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模拟现场(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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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选再说,估计会有说法的。&楚青云回答。
  两个人找到合适身材的服装,把武器都带好了。
  因为是刑侦大赛,服装的准备也五花八门,但设计得都极其巧妙,不论是单衣还是风衣都有巧妙的装置佩戴武器。
  王戈选了一套牛仔服,这是他的最爱,可以不受任何场合的限制,想坐就坐,想躺就躺,几件武器放在身上也不易被发觉。
  楚青云则选了一套黑西装,效果和王戈差不多,只是穿在身上后再看上去,两个人的差别就大了,王戈休闲些,楚青云则显得文质彬彬的。
  既然让选择了,就不用客气,两个人跟着大伙儿来到第二间屋子,全是美国最先进的自动武器。
  &楚大哥,这次是开眼界了,全是最顶级的自动武器!&王戈兴奋地抓起一支最新式的卡宾枪,摆弄了几下,不由喊道:&楚大哥,美国这次真是下血本儿了,全是最新的家伙!&
  其他人同样无比的惊讶,都兴奋地挑选起来。
  王戈放回卡宾枪,随手在墙上摘下一把微型冲锋枪,摆弄了一会儿,发现了问题:&楚大哥,这些枪都很好,但感觉不像是刑侦大赛,反倒像是要上战场呢?&
  &别急,看看子弹就知道了;听说美国最新研制了一种训练子弹,外表看上去和真的一般无二,只有在打到人身上时才有反应。&楚青云选了一支自动手枪。
  王戈不说话了,楚青云说的他不知道,说明自己对世界兵器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滞后了一步,是一大步。
  就这样,王戈选了一把微冲,楚青云选了两把自动手枪,就算是选择完毕;再看看其余的特警,包括欧洲的几组白人,非洲的几组黑人还有澳洲的棕色皮肤兄弟,几乎清一色的长枪。
  他们是正确的,因为长枪射程远,精度高,性能远优于短枪;所以王戈和楚青云的选择在别人看来,就是错误的,甚至还有人指指点点地,觉得他们俩真的好笑。
  下一项,是选子弹。
  其实子弹没什么选的,你用的什么枪,就要用什么子弹,以配套为主。
  但就是这么简单的选择,还是出现了笑话。
  一个黑人兄弟在子弹室里转了两圈儿,才发现他选择的枪只有一种子弹,还是散发的无法连击;急得他唔里哇啦地大叫起来,要回去换枪。
  但没有机会了,上一间屋子已经上了锁,再也没有选择的机会了。
  王戈和楚青云并没急着选子弹,而是随便拿起一颗研究起来,研究这种子弹和真的能杀人的子弹到底有多大区别。
  结论是:没看出来。
  两个人各选了三十颗微型手枪子弹,又选了五个自动枪的弹夹,就算是选完了。
  再看其他组的兄弟,王戈不由笑了。
  一个黑人小伙子,身材魁梧,选的是火神枪,子弹在身上绕了几圈儿,就像那种战争大片儿中的男主角,要去敌巢全歼敌匪。
  他的威风凛凛,让大家一阵羡慕赞叹。
  同时也有人把他和楚青云、王戈做了比较,也笑了;好像他们不在一个档次上。
  接着是特种兵器室,各种先进的武器一应俱全,只有大家想不到,没有人家做不出来的,大家不免又是一阵感慨。
  王戈和楚青云几乎同时相中了一款激光笔。
  这支笔外形和普通的中性笔没什么差别,却内置了先进的激光发射器,近距离内可以切割,远距离能使人瞬间炫目,看不清东西。
  但这支笔是一次性的,想再用就得充电,用一次可能几秒钟,充一次电则需要十几个小时;更让人头疼的是,每个人限拿一支,因为这笔不多。
  现在选择完了,王戈身上有必选的五件儿,又加了一支激光笔、一柄微冲;楚青云则没有选微冲,而是选了两柄自动手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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