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八零新婚夜后,全家把我当宝 第123节(1 / 4)
“第一种,职能分配,由高到低的顺序为:技术、内容、市场。这一种较为复杂,不适合我们目前的情况。”
“第二种,人力股和资金股,我认为这个很合适。”江蜜不疾不徐道:“我们这种算得上技术型公司,技术是核心竞争力,重要性会越来越凸显。你的启动资金虽然也很重要,但是随着公司运营步入正轨,资金的重要性会逐步降低。”
乔文柏这一下对江蜜另眼相看了。
这是大多数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乔先生,您认为如何?”江蜜阐述自己的观点:“我们进行股权分配,应该以出资和贡献程度来决定,而不是看谁强大,就得占多。谁弱小,只能被施舍。”
苹果的创始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不重视股权,被董事会架空,最后被扫地出门,给别人做了嫁衣。
某东,某里这两个知名企业,都引进了外资,而且外资股份都高于创始人。
创始人不可能让出控股权,落得被董事会架空的地步,因此实行了ab股结构。
a类股投票权是一比一。
b类股投票权是一比二十。
创始人手里握着的就是特殊的b类股。
虽然投票权力不一样,但是收益是一样的。
只是确保创始人的控股权。
但是这种方式在江蜜这里行不通,因为他们不是上市公司。
乔文柏陷入沉思。
江蜜继续说:“如果我们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需要融资的话,你有优先权。”
乔文柏忍不住笑了:“没有比你还精明的人。”
江蜜话说得这么满,肯定是有后招。
他还想要说什么,梁曼开口了:“我认为江小姐说得对,按照人力和资金分配股权是最公平的方式。你只负责出钱,技术、市场销售等等,这些全都是江小姐一个人负责经营。”
乔文柏还在观望:“你说说看,启动资金是多少?”
第184章 谈判成功
江蜜算了一笔账,主要是机器贵,别的还好说。
“我不太了解机器价位。”江蜜询问道:“你比我要了解,启动资金大概需要多少?”
乔文柏比出一个手势:“初定五万,后续不够的话,再追加。”
江蜜知道乔文柏是看后续方案,再确定要不要投资。
“我出资一万,资金股占比20%,人力股占比50%,你如果不参与运营的话,那我的资金股就是20%?50%=10%,再加上人力股的50%,我的总占比60%。”
“你出资四万,资金股占比80%,人力股占比0。你的资金股80%?50%=40%,总占比例为40%。”
江蜜给乔文柏详细地算一笔账,然后又说:“机器这一块需要你的帮助,目前我们以国内市场为主,之后再做国外市场。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愿意再匀出5%给你。”
乔文柏皱眉。
江蜜摊手道:“乔先生如果你还不满意的话,那我没有办法了。” ↑返回顶部↑
“第二种,人力股和资金股,我认为这个很合适。”江蜜不疾不徐道:“我们这种算得上技术型公司,技术是核心竞争力,重要性会越来越凸显。你的启动资金虽然也很重要,但是随着公司运营步入正轨,资金的重要性会逐步降低。”
乔文柏这一下对江蜜另眼相看了。
这是大多数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乔先生,您认为如何?”江蜜阐述自己的观点:“我们进行股权分配,应该以出资和贡献程度来决定,而不是看谁强大,就得占多。谁弱小,只能被施舍。”
苹果的创始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不重视股权,被董事会架空,最后被扫地出门,给别人做了嫁衣。
某东,某里这两个知名企业,都引进了外资,而且外资股份都高于创始人。
创始人不可能让出控股权,落得被董事会架空的地步,因此实行了ab股结构。
a类股投票权是一比一。
b类股投票权是一比二十。
创始人手里握着的就是特殊的b类股。
虽然投票权力不一样,但是收益是一样的。
只是确保创始人的控股权。
但是这种方式在江蜜这里行不通,因为他们不是上市公司。
乔文柏陷入沉思。
江蜜继续说:“如果我们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需要融资的话,你有优先权。”
乔文柏忍不住笑了:“没有比你还精明的人。”
江蜜话说得这么满,肯定是有后招。
他还想要说什么,梁曼开口了:“我认为江小姐说得对,按照人力和资金分配股权是最公平的方式。你只负责出钱,技术、市场销售等等,这些全都是江小姐一个人负责经营。”
乔文柏还在观望:“你说说看,启动资金是多少?”
第184章 谈判成功
江蜜算了一笔账,主要是机器贵,别的还好说。
“我不太了解机器价位。”江蜜询问道:“你比我要了解,启动资金大概需要多少?”
乔文柏比出一个手势:“初定五万,后续不够的话,再追加。”
江蜜知道乔文柏是看后续方案,再确定要不要投资。
“我出资一万,资金股占比20%,人力股占比50%,你如果不参与运营的话,那我的资金股就是20%?50%=10%,再加上人力股的50%,我的总占比60%。”
“你出资四万,资金股占比80%,人力股占比0。你的资金股80%?50%=40%,总占比例为40%。”
江蜜给乔文柏详细地算一笔账,然后又说:“机器这一块需要你的帮助,目前我们以国内市场为主,之后再做国外市场。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愿意再匀出5%给你。”
乔文柏皱眉。
江蜜摊手道:“乔先生如果你还不满意的话,那我没有办法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