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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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桀夜捏了一下南浅的鼻子,“那是因为你习惯了。”
  南浅心中记挂着林奚,直接让袁桀夜将她送到了林氏,林氏离袁氏并不远,也就十分钟的路程,并不会耽误袁桀夜太多时间。
  前台小姐通传了一下,便有一个女人下来接她领了上去,林奚正在处理文件,黑色的小西服,外加红色的包臀短裙,微微蹙着眉,别看还真有几分女强人的气质。
  南浅的思绪有些飘远,以前林奚和周冀语总说她太要强,以后一定会成为女强人,连她本人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惜世事难料,她们谁都没有猜对结果。
  南浅隐约想起在书本上看到的一句话,一个女人要是想成为女强人,大多因为没有安全感,头上没有遮风挡雨的大伞,要是有,谁又会选择受苦受累。
  这话很适合她,她想,要是没有遇到一个要袁桀夜的男人,她的人生绝对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一面。
  “浅浅,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林奚放下手中的比,过来拉着南浅的手坐在沙发上。
  南浅认真的观察着林奚的神色,看她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稍微放心一点,唇角挽起一个浅显的弧度,“我来找你去逛街的,小家伙上学了,我在家一个人闲着无聊,看来林总经理是没这个时间了?”
  林奚笑着拍了南浅一下,“少来调侃我,你以为我喜欢天天把自己打扮成这德行啊,我都难受死了,三年前我家老头子不是高血压严重嘛,差点就挂了,我这不是看不下去了才接手的,不然于女士天天念叨我是个不孝女,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林奚说话一向没大没小,称自己老爸为老头子,称老妈为于女士,这样的相处之道一直都是南浅所羡慕的。
  “林叔叔现在身体怎么样?我找个时间去看看他。”南浅道,那个老人一直对她挺好的,她一直感激在心。
  “现在好的很,每天和于女士到处旅游,精神好的很,我真怀疑以前他是不是装的,故意把林氏这包袱扔给我。”林奚一说到这就一肚子的气,从接手工作以来,她都好久没给自己放过假了。
  “你就好好干吧,林叔叔忙活了大半辈子,也是该闲下来好好享享清福了。”
  林奚无奈的摇头,“你一定是我家老头子亲生的,很会为他考虑,我昨天给他说你回来了,他也十分的高兴。”
  秘书小姐送咖啡进来,林奚交代了她几句,说是要待会要出去一趟,没有十万火急的事情不要给她打电话。
  两人出了林氏,其实也没什么事情,才9点多钟,刚好商场开门,林奚提议要给小家伙衣服,南浅摊了摊手,说是不用了,才几天的时间,袁桀夜已经让人送了不少的童装过来,小家伙的衣柜都塞满了。
  “那就算了,我们去买点玩具什么的。”
  最后林奚给小家伙买了一套仿真枪和多诺米骨牌,分开的时候,林奚询问了一下袁风心上人的事,南浅也不隐瞒,如实说出从袁桀夜那打探来的消息。
  林奚微微一顿,秀眉蹙起,“那我就不可能放弃他了,浅浅,我会给我和他三年的时间,要是三年之后我还是没法取代一个死人在他心里的位置,倒时候我会彻底的放手。”
  南浅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理解林奚这样的心情,等待了这么多年终于见到,又岂会因为一句我有喜欢的人就放手,要是能放弃早就放弃了。
  可是三年又三年,女人的青春怎么经得起耗。
  看着林奚坚毅的目光,南浅最后还是忍不住说出心底的话,“小奚,我也不想对你说丧气的话,但是我做了他五年的邻居,有些事情我得告诉你,这么多年袁风的身边有形形色色女人,但是他从未动摇过。他的性子就和他的名字一样,像风,生*自由,没有方向,更不会为谁停留。”
  林奚拍了拍南浅的肩膀,“不要为我担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小奚,他三十七岁了。”
  “男人四十一枝花,他也只不过大我12岁,没什么稀奇的,现在很多小嫩模都嫁六七十岁的老头子。”
  拿她和娱乐圈的那些人比,这完全就没什么可比性。
  南浅摇摇头,看她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也就没再多说什么,林奚握着她的肩膀,笑着道:“姐妹儿,我的终身幸福就交到你手上了,现在他不是住在你家吗?有什么消息立马通知我,千万不能让他不声不响跑了。”
  南浅无奈的抿了抿唇,她就这么一个好朋友,她能不帮吗?
  林奚下午要去上班,两人吃了午饭就分开了,分开前林奚道:“告诉我干儿子,我一有时间就去找他玩,叫他等着。”
  南浅好笑,简直是此地无垠三百两,去找袁风还差不多,还拿小家伙当什么借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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