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3 / 4)
冯青松条件反射地掏出一张名片,一边递给雷霆一边说:“我是二手房经纪人,如果你有买房、卖房或者租房的需要,可以随时联系我。”
接过那张名片瞥上一眼后,雷霆冷不丁地又问:“康嘉莉是你的客户吧?她现在住的紫金公寓那套房子当初是不是从你手里租的?”
康嘉莉这个名字从雷霆嘴里一说出来,马啸就马上有所警觉地抬起头,两道视线像两枚钉子一样牢牢钉在冯青松脸上。刑警的敏锐直觉让他瞬间有所明了:这个姓冯的小子看来不是一个酱油角色的某亲戚,而是与案子有关连的人。而且,他一定有什么破绽被小雷发现了。
虽然被两名刑警的锐利视线一起死死盯住,冯青松却还表现得泰然自若:“康嘉莉是谁呀?我的客户太多了,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呢。需要回去查一下档案才知道。”
雷霆淡淡一笑:“想不起来没关系,那我换个问题吧。你的右手腕上是不是有一个五角星纹身?可以把袖子挽起来给我们看一看吗?”
马啸听得蓦然一震,等不到冯青松答复是或否,就已经急切地一把抓住他的右手捋起袖子查看。果然,他手腕处一个蓝色五角星纹身图案俨然在目。
冯青松也真是不简单,堆出满脸无辜又困惑的表情询问:“咦,你们警察不是来调查我姐夫的案子,怎么关注起我身上的纹身来了?”
马啸一声冷笑:“因为风华路街心花园血案的真凶手腕上也有一个星形纹身。跟你手腕上这个一模一样。”
“什么?”蒋国梁听得大吃一惊,声音抖得几乎不成调,“你的意思是,青松他……他……”
冯青松霍然立起,脸上的神色是极度的冤屈与愤慨:“警察同志,你这话什么意思啊?想说我就是那个杀人狂吗?拜托,如果你们找不到真凶就多下点功夫去找,不要因为一个刺青就这样捕风捉影行不行?你知道这种星形图案的刺青有多受欢迎吗?光在我纹身的那家店里,就已经为上千名顾客纹过了!”
雷霆慢条斯理地说:“行,那就不说这些捕风捉影的事了。请问出事那天你在哪里?能不能提供案发时间的不在场证明?”
“青松他当时在我家,一直和我在一起。”
这个问题冯青松还来不及回答,一个女人的声音先响了起来。所有人循声望去,看见卧室门口正站着倚门而立的冯红梅。
很显然,冯红梅的人刚才虽然在卧室里躺着,但两只耳朵其实一直在留意着客厅里的对话。而且应该是高度关注模式才对。
冯红梅半路杀出来,想为弟弟冯青松制造不在场证明,这一点并不让两名刑警意外了。
因为之前的dna证据就已经提示了这桩案件是姐弟或兄妹俩联合作案。冯青松手腕部分的纹身已经证明了他是男嫌犯,那另外那个女嫌犯不用说自然就是他的姐姐冯红梅了。这对姐弟既然会联手作案,当然也会彼此互作伪证用来自保。
定定地看了一眼冯红梅后,雷霆似笑非笑地说:“冯女士,从我询问冯青松是否认识康嘉莉开始,你在里屋的哭声就停顿了。显然你没心思继续装哭,一直在高度留意外面的对话是吧?”
按蒋国梁的说法,冯红梅自从昨晚得知了丈夫的死讯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痛哭流涕。一个哭了那么久的女人,论理眼睛应该要红肿成桃子模样了才是。但冯红梅的眼睛却既不红也不肿,显然她对丈夫的死并不真正感到悲痛伤心,只不过是在干嚎罢了。
卧室里真正在哭的人是蒋国栋的女儿蒋浩婷,小姑娘已经哭累了,直接躺在床上睡着了。
对于雷霆语带讥讽的挪揄,冯红梅木木地僵着一张脸回答:“我哭了那么久,哭累了不想哭了不行吗?”
盯着她那双既不红也不肿的眼睛,马啸忍不住一声嗤笑:“你哭了那么久,眼睛都没肿,是怎么做的?”
