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末罗 第182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她眼圈微微地红了:“我不忍心看他这样,哪怕您给他一个烧火的活计都行。”
  李妮妮看了法缇玛半晌:“可是如果她加入进来,他可能会死,这样也没有关系吗?”
  法缇玛愣了一下。
  两人坐在蒲团上,中间隔着一张小木桌。
  法缇玛怔怔地看着木桌上的蜡烛,半晌说:“我也不想他死,可是现在和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有这个觉悟就没问题了。”李妮妮微微笑起来:“其实除了他,你也可以加入进来。”
  法缇玛愕然道:“我?”
  “对。”李妮妮说:“我们正在开业大酬宾,拉人头是有钱拿的,只要你们拉一个人过来加入组织,不计男女,我就给你发一个银币。”
  “当然,如果来的人特别优秀,且心智坚定,我就给你发两个银币。”
  “唯一的条件,是你们拉来的人,只能是真正的穷苦人,妓-女也可以。”
  “但是,你们必须跟他们说清楚,加入我们组织后,除了每个月会有低廉工作收入这项好处以外,暂时没别的好处。而且我们不对任何人的性命做担保。”
  晃动的烛火下,李妮妮清楚地说。
  “听清楚了,是不对任何人的性命做任何担保。”
  “你们有90%的概率会丧命,只有10%的概率是大富大贵,愿赌服输的人才能来……这点,一定要和他们说清楚。”
  当天下午,李妮妮就定好了他们“马克思互助会”的章程。
  她想了想,白天她和阿罕讲这些的时候,有些过于仓促了,组织名称还是要贴合现在印度的社会现实才比较好。
  于是李妮妮又把组织名称改成了“被神主抛弃者的互助会”,简称“抛弃者互助会”。
  以神主之名,阿门。
  反正神主现在就躺在她床上,她都让他上-床了,总得收点报酬吧。
  列组织纲领的时候,李妮妮模模糊糊的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叫《搏击俱乐部》,里面这个秘密俱乐部的会规,前两条就是——
  第一条,不能提及搏击俱乐部。
  第二条,还是不能提及搏击俱乐部。
  于是李妮妮在纸上写下组织规则前两条。
  第一条,不能对任何人提及“抛弃者互助会”。
  第二条,还是不能对任何人提及“抛弃者互助会”。
  但是就在她开始写一系列规章制度细则的时候,桌上的烛火忽然猛烈地晃动了一下。
  李妮妮伸手拿了一把剪刀,挑了一下灯芯。
  但没等她继续写几个字,桌上的烛火,又忽然爆出了一个灯花。
  李妮妮:“……”
  她没好气地看向一边的达玛太子。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