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2 / 4)
沈旭跃有时候会参与到学生的球队中去运动一下,打篮球或者排球,赵明月就在一旁看着。赵明月虽然不教书,但是认识她的学生很不少,谁叫她是美女老师呢,美女在哪里的辨识度都比较高。可惜的是美女老师已经结婚了,每天都和她的丈夫一起出来散步,郎才女貌,还真是养眼啊。沈旭跃去打球的时候,还挺受欢迎的。
散步运动完毕,小两口就回家洗漱,收拾好后上床窝着,倚靠在床头看书或看电视。赵明月并不怎么喜欢看电视,因为电视太小了,只有十四寸,而且又是黑白的,节目也单调,对她的吸引力那是相当一般。而且电视信号也不稳定,看着看着,就有了雪花点,得下去摇天线接信号,谁愿意从热烘烘的被窝里爬下床去弄啊。
沈旭跃不嫌麻烦,他喜欢看新闻联播,有时还会看看电视剧,这年头的电视剧非常少,基本上都是舶来品,香港的或者日本的,沈旭跃看得津津有味,因为从这些电视剧中,可以了解一些国外的生活状况,赵明月偶尔也会放下书本陪着一起看。
日子很平淡,也很温馨。周末的时候,他们会去看看沈父沈母,帮忙打打煤球、洗晒被褥之类的。虽然家家都供暖,但是烧饭做菜主要还是依靠煤炭,北京的家家户户都会准备一堆煤球。赵明月作为家里目前唯一的壮劳力,自然要经常出力的。杨茂林自打买了车,三天两头不着家,他自己家的煤球有时候还是沈旭跃去帮忙打的呢。
一个阳光灿烂空气冰冷的周末,赵明月在沈旭跃父母家帮忙洗被单,沈母的胳膊在下放的时候弄出了风湿病,冬天一碰冷水就钻心的疼,赵明月和沈旭跃就会主动来帮沈母干活,洗大件的东西。
沈旭跃怕冻着媳妇,在煤炉子上烧热水给她用。
沈母抱出棉被,准备晾晒在院子里的竹竿上,她的胳膊酸痛,举不上去,赵明月看着她吃力地往上抬,自己双手是湿的,便喊:“旭跃,快来帮妈。”
沈旭跃赶紧从厨房里跑出来:“妈,我来。”
沈母看见儿子将自己手里的活接过去,笑了笑,说:“柜子里还有两床,你帮我捞出来晒一晒。”
沈旭跃看着被子:“妈,这是新被子,谁要用啊?”
“你哥快回来了,十一月底就回北京了。”沈母笑眯眯的。
沈旭跃惊讶地看着母亲:“我哥要回来了?”
沈母说:“是你爸安排的。”
“那我哥同意了没有?”沈旭跃记得他哥是要准备在地方锻炼几年的。
沈母诧异地看着儿子:“他有什么不同意的?从地方回到北京,多少人想回来都回不来啊。”
沈旭跃直觉有点不妙,这么大的事,起码要征得本人的同意才好说吧,父母该不会来个先斩后奏吧:“那我嫂子呢?”
“她也跟着一起调回来啊,到军区总医院,不过可能要晚点,大概要到元旦了。”沈母说。
“他们自己同意就行,我是很欢迎的。”沈旭跃说,兄弟要是能够在一个城市工作,有点事彼此还有个照应,不怕鞭长莫及,挺好的。
沈启学回来的时候,沈旭跃正好去秦皇岛参加高东方和老秦的婚礼去了,虽然他们并不让他去,说是太麻烦他们了,但是他们双方都是同学,关系又好,怎么能够不去呢。
赵明月也不知道沈启学具体是哪天回来,沈旭跃并不在家,她没事不会主动跑到婆家去,去找毛剑兰玩了,自打结了婚,就一直和沈旭跃腻歪在一起,还没出去见过朋友呢。
毛剑兰在师大附中教书,配了副眼镜,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赵明月笑嘻嘻的叫她:“毛老师。”
毛剑兰看着她,揶揄她:“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终于舍得出门了?”
赵明月闹了个大红脸,伸手去捏毛剑兰的脸:“你这嘴怎么越来越厉害了。”
毛剑兰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你们家那位呢?”
赵明月说:“去秦皇岛参加二姐的婚礼去了。”
毛剑兰惊愕地说:“她不是没让我们去吗?”
