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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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旭跃将手表套在赵明月左手手腕上,摸摸表面,说:“以后就不用问别人时间了。”能够送得起一块手表,对一个男人来说,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
  赵明月说:“可是我没什么送给你的。”
  “不用送,我有手表。”沈旭跃将腕上的手表给赵明月看,那是一块颇有些年头的机械表,需要上发条才能走,“这个手表要经常调时间,听说石英表很准时,不用调时,也不用上发条,非常方便。”
  赵明月笑:“以后你就跟我对时吧。”
  “好,以后就听从党组织的指挥,让打哪就打哪。”沈旭跃笑道。
  这年头流行一句炫富的话,“穿皮鞋走大道,镶金牙开口笑,戴手表挽三道”,皮鞋、金牙、手表都是财富的代表。赵明月的手表在同学中引起了一阵轰动,她是班上第一个戴手表的女生,小巧精美的手表在大家的手里传看着,大家啧啧称赞,也为它的价格咋舌。一块石英表的价格一百五十块钱,这对一群没有收入的大学生来说,实在是太过奢侈了。大家领着每个月十六块钱的补贴,要差不多不吃不喝一年,才能买得起这样一块手表,所以赵明月的手表可想而知有多么奢侈。
  赵明月也觉得有些奢侈了,但这是沈旭跃的心意,也是他的决心,她当然不会责备他,欢喜还来不及呢。谁都是有虚荣心的,对象舍得花这么大的价钱买一个手表,这也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呢。
  大家都艳羡地说:“小赵,沈旭跃对你可真没得说的,居然这么舍得为你花钱。”
  赵明月笑得很开心:“对啊,我也没想到。他赚到稿费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我买了个手表。我觉得好贵啊。”
  “贵什么呀。再贵不及心意贵。况且是他自己赚的钱,我觉得挺好的,意义非凡。”高东方说。
  “就是。”
  李春梅说:“要是谁也这么努力地赚钱,给我买个手表,我肯定感动得以身相许。”
  大家都笑了起来,钱斯盛说:“我把这话转达给王兴凯吧。”李春梅跟王兴凯早就公开出双入对了,宿舍的姐妹惊诧过后,都有点担心她会被王兴凯这个浪荡子给欺骗了,不过好像过了半年,王兴凯跟李春梅还依旧处着对象,大家都在暗暗称奇,莫非浪子也收心了,被李春梅给收服了?
  李春梅说:“可别,他就是个怂包,他可一分钱都赚不了。”
  赵明月抿嘴笑:“你可千万别当面这么说他,男人都是需要夸的,好面子。他不会赚钱可以省啊,他平时给你花的那些也不少,省下来也能买块手表了。”
  “我看他可不像你们家老沈那样有心,他平时花个三两块估计不计较,一下子要他掏个百八十的,估计就要肉疼死去。”李春梅笑道。
  但是不久后,大家发现李春梅手上也多了一块小巧精致的石英表,宿舍的姐妹又都传看了一遍,唐卫华问:“王兴凯给你买的?”
  李春梅抿嘴笑而不答,钱斯盛说:“该不会真的以身相许了吧?”
  李春梅哼了一声:“哪有那么容易,以身相许也得结婚之后了,便宜哪是那么好占的。”
  唐卫华竖拇指:“就应该这样的,男人嘛,就该吊他们的胃口,别一口喂饱了,喂饱就跑了。让他多付出,他才懂得珍惜。”
  一席话把宿舍的姐妹都说得面红耳赤的,高东方嘻嘻笑:“有了大姐,我们受益匪浅啊。”
  整个宿舍里,最安静的就是毛剑兰了,她一如既往地坐着干自己的事情,没参与到话题中来。赵明月发现最近毛剑兰话变得格外少,也不像以前那样跟自己谈心了,她知道应该是因为沈启学的缘故,她也从来没有去催促过她,只要她愿意讲,她还是很乐意当一个安静的听众,她不说,自己就不会去做一个无聊的长舌妇。
  快期末了,大家都开始准备复习。沈旭跃很忙,既要准备期末考试,又要翻译文章,一个礼拜只有周三晚上能来看赵明月,赵明月则会在周日的时候去沈旭跃那儿学习,两人一周见两次面,余下的时间就全都交给书信倾诉。他们的书信来往频繁,已经积了厚厚一叠了,赵明月用个木匣子装起来,想沈旭跃的时候,就翻出信来读一读。
  这天傍晚,大家都吃了饭去图书馆学习了,赵明月打完开水,准备背着书包去图书馆。毛剑兰叫住她:“小赵,有空吗?能陪我聊聊天吗?”
  赵明月看着她:“好啊。”
  毛剑兰说:“我们去外面吧。”
  赵明月点点头:“可以。”
  现在已经天寒地冻了,晚上已经不能在外面呆着了。毛剑兰想得周到,她领着赵明月到了学校食堂,那儿晚上有个小窗口还营业,亮着一盏暖黄的灯,等着吃宵夜的同学前来买包子油条之类的吃食。
  毛剑兰买了两碗热腾腾的粉汤和包子,和赵明月在食堂的角落里坐了,有热乎的东西,背风,这样就不冷了。
  赵明月说:“你不用破费,我都吃过饭了。不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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