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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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了一杯,叶之远回答我一句“两千米”,我眯着眼看了他半天:“以后再那么仔细看其他女生的走路快慢,我削你哈!”
  我看着叶之远嘴巴张圆,然后马上点头:“除了你,其他女生我都不看。”
  我很满意,说实话,有一个看一眼就算得出你胸围多少的未来老公,偶尔还真是让人来气。
  那天,我一共喝了五杯苦杏仁茶才勉强走到距离案发地一千五百米远的地方。捂着小腹,我叫苦连天地找厕所,叶之远却安慰我:“总算接近那个距离了吗?”
  我白了他一眼:我喝了五杯才走成这奶奶样,庞菲菲要是连喝了五杯,还有命走路?估计就地死在马路上了。
  找了间女厕所解决好问题,我出去找叶之远,他拿着随身的小本正在写写画画着什么,我凑近一看,本子上面笔记工整地写了几个字:有许多因素可以打断人喝光饮料的速度,譬如打电话、譬如女生在逛街,这些都会拉长庞菲菲的行走中毒时间;庞菲菲死时身上有蚊虫叮咬痕迹,死人因为体温变化的因素不像活人那样招蚊虫叮咬,这是不是代表庞菲菲死前还在灌木丛里呆过一段时间,这是为什么;第三,如果想判断庞菲菲是不是喝了苦杏仁茶死的,解剖下膀胱该有发现。
  我盯着他写的这些,半天才憋出几句话:叶之远,你想抢我饭碗吧……
  我真挺生气的,他想得到这些干嘛不早和我说,这样显得我很没能耐。可叶之远解释说我做的是法医,对刑侦方面有想法是好事情,他不能打击我的积极性。我靠着他的肩膀想想也是,可我马上就觉得不是了,就算前两条是,可那第三条的架势,简直是要把我所有积极性悉数一网打尽啊!
  我气了,张牙舞爪去咬他。结结实实挨了我咬的叶之远只是微微皱了皱眉:“你看,你注意力一分散,过敏症状好不少吧。”
  我:……
  呆子,你咋那么呆!我咋那么爱你呢!
  然后我伸舌头就手在我咬他的地方舔了两下,他吓着了一样:“穆中华,你属小狗的啊?”
  我答“啊”。
  做小狗没啥不好,咬人耍赖都随意,想讨好时,还可以随便舔他两下。
  电话里和赵哥汇报了我的想法后,赵哥先懊恼了下他怎么没想到解剖膀胱,然后问我要不要回局里参与,我拒绝了,因为叶之远神秘兮兮地说要带我去个地方,我没想到他用自己的奖学金租了个房,两小室,不大。我在屋子里来回转了个圈,指指墙上那个大喜字说:“叶之远,你能贴个再土点的喜字吗?”
  叶之远不知怎么,变魔术似的拿出了我俩的户口本,第二天清早,他来我宿舍楼下接我。
  其实想想还真觉得神奇,从没想过会嫁人的我也会有今天,和一个才认识几个月,恋爱更加短暂的男人手拉着手去民政局排队。
  下楼前,我看到marlin和季海默,他们站在一起嘀嘀咕咕在说什么,看到我,他们就立马闭了嘴。不用问,这俩人在一起准没好事。可关我什么事,我哼着歌,脚步轻快的下楼。
  楼下,叶之远站在枯黄的草坪上等我,晨光把他的侧脸描摹的棱角分明,我吹声口哨,几步飞下台阶,张开双臂直接抱住了他。
  “呆子,我想吟诗。”我说。他扬了扬眉毛:“吟。”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一见就想耍流氓。”
  我笑眯眯地看他表情从“呆”成了无奈。
  【叶之远】
  结婚比想的要简单多了,交钱、拍照、领证。唯一的岔子出在排队上面,我俩倒是没有傻乎乎的去离婚那边排,只是排队的时候中华难得和坐她旁边也是和男朋友来登记的小女生聊天,差点没让人家新婚燕尔前就直接劳燕分飞了。
  事情是这样的,那女生先找中华聊天,然后就问起了我俩在一起多久了。中华才说没到两个月,那女生就大惊小怪的说才认识这么短你就敢嫁啊,男人得考验,过了试用期才好决定嫁不嫁。
  中华当时也没表现出不乐意,她淡淡的回那女生:“那你俩在一起多久了?”
  “五年了呗,我俩高中同学,毕业了决定结婚的,他对我可好了。”女生笑着说,她男朋友也笑,中华也笑。
  中华一笑我就不敢笑了。果然……
  “未必吧。”她斜斜靠着我,然后指指女生男朋友的领子:“对你好,结婚前还和你之外的女生腻歪?”
  她嗤笑一下:“别不信我的话,你对象身上还带着那女生的头发呢,长卷发,染得棕色,貌似还是个爱喷香水的女生,品位倒不错,dior的毒药香水,价格不菲,就是香气淡了点,哎,你男人洗澡都没洗干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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