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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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二狗咽了口吐沫,闪了徐青一眼说道:“老大,你不是想端了他们的老窝吧?听说那地方经常聚着几百上千人……”
  徐青挥手打断了他的话,不悦道:“问你话就答,哪来那么多废话?我又不是要去杀人的,只是顺道去拿一件东西。”
  呼二狗这才尴尬一笑,伸手指着不远处的一条岔路说道:“那地方我以前收熊胆兽皮子无意中去过一回,开车沿着这条路过去不用一刻钟就到了,可以看到那里有一个大教堂,以前是基督教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共湿教当成了分会,我没进去,守门的兔崽子凶得很。”
  这片印占区野生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盗猎也十分猖獗,以前呼二狗就经常来这里干些倒卖的生意,只要把低价收来的东西带回去转手卖掉就能获得相当丰厚的利润,可以说他就是地头蛇一类的人物,共湿教那点龌龊事儿都在他心里装着。
  徐青点了点头道:“把车子停在那边路口上,反正这里离咱自己的地盘也不远了,我跟师父合计合计,顺手修理一下这帮共湿教的祸害。”
  两人之间的谈话被身后的皇普兰听了个明白,她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而是弯腰从座位下拎出一个中号皮箱打开,伸手从里面取出一支乌黑锃亮的特制js微型冲锋枪,这种枪还带有消音器,重量轻枪身短,用的双排弧形弹匣,快慢机可调,小规模激战这种枪最实用。
  “给你这个,多带几个弹匣就行”皇普兰抬手把冲锋枪直接放在了徐青肩膀上,华夏武魂的古武者对付普通人是不需要用拳脚冷兵器的,只要能克敌制胜又何必去拘泥于形式。
  徐青伸手接过了js微冲,转头嘿嘿一笑道:“这玩意不错,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善解人意了,女人味儿十足。”
  皇普兰俏脸一红,娇嗔道:“真是浑蛋,合着你以前根本没把我当女人对吧?”嘴上嗔怪着,心里却另有一番滋味,甜中带着一丝微涩,撞上这么个花心撩人的冤家,那是命。
  徐青皱了皱鼻子嘿嘿一笑,把js微冲上的皮带直接挂到了脖子上,这女人就是个妖精,招惹上了那也是命,不过作为一个男人要懂得宽容,特别是在女人面前更要大度,小肚鸡肠的不是个爷们。
  第一千五百一十四章 乱中现宝
  岔路口停车,徐青换上了一件风衣款作战服,这衣服有个最大的好处,宽大飘逸,口袋特别多,后腰上别两支沙鹰,前腰上龙渊短剑,胸口还挂着一支js微冲,弹匣戳在战术马甲里,定时高爆手雷别了一溜,把衣扣抿上表面不露半点痕迹,
  徐青不准备带任何帮手,这边龙风扬需先押解回国内,只留下恩得力开一辆塔塔轿车负责接应,皇普兰很想跟他一起行动,但被他拒绝了,这次的行动完全是干私活儿,人多了反而诸多不便,独行更能放开手脚。:
  徐青现在的形象是个大胡子中年男人,狮鼻海口满脸横肉,一双鹰目顾盼生威,加上他身板儿结实,走起路来衣摆飘摆,一般人多看几眼目光都会躲闪飘开,这种人总给人一种非善类的压抑。
  印占区的道路坑洼难行,路两旁的人们眼神僵滞而淡漠,仿佛人们都已经麻木了,生活在这种环境中没有半点激情,为了生存而活着。
  按照呼二狗讲述的路线很快找到了路旁的教堂,这里被一堵黑砖高墙围住,从外面看上去显得有些破败,墙面上坑洼不平,有的地方还被掏出了大小不等的窟窿,大的能钻狗,小的老鼠门,就这么个破地方怎么也不像什么共湿教分会,跟贫民窟有得一拼。
  徐青在围墙边溜达了小半圈,用透视之眼隔着墙观察教堂内的情况,发现里面并不像呼二狗说的戒备森严,只见到五个懒洋洋的男人坐在太阳底下互相玩头发?时不时还会用指尖在对方蓬松的卷发里掐一掐反转过来放心嘴里嚼上一嚼,很容易让人想到几只互相梳理毛发的灵长类动物。
