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2 / 4)
夜间棒子地里黑漆漆的一片,难以查找。而今天,他们在距离谷仓直线距离不超过一百米的地方,也就是幸福路第一条岔路口的深处,找到了一片倒伏的棒子地。
有几株玉米是被车子碾轧而倒下的,另外一些却是被人为折断的,看来凶手正是把车子藏匿于此。可是,这样做不是给自己制造了麻烦吗?
尸体要被抛弃在谷仓,凶手背着尸体又不可能走大路,那就势必要穿越这片棒子地。这岂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车子停在谷仓附近也不易被人发现,这样弃尸不是更简单吗?
警员们正在一旁测量车辙的数据,有了这些,就可以分析出轮胎的型号。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车子的种类,甚至追查到车子的主人。当然,这是工作量巨大的繁琐事件,却是警方不得已时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麦涛不懂这些,也没心思理会。他在倒伏的棒子地边若有所思。
将车辆隐藏好不让人发现——弃尸后不离开现场——乃至于伏击艾西。
把这些串在一起,那不就等于说,凶手摆明了知道有人在告密吗!而为了验证这一点,他设好了圈套,直等着有人落网。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告密者一行动,凶手就已经知道了?
为什么告密者会选择将凶案告诉艾西,而不是警方?这到底是为什么?
就在麦涛绞尽脑汁之际,告密者已经被押送到艾西的心理中心了……
2
遗传学家们已经测定出几种生物dna中的基因数。病毒的基因数最少,人类免疫力缺陷病毒有七个基因,流感病毒有八个基因。它们只有非常少量的指令,像“吸收我”、“复制我”、“设一个保护层”和“打喷嚏”等。细菌是很细小的细胞,然而它们的基因数比病毒多得多。引起梅毒的细菌大约有一千个基因,著名的大肠杆菌有四千三百个基因。大肠杆菌作为地球上被人类了解得最透彻的生命形式,很可能也是基因数最多的细菌了。另一种基因数被计算过的,复杂性与大肠杆菌相当的细菌是酵母。酵母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有氧时酵母用自己的线粒体进行有氧呼吸,这时它是面包的酵母模式;而无氧时它又可以进行无氧呼吸,这时候便产生浓度高达13%的酒精——当然,这取决于糖的多少,这时的酵母是啤酒的酵母模式。酵母含有大约六千个基因。
作为单细胞真核生物,纤毛虫比酵母更大、更复杂,有1.2万~1.5万个基因,和无脊椎动物的基因数相当。果蝇大约有1.4万个基因,蠕虫有1.9万个,开花植物有2万~2.5万个,河豚、老鼠和人类的基因数差不多,在5万~10万之间。当然,人类的基因数目前还只是一种推测,而最新的推测则比这个数字更低,是3万~4万个。
不比老鼠多,甚至比老鼠还少,不知道其他人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这时候就有人要站出来维护人类的地位了,他们说:“人类基因数比一些脊椎动物还要少,说明人类进化得更加成功,因此也就更为节省基因了。”
当然,这种非常具有自我吹嘘特性的理论,置之一笑也就是了。
3万~4万种基因很少吗?不,其实复杂性根本不需要那么多基因来体现。蜜蜂还有社会性呢,何况是人?
由如此众多的基因所构成的可能性实在是千千万万,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排列组合。
然而告密者却是个例外。他采用的策略实在是简单得要死,就像流感病毒的“吸收我”、“复制我”、“设一个保护层”、“打喷嚏”那样直截了当。事实上他想的还没有那么多呢!
他想得到艾西的帮助,或者说一个心理学者或精神病学家的帮助,仅此而已。所以当面对他的时候,告密者表现得很正常,而对于其他人,他是惯于装疯卖傻的。被带到警察局之后,他就从来没有正常地和人交谈过,这也是警方拿他没辙的原因。你能把一个疯子怎么样?吊起来打一顿吗?哦,这可不是设有死刑的年代,也不需要拷问恐怖分子的手段。
告密者虽然年轻,却也是读过些书的,至少看过电影。时下不少作品常拿精神不健全人士说事,因此他多多少少也从上面看到了一些值得模仿的东西:他不开口讲话,只是直愣愣地看着别人,黑白颠倒,不正常吃饭。也许这些在敏锐的病毒学家面前撑不了太长时间,但糊弄一般人绰绰有余了。
贵在坚持嘛!
这已经是他被抓起来的第三天了。起初警察们还不相信,哪有这样的好事啊,劫持了人质就开始装疯卖傻,照这么做,所有的凶手都是精神病了。然而两个昼夜过去了,他的表现依旧不同于常理,这就渐渐地打消了人们的怀疑。留着他自生自灭吧,他们想。当然他们不能真的这么做,可在眼前连出大案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得不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有人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管是疯了还是傻了,移交给相关部门就算结案。
又何况,受害者家属及单位并未提起诉讼,这案子看似也没有公诉的必要了。
告密者因此而得了逞。
但是他也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问题:艾西当真愿意和他合作吗?
这他可猜不透。他还没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来分析一个人的行为模式,更别说他还谈不上了解艾西的为人。然而他却知道,假如艾西不合作,那这事也只能拉倒算了,他没有机会再去求助下一个人了。
为此,他的思想就更为简单——不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说服艾西。
可是当他被警察带进办公室与艾西面对面的时候,他的心开始往下沉。
艾西,这个中等身材、既不算帅气又不算丑陋、既不乖张又不面善的家伙,跟昨天完全一样,仿佛不曾发生过任何事那样,见到他,缓缓地站起身,请他坐下,然后掏出一支烟递过来:“抽吗?反正我想抽一根。” ↑返回顶部↑
有几株玉米是被车子碾轧而倒下的,另外一些却是被人为折断的,看来凶手正是把车子藏匿于此。可是,这样做不是给自己制造了麻烦吗?
