。小萱萱的死,如果一直追查不到男性疑犯的话,那会不会也有可能是一对男女联手犯案呢?”
雷霆听得眼睛一亮,顺着池清清的思路往下设想:“有这个可能。而且在我们反复追查男性疑犯没有任何收获的情况下,凶手没准就是一个女人也难说。”
“嗯,很有可能呢。因为女人可以十分顺利地带走小萱萱,就算她挣扎或哭闹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别人只会以为是小女孩跟妈妈怄气呢。”
“亲爱的,谢谢你给我提供的全新思路。我得立刻赶回局里去见马叔,你慢慢吃啊!”
话说完后,雷霆飞快地在池清清颊旁印下一个吻,然后飞一般转身冲出了门。池清清只来得及朝他的背影大喊一声:“你开车慢一点,别太心急了!”
对于雷霆提出的全新设想,马啸一边沉思一边说:“如果真是一个女人掳走并杀害了小萱萱,那么她的动机是什么呢?要知道恋童癖大都以怪叔叔为主,怪阿姨可是很少见的。”
“如果凶手真是女性,那么她掳走并杀死小萱萱的动机显然不是因为性。具体原因是什么我们现在无法判断,或许可以先找孩子父母谈一谈,问问他们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马啸和雷霆找去方家与方氏夫妇进行了一番交谈。爱女之死让他们都还深陷在悲痛之中。尤其是何琴,眉目姣好的脸庞上,每一根线条每一寸皮肤都满蕴着痛苦与悲伤。
对于两名刑警的来意,方兆安很是意外与震惊:“你们怀疑凶手是女人,作案动机是报复杀人吗?这怎么可能,我们两口子可从来没有得罪过任何人呀!”
何琴却有所触动地说:“你们觉得是一个女人带走萱萱并杀了她吗?女人,女人,难道是……”
雷霆立马追问:“是谁?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可疑的人?”
何琴带着哭腔回答:“嗯,我家楼上住着的宋大妈,她不止一次说过像萱萱这种孩子活着没意义,不如死了算了。”
小萱萱是一个自闭症儿童,不但在语言交流,行为能力等方面都存在障碍,还有一点轻微的暴力倾向。在愿望得不到满足时,经常会做出伤害他人的过激行为。
自闭症的孩子做事一般十分程式化。干什么都要按部就班,不能有任何变动。像小萱萱每天早晚都要喝杯牛奶,盛牛奶的杯子是她用惯的一只瓷杯。有一次何琴不小心把瓷杯打碎了,便换另一只玻璃杯盛牛奶给女儿喝。可是小萱萱无论如何都不肯喝,一定要她原来的杯子。
原来的瓷杯已经摔破了,何琴没办法满足女儿,小萱萱就变得异常暴躁。她一生气就会打人咬人,把母亲抓咬得胳膊上处处是伤痕。
而且,小萱萱不只是当天不肯喝牛奶,接下来的几天也一直坚持没有原来的瓷杯就不喝牛奶。最后,还是方兆安设法买到了一只一模一样的杯子回家,这才总算安抚住了女儿。
小萱萱不仅在家是这样的暴躁脾气与病态执拗,在外面也一样。
天气晴好的日子里,何琴经常会带女儿去小区中心的休闲广场走一走,活动活动一下身体。
休闲广场有很多健身器材,还有两个供小孩玩的秋千架,每天都很多小孩聚那里玩。小萱萱对那些年纪相仿的小朋友从来都不感兴趣,谁跟她说话都不理,也不看对方,而是自顾自地去捡地上的树叶装进口袋。
作为一个自闭症孩子,小萱萱的爱好和普通小孩很不一样。她特别痴迷于捡树叶,落在地上的树叶只要被她看见了,总会捡起来当成宝贝般装进口袋。
有一次,小萱萱弯下腰去捡一枚树叶时,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好走过来,恰巧踩住了那枚树叶。行为一受阻,她就无比暴躁地发作起来,一把推倒那个小男孩要捡走树叶。当发现树叶已经被踩碎,她更加生气了。一边“啊啊”地愤怒尖叫着,一边抬起双手朝着小男孩脸上头上一顿胡乱拍打,直打得对方哇哇大哭。
这个小男孩,就是住在方家楼上那位宋大妈的孙子。看见自家乖孙挨了打,宋大妈自然是十分心疼。她当时就没给何琴好脸色看,说的话也十分难听。
“拜托管好你家的神经病女儿行不行啊?”