冯红梅不自然地别过头,避开两名刑警尖锐的目光,假装没有听见马啸的嗤笑,故作镇定地说:“刚才听到你们想冤枉我弟弟是杀人犯,我这个做姐姐的怎么还坐得住,当然要出来帮他作证了。案发时他就在我家,我们俩一直在一起,他哪儿也没去。”
“我相信案发时你们俩在一起,但我不相信你们当时就在这间屋子里。你们其实一起偷溜进了康嘉莉的公寓,利用她的空房子来实行你们的杀人计划。对吧?”
马啸的这番话,冯红梅咬紧牙关继续否认:“不对,根本没有那种事。我们当时就在这里,哪里也没去。”
“你们可以否认,但是证据不会说谎。冯红梅,我相信你溜进过康嘉莉的那套公寓,因为我们在公寓的卫生间里发现了属于女性的长发。一根染成酒红色的弯曲波浪发,看起来跟你这头红色鬈发很像呢。请问你介不介意拔下一根给我们拿回去做对比?”
马啸刚问完冯红梅,雷霆也紧接着对冯青松说:“还有你,麻烦也给我们提供一份dna样本吧。街心花园特大血案的凶器是一把菜刀,警方鉴证科从菜刀上发出了一滴身份不明的血迹,不属于所有被害人,推断应该是凶手留下的。让我们来验证一下是否与你的dna吻合吧。”
“什么?有身份不明的血迹。”
出乎意料地一怔后,冯青松的神色中终于开始闪现不安,还下意识地低头看了自己的右手背一眼。
雷霆的视线也随之落在同一个地方,慢悠悠地说:“屋子里很暖和,为什么你一直戴着手套呢?该不会是手背上有什么伤口吧?是不是案发当天弄伤的?所以血液不小心滴在了菜刀上。当时你没有察觉到这一点,可真是帮了警方的大忙呢。”
冯青松竭力镇定自己:“就算菜刀上有我的血,也不能证明我就是凶手吧?也许那把菜刀是我扔掉不要的,正好被凶手捡去杀人,所以残留着以前割伤过我的血迹呢?” ↑返回顶部↑
接过那张名片瞥上一眼后,雷霆冷不丁地又问:“康嘉莉是你的客户吧?她现在住的紫金公寓那套房子当初是不是从你手里租的?”
康嘉莉这个名字从雷霆嘴里一说出来,马啸就马上有所警觉地抬起头,两道视线像两枚钉子一样牢牢钉在冯青松脸上。刑警的敏锐直觉让他瞬间有所明了:这个姓冯的小子看来不是一个酱油角色的某亲戚,而是与案子有关连的人。而且,他一定有什么破绽被小雷发现了。
虽然被两名刑警的锐利视线一起死死盯住,冯青松却还表现得泰然自若:“康嘉莉是谁呀?我的客户太多了,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呢。需要回去查一下档案才知道。”
雷霆淡淡一笑:“想不起来没关系,那我换个问题吧。你的右手腕上是不是有一个五角星纹身?可以把袖子挽起来给我们看一看吗?”
马啸听得蓦然一震,等不到冯青松答复是或否,就已经急切地一把抓住他的右手捋起袖子查看。果然,他手腕处一个蓝色五角星纹身图案俨然在目。
冯青松也真是不简单,堆出满脸无辜又困惑的表情询问:“咦,你们警察不是来调查我姐夫的案子,怎么关注起我身上的纹身来了?”
马啸一声冷笑:“因为风华路街心花园血案的真凶手腕上也有一个星形纹身。跟你手腕上这个一模一样。”
“什么?”蒋国梁听得大吃一惊,声音抖得几乎不成调,“你的意思是,青松他……他……”
冯青松霍然立起,脸上的神色是极度的冤屈与愤慨:“警察同志,你这话什么意思啊?想说我就是那个杀人狂吗?拜托,如果你们找不到真凶就多下点功夫去找,不要因为一个刺青就这样捕风捉影行不行?你知道这种星形图案的刺青有多受欢迎吗?光在我纹身的那家店里,就已经为上千名顾客纹过了!”
