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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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是归乡,也要衣锦还乡才行,灰溜溜如同被野狗一般被赶回家,像什么样子。
  虽然他并没有衣锦还乡,而现在所受到的打击比如同野狗一样回乡还要大。
  想到这,叶孤鸿就不由自主握紧了手中的剑,他在发狠地练剑,面朝大海,仿佛像弥补荒废的六年。
  叶孤城每日练两个时辰的剑,他就练四个时辰,只要身体还能动,就接着练下去。
  心头有火焰在燃烧,是耻辱,也是对未来的渴望。
  他想,他要,他必须,成为顶级的剑客。
  叶孤城在远处看堂弟挥洒汗水的画面,默默点头。
  嗯,他就是喜欢这样有冲劲的小年轻。
  一经刺激就发愤图强,多好。
  在他看来,会后悔,会耻辱就有挽回的余地。
  这代表他还没有被安逸的生活钝化。
  虽然心中默默感叹,叶城主却没有忘记正事,他还记得,自己找叶孤鸿是有话要问。
  现在想来,他这话也问得太迟,谁叫叶城主日理万机,叶孤鸿自己又不回答,等到叶城主想起来问,那花儿都要谢了。
  叶孤鸿回到白云城已有十余天,如果有什么要紧事,现在问也是来不及了。
  但一想到对方忽然回乡,叶孤城就觉得有点不太对,说是惴惴不安也不准确,只不过就是想要探知一二。
  就好像那理由还挺重要似的。
  他脚尖轻轻抬起,刚想发话,却见朗月如同燕子一般轻盈地飘来,在松软的沙滩上竟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蹁跹如蝴蝶,任何人见了,都得赞一句好俊的轻功。
  但有眼力的人却能看出更深一层意味。
  朗月脚上的功夫,颇像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梯云纵”。
  这世界上能使出这轻功的人并不多,陆小凤就是一个。
  朗月也是一个。
  没人知道为什么在南海的女人能学会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功夫。
  朗月道:“城主,有贵客。”
  叶孤城停下脚步道:“谁?”
  朗月道:“陆小凤陆大侠。”
  这是陆小凤第二次到白云城。
  他很喜欢这座城市,比他记忆中的故乡就差一丢丢。
  哪怕是无父无母四海为家的陆小凤,也是有故乡的。
  毕竟他不是孙行者,可以从石头缝中蹦出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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