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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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上海货,质量非常好好,还带羊毛的,牛皮鞋,非常耐穿,三十二元一双。”售货员说。北京到底还是大地方,售货员的素质也是与时俱进的,这要是早几年,估计没谁会主动介绍商品,你爱买不买。
  赵明月咋舌,相当于好多人一个月的工资呢,她拉了一下沈旭跃的胳膊,沈旭跃说:“那麻烦你帮我包一下吧。”说着就从口袋里掏钱。
  赵明月看见沈旭跃掏钱,连个钱夹子都没有,便想着一会儿给他买个皮夹子去。她压低了声音跟他说:“好贵啊。”
  “不贵,这是必需品。”沈旭跃说。
  赵明月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这算什么必需品。
  沈旭跃帮赵明月提着鞋子,赵明月拉着他转了几圈,终于见到有卖皮夹子的了,赶紧过去:“我送你一个钱包,你挑一个自己喜欢的。”
  沈旭跃说:“要这个干嘛,不是有口袋吗。”
  赵明月心想,沈旭跃肯定不知道,钱夹和皮带在以后会被称为男人的脸面,她要从现在开始维护他的脸面。“选一个吧,我送你的礼物。”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明月,你是不是觉得我送你东西,你觉得不好意思,就一定要给回礼?”
  赵明月眨着眼看着他:“据说在西方国家,钱包就是一个男人的脸面,我想让我的男人有脸面些。”
  沈旭跃听见她说这话,立即不反对了,便说:“那你帮我挑选一个吧,我都喜欢。”
  赵明月在玻璃柜台前看了一下,然后选中了一个款式简约的黑色钱包。卖钱包的生意显然不如别的,这个年代,大部分人还没有用钱包的意识,觉得花那么多钱买个皮夹子来装钱,真是奢侈到家了。
  售货员看见有人终于买东西,赶紧过来招呼:“您要这一款是吧?眼光真好,这是上海产的钱包,您看看,这质量多好,牛皮的。”
  赵明月打开来看了看,做工果然精细:“多少钱一个?”
  “十六块。”售货员说。
  沈旭跃一听价格就拖着赵明月的手肘,准备拉她走,赵明月不动:“行,您给我拿一个新的吧,我买了。”
  沈旭跃在她耳边悄悄地说:“一个这么小的东西,又不实用,还这么贵,别买了,太浪费。”这要赵明月给人做多少件衣裳才能赚得回来啊,太奢侈了。
  赵明月笑眯眯的付了款,将钱包递给沈旭跃:“拿着吧。我看过,这钱包做工非常精细,车线都非常好,你别看这东西小,做起来可费时间了。值这个价的。”
  沈旭跃说:“我要是钱包丢了,估计里头的钱还不值这个钱包贵重。”
  “那你就好好保管吧,沈旭跃同志。”赵明月伸手挽住他的手臂,“我们去买点东西吧,过几天要去喝干女儿的满月酒了,咱们这做干爹干妈的,一定要送点礼物才成吧。”
  沈旭跃笑眯眯地点头,完全没有反驳她的话,其实他们俩现在还没结婚呢,还不能认干女儿。
  赵明月拉着沈旭跃到了首饰专柜,早几年这些东西是没有的,随着wg的结束,改革开放的发展,这些东西又开始悄悄兴起来了,不过买卖首饰的人还是非常少的,毕竟这些东西比较贵重,能有闲钱消费得起的人不多。而且大家的观念里,戴首饰都是小资产阶级的专利,很多人的观念还没转换过来。
  赵明月说:“给冬冬买对银手镯,还是买个玉坠?”
  沈旭跃说:“手镯吧,总觉得女孩子跟银比较贴切。”
  “那就买手镯。你看哪一款比较好看?”赵明月低头看柜台。
  沈旭跃终于还是提醒赵明月了:“明月,咱们俩现在还没结婚,按理来说,还不能当干爹干妈,咱们现在就送了,到时候正式认的时候,咱们是不是还得再买?”
  赵明月顿时羞红了脸:“可不是吗?”不可能到时候空手啊。
  沈旭跃在她耳边悄声说:“其实我倒希望咱们现在就能送。”
  赵明月的耳朵都红了。
  最后他们只买了一对虎头鞋,又买了一件小披风,至于那些礼物,还是等以后他们结了婚后正式收干女儿的时候再说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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