雷霆慢条斯理地说:“行,那就不说这些捕风捉影的事了。请问出事那天你在哪里?能不能提供案发时间的不在场证明?”
“青松他当时在我家,一直和我在一起。”
这个问题冯青松还来不及回答,一个女人的声音先响了起来。所有人循声望去,看见卧室门口正站着倚门而立的冯红梅。
很显然,冯红梅的人刚才虽然在卧室里躺着,但两只耳朵其实一直在留意着客厅里的对话。而且应该是高度关注模式才对。
冯红梅半路杀出来,想为弟弟冯青松制造不在场证明,这一点并不让两名刑警意外了。
因为之前的dna证据就已经提示了这桩案件是姐弟或兄妹俩联合作案。冯青松手腕部分的纹身已经证明了他是男嫌犯,那另外那个女嫌犯不用说自然就是他的姐姐冯红梅了。这对姐弟既然会联手作案,当然也会彼此互作伪证用来自保。
定定地看了一眼冯红梅后,雷霆似笑非笑地说:“冯女士,从我询问冯青松是否认识康嘉莉开始,你在里屋的哭声就停顿了。显然你没心思继续装哭,一直在高度留意外面的对话是吧?”
按蒋国梁的说法,冯红梅自从昨晚得知了丈夫的死讯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痛哭流涕。一个哭了那么久的女人,论理眼睛应该要红肿成桃子模样了才是。但冯红梅的眼睛却既不红也不肿,显然她对丈夫的死并不真正感到悲痛伤心,只不过是在干嚎罢了。
卧室里真正在哭的人是蒋国栋的女儿蒋浩婷,小姑娘已经哭累了,直接躺在床上睡着了。
对于雷霆语带讥讽的挪揄,冯红梅木木地僵着一张脸回答:“我哭了那么久,哭累了不想哭了不行吗?”
盯着她那双既不红也不肿的眼睛,马啸忍不住一声嗤笑:“你哭了那么久,眼睛都没肿,是怎么做的?”
冯红梅不自然地别过头,避开两名刑警尖锐的目光,假装没有听见马啸的嗤笑,故作镇定地说:“刚才听到你们想冤枉我弟弟是杀人犯,我这个做姐姐的怎么还坐得住,当然要出来帮他作证了。案发时他就在我家,我们俩一直在一起,他哪儿也没去。”
“我相信案发时你们俩在一起,但我不相信你们当时就在这间屋子里。你们其实一起偷溜进了康嘉莉的公寓,利用她的空房子来实行你们的杀人计划。对吧?”
马啸的这番话,冯红梅咬紧牙关继续否认:“不对,根本没有那种事。我们当时就在这里,哪里也没去。”
“你们可以否认,但是证据不会说谎。冯红梅,我相信你溜进过康嘉莉的那套公寓,因为我们在公寓的卫生间里发现了属于女性的长发。一根染成酒红色的弯曲波浪发,看起来跟你这头红色鬈发很像呢。请问你介不介意拔下一根给我们拿回去做对比?”
马啸刚问完冯红梅,雷霆也紧接着对冯青松说:“还有你,麻烦也给我们提供一份dna样本吧。街心花园特大血案的凶器是一把菜刀,警方鉴证科从菜刀上发出了一滴身份不明的血迹,不属于所有被害人,推断应该是凶手留下的。让我们来验证一下是否与你的dna吻合吧。”
“什么?有身份不明的血迹。”
出乎意料地一怔后,冯青松的神色中终于开始闪现不安,还下意识地低头看了自己的右手背一眼。
雷霆的视线也随之落在同一个地方,慢悠悠地说:“屋子里很暖和,为什么你一直戴着手套呢?该不会是手背上有什么伤口吧?是不是案发当天弄伤的?所以血液不小心滴在了菜刀上。当时你没有察觉到这一点,可真是帮了警方的大忙呢。”
冯青松竭力镇定自己:“就算菜刀上有我的血,也不能证明我就是凶手吧?也许那把菜刀是我扔掉不要的,正好被凶手捡去杀人,所以残留着以前割伤过我的血迹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