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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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着昏黄的月色,手提一大块最好的苍狼肉,夜风徐徐吹来,蒙扬有一种欲乘风飞去的奇妙感觉。
  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逢喜事精神爽么?
  脚步轻快的他,大步流星往镇东走去。
  当然,他没忘记给那个爱酒如命的老头子买一壶价值三块灵石的墨水镇最好的“步步酒”。
  相传,天玄大陆上几个最神秘的隐士高人中有一个被世人称作酒仙的人酿制出了这种盖世美酒,据说酒仙姓步,而这种酒即便是酒性很好的人喝上几杯也走不了几步,所以,这种酒就被世人叫做“步步酒”!
  蒙扬听过无数次有关酒仙的传说故事,每一次他都听得心旷神怡如痴如醉,在他的心目中,酒仙就是真正的神仙!
  是该让酒虫泛滥的老头子喝上一壶好酒的时候了!等到来日自己进入了仙门,即便是想给他买酒喝,恐怕也不能了。蒙扬心里暗暗想着。
  酒疯子住的城隍庙很小,是一个废弃的城隍庙,连破败的神像也不知道哪年哪月给扔到了何处,几处倒塌的土石墙还是蒙扬花了好几天的时间用芦花杆和马尾草给堵起来的,倒是比蒙扬自己的山神庙要冬暖夏凉一些。
  这个城隍庙距离蒙扬住的山神庙大约有三四里的路程。
  夜风轻轻吹拂,空气清新得令人沉醉,心情大好的蒙扬脚步就像踩在云端里一样分外轻忽。
  第九章 城隍庙里酒疯子 一夜故事到天亮第二更
  大人物的悲哀在于他们需要不停地做出选择;而小人物的悲哀在于他们从来没有选择的机会。
  得到进入仙门机会的蒙扬就相当于一个小人物获得了一次珍贵的选择机会!
  他迫切地想要见到酒疯子,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他只想跟酒疯子说一句话,说一句绝不会辜负他这些年对他的辛苦培养,他一定会在仙门中刻苦修炼,并修炼出一个名堂来!
  其实蒙扬隔三岔五就会过来看看老头子,毕竟在这墨水镇,酒疯子平日里没喝酒时都会去镇上摆个摊帮人写写字啊书信什么的,勉强能糊口。但偏生酒疯子是属于那种一闻见酒香就连脚步都迈不开的人,摆摊得来的报酬几乎都被肚子里蠢蠢欲动的酒虫给消耗得一干二净,还经常欠下一大屁股酒债,都是蒙扬卖掉药材或野兽帮他偿还。
  但蒙扬一点抱怨之心也没有,自从五岁那年收养他的老头死去之后,蒙扬就开始在墨水镇大街小巷流浪,直到有一天他遇见摆摊的酒疯子。
  酒疯子并没有收养下蒙扬,却教会蒙扬如何在这个世界学会用自己的方法生存下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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