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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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珍抿了抿嘴唇,与无赖有什么道理可讲的呢?他既然来了,便是打定主意要得了好处才肯罢休。亦珍担心的是,这吴老二得陇望蜀,得寸进尺,占了一回便宜还不够,往后还会隔三差五地上门来闹事。自家的馆子本就是小本经营,被他这样一闹,还如何做生意?更有甚者,万一教母亲知道了这件事,气个好歹的……亦珍不敢想象。
  “小女子见识短浅,不知客官想如何解决此事?还请客官示下。”亦珍示弱。
  吴老二看到亦珍一副柔弱无措的模样,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黄板牙来,“大爷也不那不通情理,不知怜香惜玉的,也不为难小娘子,我看,就一千两罢!”
  一千两……千两……两……
  吴老二的声音在铺子里回荡。
  作者有话要说:小小玩童对泼皮吴老二上门来讹诈的情节有疑问,觉得亦珍花了钱立了契,没道理怕他。
  但是古代房屋买卖是有律法规定的。
  五代十国规定:如有典卖庄宅,准例房亲邻人合得承当。若是亲邻不要,及著价不及,方得别处商量,和合交易。到了宋刑统卷13,则更加详细:应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要,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房亲着价不尽,亦任就得价高处交易。规定了问询的先后顺序,先问族人,后问四邻。等到元朝就更严格了,前去立账,遍问亲邻,愿与不愿执买,得便与人成交。光口头上征求亲邻同意无效,还得立一张“问账”,让族人和邻居在上面挨个签字,大伙都同意你卖房了,你才能出售。
  吴老二就是拿着陶公子的手书,钻了这个问帐的空子。按亲疏远近算起来,必须有陶公子的同意才能卖房。
  ☆、70第六十九章一意襄助(3)
  那胖书生的书僮儿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含在嘴里嘀咕: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胖书生横了僮儿一眼,继续专心吃眼前的一色点心。
  汤伯在一边捏紧了拳头,为了顾全大局,只好强忍着心头的怒气。
  亦珍点点头,就在吴老二喜不自胜,当她要答应给他银子的时候,她却轻而坚定道,“小女子家小门小户的,这食铺也是小本经营,怕是拿不出这许多银子来。”
  吴老二一踹面前被他踢倒在地的椅子,刚想发作,视线往招娣身上转了一圈,又笑了起来,“拿不出这许多银子?那也无妨!大爷在外头听说小娘子家中只得一个寡母,县里有大户人家且要逼你为妾。大爷索性行行好,做回善人,也不要小娘子的银子了,干脆大爷便做了你家的上门女婿,娶了你这瘦刮刮浑身没几两肉的小娘子罢!”
  吴老二想得极美,一边想还一边发出喈喈的笑声来。“到时候你和你那丫鬟把大爷伺候的好了……”
  汤伯前头还忍得住,但听得这吴老二越说越下作,再忍不住心头怒火,握紧了拳头冲向吴老二,“小老儿同你这无赖拼了!”
  吴老二到底年轻,一闪身躲过了汤伯,伸手在汤伯背后一推,便将汤伯推倒在地。汤伯额头恰撞在八仙桌的桌角上,转眼就洇出了血丝来。
  吴老二见汤伯额上见了血,有刹那的紧张,可是转而一想,又强硬道:“你这不识好歹的老东西!大爷看得上你家小娘子,那是大爷心善!现在大爷改主意了,一千两!一个铜板都不能少!”
  亦珍与招娣抢上前去扶去汤伯,将汤伯扶到一旁坐下,招娣仔细查看汤伯额上的伤口,幸好只是撞破了皮,并不曾伤着下头骨肉。
  亦珍深吸一口气,这种无赖简直如同跗骨之蛆,只消让他尝着一点甜头,便驱之不去,务必要榨干最后一滴油水才肯罢休。对付这样的人,就是一点点甜头都不能让他尝到。非但不能让他尝着甜头,还要一次性将他解决了,让他再不敢上门寻事。
  “这位客官说自己手中有陶公子立的契书,当时立契,可有人证?可有旁证?单凭你一面之辞,叫人如何相信?”亦珍挺直了脊背,淡淡地问。
  吴老二一愣。怎的这小娘子适才还一副柔柔弱弱的模样,一转眼便露出了冷淡凌厉的颜色?一定是强装出来的,吴老二在心里道。
  “大爷手中的契书就是证据,还要什么人证旁证?”吴老二耍横,“谁还千里迢迢带了人证物证来?小娘子休得耍嘴皮子!快快把大爷的一千两银子拿来!”
  这时原本在吃饭的胖书生“啪”一声将筷子拍在桌上,自袖笼里摸出丝帕来抹了抹嘴,推开椅子,站起身来。
  吴老二一愣,下意识往椅子里靠了靠,随即想前这事儿与旁人无关,又挺了胸,“这位公子想干什么?我劝这位公子,此事与你无关,还是不要自讨没趣的好。”
  胖公子一听,哈哈笑了起来,“本来此事,倒真与本公子无关。可是本公子正在用餐,你在这里唧唧歪歪,实是教人心烦。”
  吴老二被胖公子说得一噎。
  胖公子一步步走近了,与亦珍、吴老二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朝吴老二一伸,“拿来!”
  “拿、拿来?拿什么来?”吴老二这种人,天生就是那等欺软怕硬的货色,见胖公子一副“少爷不怕你,你耐我何”的样子,便有些心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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