尸体要被抛弃在谷仓,凶手背着尸体又不可能走大路,那就势必要穿越这片棒子地。这岂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车子停在谷仓附近也不易被人发现,这样弃尸不是更简单吗?
警员们正在一旁测量车辙的数据,有了这些,就可以分析出轮胎的型号。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车子的种类,甚至追查到车子的主人。当然,这是工作量巨大的繁琐事件,却是警方不得已时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麦涛不懂这些,也没心思理会。他在倒伏的棒子地边若有所思。
将车辆隐藏好不让人发现——弃尸后不离开现场——乃至于伏击艾西。
把这些串在一起,那不就等于说,凶手摆明了知道有人在告密吗!而为了验证这一点,他设好了圈套,直等着有人落网。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告密者一行动,凶手就已经知道了?
为什么告密者会选择将凶案告诉艾西,而不是警方?这到底是为什么?
就在麦涛绞尽脑汁之际,告密者已经被押送到艾西的心理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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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家们已经测定出几种生物dna中的基因数。病毒的基因数最少,人类免疫力缺陷病毒有七个基因,流感病毒有八个基因。它们只有非常少量的指令,像“吸收我”、“复制我”、“设一个保护层”和“打喷嚏”等。细菌是很细小的细胞,然而它们的基因数比病毒多得多。引起梅毒的细菌大约有一千个基因,著名的大肠杆菌有四千三百个基因。大肠杆菌作为地球上被人类了解得最透彻的生命形式,很可能也是基因数最多的细菌了。另一种基因数被计算过的,复杂性与大肠杆菌相当的细菌是酵母。酵母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有氧时酵母用自己的线粒体进行有氧呼吸,这时它是面包的酵母模式;而无氧时它又可以进行无氧呼吸,这时候便产生浓度高达13%的酒精——当然,这取决于糖的多少,这时的酵母是啤酒的酵母模式。酵母含有大约六千个基因。
作为单细胞真核生物,纤毛虫比酵母更大、更复杂,有1.2万~1.5万个基因,和无脊椎动物的基因数相当。果蝇大约有1.4万个基因,蠕虫有1.9万个,开花植物有2万~2.5万个,河豚、老鼠和人类的基因数差不多,在5万~10万之间。当然,人类的基因数目前还只是一种推测,而最新的推测则比这个数字更低,是3万~4万个。
不比老鼠多,甚至比老鼠还少,不知道其他人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这时候就有人要站出来维护人类的地位了,他们说:“人类基因数比一些脊椎动物还要少,说明人类进化得更加成功,因此也就更为节省基因了。”
当然,这种非常具有自我吹嘘特性的理论,置之一笑也就是了。
3万~4万种基因很少吗?不,其实复杂性根本不需要那么多基因来体现。蜜蜂还有社会性呢,何况是人?
由如此众多的基因所构成的可能性实在是千千万万,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排列组合。
然而告密者却是个例外。他采用的策略实在是简单得要死,就像流感病毒的“吸收我”、“复制我”、“设一个保护层”、“打喷嚏”那样直截了当。事实上他想的还没有那么多呢!
他想得到艾西的帮助,或者说一个心理学者或精神病学家的帮助,仅此而已。所以当面对他的时候,告密者表现得很正常,而对于其他人,他是惯于装疯卖傻的。被带到警察局之后,他就从来没有正常地和人交谈过,这也是警方拿他没辙的原因。你能把一个疯子怎么样?吊起来打一顿吗?哦,这可不是设有死刑的年代,也不需要拷问恐怖分子的手段。
告密者虽然年轻,却也是读过些书的,至少看过电影。时下不少作品常拿精神不健全人士说事,因此他多多少少也从上面看到了一些值得模仿的东西:他不开口讲话,只是直愣愣地看着别人,黑白颠倒,不正常吃饭。也许这些在敏锐的病毒学家面前撑不了太长时间,但糊弄一般人绰绰有余了。
贵在坚持嘛!
这已经是他被抓起来的第三天了。起初警察们还不相信,哪有这样的好事啊,劫持了人质就开始装疯卖傻,照这么做,所有的凶手都是精神病了。然而两个昼夜过去了,他的表现依旧不同于常理,这就渐渐地打消了人们的怀疑。留着他自生自灭吧,他们想。当然他们不能真的这么做,可在眼前连出大案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得不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有人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管是疯了还是傻了,移交给相关部门就算结案。
又何况,受害者家属及单位并未提起诉讼,这案子看似也没有公诉的必要了。
告密者因此而得了逞。
但是他也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问题:艾西当真愿意和他合作吗?
这他可猜不透。他还没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来分析一个人的行为模式,更别说他还谈不上了解艾西的为人。然而他却知道,假如艾西不合作,那这事也只能拉倒算了,他没有机会再去求助下一个人了。
为此,他的思想就更为简单——不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说服艾西。
可是当他被警察带进办公室与艾西面对面的时候,他的心开始往下沉。
艾西,这个中等身材、既不算帅气又不算丑陋、既不乖张又不面善的家伙,跟昨天完全一样,仿佛不曾发生过任何事那样,见到他,缓缓地站起身,请他坐下,然后掏出一支烟递过来:“抽吗?反正我想抽一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