何琴努力解释:“我女儿不是神经病,她只是有自闭症。”
“管她什么症,总之就是有病了,而且这毛病怎么看都像神经病。不爱说话,动不动就尖叫打人,简直就是小疯子一个。”
这次“结了怨”后,宋大妈以后每次看见何琴和小萱萱都要翻白眼。何琴还从一位比较相熟的邻居嘴里听说,宋大妈到处对人数落小萱萱,说这种“神经病”小孩养来何益?完全就是浪费金钱精力,不如死了算了。
听完何琴的含泪叙述后,两名刑警就去了楼上的宋大妈家了解情况。年过五旬的宋大妈是一个白白胖胖长得很富态的女人,正准备出门去幼儿园接小孙子放学。
得知警察找上门的用意后,宋大妈有些紧张地立马分辨:“警察同志,没错,我是说过楼下那个有病的小女孩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但我只是说说而已,可没想要去弄死她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我是绝对不干的。太造孽了!我就算不为自己还得为子孙后代积德呢。”
马啸不轻不重地刺她一句:“既然知道要积德,干吗还要说那些小萱萱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之类的话呢?”
“唉哟喂警察同志,我说这些话没有恶意了,纯粹是就事论事。那小女孩活着完全就是她父母的负担,九岁了还连话都说不完整,没办法跟人正常交流,也没办法做到生活自理,一辈子都得要人照顾。你们说,养这样的小孩和养废物有什么区别啊?是不是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 ↑返回顶部↑
雷霆听得眼睛一亮,顺着池清清的思路往下设想:“有这个可能。而且在我们反复追查男性疑犯没有任何收获的情况下,凶手没准就是一个女人也难说。”
“嗯,很有可能呢。因为女人可以十分顺利地带走小萱萱,就算她挣扎或哭闹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别人只会以为是小女孩跟妈妈怄气呢。”
“亲爱的,谢谢你给我提供的全新思路。我得立刻赶回局里去见马叔,你慢慢吃啊!”
话说完后,雷霆飞快地在池清清颊旁印下一个吻,然后飞一般转身冲出了门。池清清只来得及朝他的背影大喊一声:“你开车慢一点,别太心急了!”
对于雷霆提出的全新设想,马啸一边沉思一边说:“如果真是一个女人掳走并杀害了小萱萱,那么她的动机是什么呢?要知道恋童癖大都以怪叔叔为主,怪阿姨可是很少见的。”
“如果凶手真是女性,那么她掳走并杀死小萱萱的动机显然不是因为性。具体原因是什么我们现在无法判断,或许可以先找孩子父母谈一谈,问问他们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马啸和雷霆找去方家与方氏夫妇进行了一番交谈。爱女之死让他们都还深陷在悲痛之中。尤其是何琴,眉目姣好的脸庞上,每一根线条每一寸皮肤都满蕴着痛苦与悲伤。
对于两名刑警的来意,方兆安很是意外与震惊:“你们怀疑凶手是女人,作案动机是报复杀人吗?这怎么可能,我们两口子可从来没有得罪过任何人呀!”
何琴却有所触动地说:“你们觉得是一个女人带走萱萱并杀了她吗?女人,女人,难道是……”
雷霆立马追问:“是谁?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可疑的人?”