赵明月说:“是没让,他和老秦关系好,二姐又是我同学,觉得不去不好,所以还是请了天假过去了。”
毛剑兰点点头:“其实按理说咱们都该去的,姐妹一场。”
赵明月说:“也没办法,谁叫离得远呢,要是在北京,那是不请也要去的。”
“对啊。难得你有空,我们去逛街吧,叫上春梅,给二姐买点礼物,等她回来了咱们再去送给她。”毛剑兰说。 ↑返回顶部↑
散步运动完毕,小两口就回家洗漱,收拾好后上床窝着,倚靠在床头看书或看电视。赵明月并不怎么喜欢看电视,因为电视太小了,只有十四寸,而且又是黑白的,节目也单调,对她的吸引力那是相当一般。而且电视信号也不稳定,看着看着,就有了雪花点,得下去摇天线接信号,谁愿意从热烘烘的被窝里爬下床去弄啊。
沈旭跃不嫌麻烦,他喜欢看新闻联播,有时还会看看电视剧,这年头的电视剧非常少,基本上都是舶来品,香港的或者日本的,沈旭跃看得津津有味,因为从这些电视剧中,可以了解一些国外的生活状况,赵明月偶尔也会放下书本陪着一起看。
日子很平淡,也很温馨。周末的时候,他们会去看看沈父沈母,帮忙打打煤球、洗晒被褥之类的。虽然家家都供暖,但是烧饭做菜主要还是依靠煤炭,北京的家家户户都会准备一堆煤球。赵明月作为家里目前唯一的壮劳力,自然要经常出力的。杨茂林自打买了车,三天两头不着家,他自己家的煤球有时候还是沈旭跃去帮忙打的呢。
一个阳光灿烂空气冰冷的周末,赵明月在沈旭跃父母家帮忙洗被单,沈母的胳膊在下放的时候弄出了风湿病,冬天一碰冷水就钻心的疼,赵明月和沈旭跃就会主动来帮沈母干活,洗大件的东西。
沈旭跃怕冻着媳妇,在煤炉子上烧热水给她用。
沈母抱出棉被,准备晾晒在院子里的竹竿上,她的胳膊酸痛,举不上去,赵明月看着她吃力地往上抬,自己双手是湿的,便喊:“旭跃,快来帮妈。”
沈旭跃赶紧从厨房里跑出来:“妈,我来。”
沈母看见儿子将自己手里的活接过去,笑了笑,说:“柜子里还有两床,你帮我捞出来晒一晒。”
沈旭跃看着被子:“妈,这是新被子,谁要用啊?”
“你哥快回来了,十一月底就回北京了。”沈母笑眯眯的。
沈旭跃惊讶地看着母亲:“我哥要回来了?”
沈母说:“是你爸安排的。”
“那我哥同意了没有?”沈旭跃记得他哥是要准备在地方锻炼几年的。
沈母诧异地看着儿子:“他有什么不同意的?从地方回到北京,多少人想回来都回不来啊。”
沈旭跃直觉有点不妙,这么大的事,起码要征得本人的同意才好说吧,父母该不会来个先斩后奏吧:“那我嫂子呢?”
“她也跟着一起调回来啊,到军区总医院,不过可能要晚点,大概要到元旦了。”沈母说。
“他们自己同意就行,我是很欢迎的。”沈旭跃说,兄弟要是能够在一个城市工作,有点事彼此还有个照应,不怕鞭长莫及,挺好的。
沈启学回来的时候,沈旭跃正好去秦皇岛参加高东方和老秦的婚礼去了,虽然他们并不让他去,说是太麻烦他们了,但是他们双方都是同学,关系又好,怎么能够不去呢。
赵明月也不知道沈启学具体是哪天回来,沈旭跃并不在家,她没事不会主动跑到婆家去,去找毛剑兰玩了,自打结了婚,就一直和沈旭跃腻歪在一起,还没出去见过朋友呢。
毛剑兰在师大附中教书,配了副眼镜,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赵明月笑嘻嘻的叫她:“毛老师。”
毛剑兰看着她,揶揄她:“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终于舍得出门了?”
赵明月闹了个大红脸,伸手去捏毛剑兰的脸:“你这嘴怎么越来越厉害了。”
毛剑兰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你们家那位呢?”
赵明月说:“去秦皇岛参加二姐的婚礼去了。”
毛剑兰惊愕地说:“她不是没让我们去吗?”
赵明月说:“是没让,他和老秦关系好,二姐又是我同学,觉得不去不好,所以还是请了天假过去了。”
毛剑兰点点头:“其实按理说咱们都该去的,姐妹一场。”
赵明月说:“也没办法,谁叫离得远呢,要是在北京,那是不请也要去的。”
“对啊。难得你有空,我们去逛街吧,叫上春梅,给二姐买点礼物,等她回来了咱们再去送给她。”毛剑兰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