  心里好奇的徐青站在墙外聚精会神看了几分钟,终于见到一个男人指尖掐了一只肥胖的虱子放进嘴里,嚼得有滋有味,那一脸享受的模样就像吃到了什么回味悠长的美食似的,让人浑身一阵发寒,鸡皮疙瘩此起彼伏。
  几个大男人坐在太阳底下互相抓虱子吃,这种奇葩的事儿居然会出现在一座曾经的教堂内,真让人大大的开眼了,徐青险些当场恶心到吐了,赶紧快步往前走,碰上这样一群毁三观的男人真是晦气。
  围墙内的大教堂内空荡荡没有半个人影,神坛上果然立着一根孤零零向上的石雕大鸟,只不过鸟头部位并没有金链子,也没看到水晶骷髅头,这一发现让徐青心里略有些失望,但他没有气馁,因为他总觉得有的事情并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最好的办法就是潜进去看个明白。
  围着墙又绕了小半圈,终于被徐青找到了一处潜入共湿教的好地方,在一面背光的围墙上有几个被掏掉砖头的窟窿,正好是个踏脚的爬梯不说,只要从这里翻墙过去就能直接到达教堂右侧,往上一些就是个拱形通气窗口。
  徐青脑海中念头一转,心里已经有了计较,贼经里有个法子叫‘乱中现宝’,做贼的首先要在有可能藏着宝贝的地方制造出一阵徐乱,一般人在出现混乱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关心最贵重紧要的物件,做贼的只需藏在一旁悄悄看好了就行,只等对方出藏宝的位置后就可以轻松得手,这法子据说还是时迁盗九龙杯时创出来的,后世子孙屡试不爽。
  水晶骷髅和那条金链子想必是教堂中最贵重的东西,只要潜入教堂中闹出些动静不怕没人进来查看,这样一来就等于暴露了藏东西的地方,白白便宜了第一次实习的天下第一小贼。
  徐青第一次做贼心里没有半点紧张,相反还有些兴奋,他脚下一蹬踩着墙上的砖洞哧溜上了高墙,只在墙头停留了不到两秒纵身一跃直接从敞开的通气窗钻了进去,几个动作麻利流畅,根本不像什么实习小贼,比起他的老贼师父也差不了多少。
  境古武者做贼,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偏偏眼前就有这么一个,而且他还特别享受做贼的滋味儿。
  教堂里空荡荡没有半个人影,徐青猫着腰转头四处打量了一下,发现了一个藏身的好地方,教堂顶上的大横梁,这座教堂已经有些年头了,但绝不是什么豆腐渣工程,房顶的几条大横梁都是用整根粗树杆锯成的长方体,人藏在上面没有半点问题,只要眼睛够灵光,可以轻松看到教堂每个角落里发生的一切。
  选定了藏身处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制造混乱了,最高明的法子是让人察觉不到进了贼,把整件事当成一次意外,能让人介于紧张与放松之间才是做贼的乐趣所在,正如贼经上说的,有很多行业巅峰的技能被称之为艺术,做贼也是一样,一个真正的大贼并不在乎偷到多么贵重的物件,而是享受偷物件的过程,这也是一种艺术……
  徐青现在就是在享受这个过程,他很快选定了制造混乱的方法,放火,神坛上还有两根未熄灭的大蜡烛,就在不远处有一张黑色落地式大窗帘,要换在平时这两样东西隔着半米远,根本凑不到一块,但把蜡烛移动个位置就不同了,堪堪可以烧到窗帘。
  窗帘背后并不是什么窗口,而是一个立式大木柜,帘子就是为了挡住柜门,里面装的都是黄封皮笔记本,上面印着骷髅头的那种,想来是共湿教为了发展更多教徒备下来的存货,满满的一柜子笔记本正是引火的好东西。
  徐青猫腰走到神坛上,伸手一把拉住窗帘边角凑到蜡烛上点着,然后顺势把蜡烛扫倒,这样就算是被人发现也会认为是帘子飘到蜡烛上烧了一把偶然的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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