何琴带着哭腔回答:“嗯,我家楼上住着的宋大妈,她不止一次说过像萱萱这种孩子活着没意义,不如死了算了。”
小萱萱是一个自闭症儿童,不但在语言交流,行为能力等方面都存在障碍,还有一点轻微的暴力倾向。在愿望得不到满足时,经常会做出伤害他人的过激行为。
自闭症的孩子做事一般十分程式化。干什么都要按部就班,不能有任何变动。像小萱萱每天早晚都要喝杯牛奶,盛牛奶的杯子是她用惯的一只瓷杯。有一次何琴不小心把瓷杯打碎了,便换另一只玻璃杯盛牛奶给女儿喝。可是小萱萱无论如何都不肯喝,一定要她原来的杯子。
原来的瓷杯已经摔破了,何琴没办法满足女儿,小萱萱就变得异常暴躁。她一生气就会打人咬人,把母亲抓咬得胳膊上处处是伤痕。
而且,小萱萱不只是当天不肯喝牛奶,接下来的几天也一直坚持没有原来的瓷杯就不喝牛奶。最后,还是方兆安设法买到了一只一模一样的杯子回家,这才总算安抚住了女儿。
小萱萱不仅在家是这样的暴躁脾气与病态执拗,在外面也一样。
天气晴好的日子里,何琴经常会带女儿去小区中心的休闲广场走一走,活动活动一下身体。
休闲广场有很多健身器材,还有两个供小孩玩的秋千架,每天都很多小孩聚那里玩。小萱萱对那些年纪相仿的小朋友从来都不感兴趣,谁跟她说话都不理,也不看对方,而是自顾自地去捡地上的树叶装进口袋。
作为一个自闭症孩子,小萱萱的爱好和普通小孩很不一样。她特别痴迷于捡树叶,落在地上的树叶只要被她看见了,总会捡起来当成宝贝般装进口袋。
有一次,小萱萱弯下腰去捡一枚树叶时,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好走过来,恰巧踩住了那枚树叶。行为一受阻,她就无比暴躁地发作起来,一把推倒那个小男孩要捡走树叶。当发现树叶已经被踩碎,她更加生气了。一边“啊啊”地愤怒尖叫着,一边抬起双手朝着小男孩脸上头上一顿胡乱拍打,直打得对方哇哇大哭。
这个小男孩,就是住在方家楼上那位宋大妈的孙子。看见自家乖孙挨了打,宋大妈自然是十分心疼。她当时就没给何琴好脸色看,说的话也十分难听。
“拜托管好你家的神经病女儿行不行啊?”
何琴努力解释:“我女儿不是神经病,她只是有自闭症。”
“管她什么症,总之就是有病了,而且这毛病怎么看都像神经病。不爱说话,动不动就尖叫打人,简直就是小疯子一个。”
这次“结了怨”后,宋大妈以后每次看见何琴和小萱萱都要翻白眼。何琴还从一位比较相熟的邻居嘴里听说,宋大妈到处对人数落小萱萱,说这种“神经病”小孩养来何益?完全就是浪费金钱精力,不如死了算了。
听完何琴的含泪叙述后,两名刑警就去了楼上的宋大妈家了解情况。年过五旬的宋大妈是一个白白胖胖长得很富态的女人,正准备出门去幼儿园接小孙子放学。
得知警察找上门的用意后,宋大妈有些紧张地立马分辨:“警察同志,没错,我是说过楼下那个有病的小女孩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但我只是说说而已,可没想要去弄死她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我是绝对不干的。太造孽了!我就算不为自己还得为子孙后代积德呢。”
马啸不轻不重地刺她一句:“既然知道要积德,干吗还要说那些小萱萱活着不如死了算了之类的话呢?”
“唉哟喂警察同志,我说这些话没有恶意了,纯粹是就事论事。那小女孩活着完全就是她父母的负担,九岁了还连话都说不完整,没办法跟人正常交流,也没办法做到生活自理,一辈子都得要人照顾。你们说,养这样的小孩和养废物有什么区别啊?是不是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