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完事儿了?”旗娃转过头,用余光看着我。
  “嗯。”我甩着火柴,将其熄灭。从地上的血液来看,大个头的蚂蝗,确实能吸不少血。不知是啥时候黏到旗娃身上来的。
  话毕,旗娃立即动起身子,将头转了过来。他看到地上那恶心连连的组织,立即就压着声音破骂道:“这些几把臭虫,怎么老爱往我身上钻!我他妈这是——”
  话还没讲完,王军英就训诫道:“话少点。”
  在黄班长的要求下,大家都开始脱衣检查身体。其实用不着他说,咱们也都会去按查身体。大个头的蚂蝗,要是多来几只,把全身的血吸干都不一定。
  不过一阵搜刮下来,大家都没有发现异常,那肥硕的蚂蝗,仅是盯上了旗娃一个人。回想起来,这一阵过来不是跑就是跳,几本没歇停过。蚂蝗应该是走在沼泽地时,黏上来的。
  “我说,”旗娃穿着衣服,声音压低,鼻子直吐气,“咱们要赶紧离开这鬼地方,我他妈是真受不了了。”
  我挑着腿脚上的蚂蚁尸骸,笑着说:“你当只有你一个人想呢?”
  “衣服快给我穿好,”王军英突然对旗娃说,然后他又指着邓鸿超,“包别放下,背好。”
  邓鸿超为了肩膀舒服,就把背囊取了下来。
  “啊?”邓鸿超还在拍打检查着身体,没听明白王军英的这番话。
  黄班长领会了王军英的意思,便拍拍他说:“把包背上。”
  王军英这话看似很严苛无理,但实际上是进入天坑后的经验之谈。因为,现在的情况非常明朗,这里,身下坐着的地方,这天坑中的一切,不再是几个侦察兵能熟悉掌控的越南丛林。这地方,充满了危险的未知。
  而几次险象环生的经验又告诉我们,未知之所以叫未知,就因为它来临时,不会给你打招呼。一旦它来了,你根本就没时间去反应、去做好准备。打个比方,如果这时候那毛毯怪突然从哪里扑出来,又或是什么未知的危险玩意儿惊跳出来,咱们只能仓皇应战。
  仓皇应战,便就会丢三落四。也就是说,邓鸿超搁下背囊,就极有可能再背不上。
  所以王军英这番话的意思很简单,他要我们随时做好战斗准备,唯有这般高度警惕,才能为天坑里的未知打上“预防针”。
  毕竟,王军英自己的背囊,都还留在那潭水边上呢。
  邓鸿超规规矩矩的背好了包,我原本还准备脱鞋晾晒一下,这一提之下,也只好作罢。因为两次入水,鞋袜里面浸湿一片,很是不舒服。这可不是好事情,如果就放任双湿脚,一直憋下去,长期“坚持”下来,就会溃烂,感染,破坏生理组织,甚至断脚截肢。我一定要找个机会换双袜子。
  至于说蚂蚁咬上腿脚后,注入的能让人肌肉麻痹的神经毒素,倒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威力巨大。走过沼泽水后,腿脚就恢复了力气,再没有那么乏力。因为我仅在腿上拈出那么几只蚂蚁尸首,自然不会像旗娃那样,连路都走不了。
  “说回来,咱现在又该往哪儿走啊?”旗娃躺倒在地,将裤子套上,又问道,“这七弯八拐的,跑到啥地方了都不知道!”
  黄班长和王军英楞着脸,没有答话。
  “只能先回去。”隔半天黄班长才说,“绕一绕路。”
  “当然,”王军英抬头环望着树冠,“没其他路走。”
  “问题是,”王军英又站了起来,“该怎么找回去。”
  不错,天坑留给咱们的出路,只会在边缘那一圈。但棘手的问题是,之前被毛毯怪和蚂蚁群连连撵追,乱脚逃命中,现在哪还记得清回路。当然,这并不是彻底迷路,因为我们的逃脱战略并未发生改变,还是绕着天坑四壁寻找出路。
  而那垂崖断壁,是天坑里的风向标、指路灯,不论在哪个位置都能看到。王军英的意思是,该怎么找回潭水处——因为他的背囊还丢在那里。
  背囊不仅是生存的保障,也还装得有其他重要的物品。如果任其丢在原地,不仅仅是王军英没饭吃那么简单。所以,咱们在进行“逃脱天坑”的行事议程之前,又多出了一项“找回背囊”的差事。队伍目前所处的位置,谁也说不清在丛林里的哪个点。
  但结合刚才在沼泽中的探望能大概知道,应该是那种离边缘岩壁有些距离,但离天坑丛林中心还有些远的位置。
  “回哪儿?”旗娃问话的同时又突然想了起来,“哦,还得回去找包!”
  “那还真得多费上几阵了……”旗娃嘀咕着。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