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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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焕之当即发懵,他是准备了送给三镇节度使的礼物,但是,那不过是一幅字画,是他早年在长安赴考时,收集到的大手手笔,在这些达官显贵面前,他能拿得出手的也只有这些了。
  而这份礼物,是他在赴宴前亲手交给母亲保管,母亲当时便叫他写好拜帖,免得喝酒误事。难道,是母亲她……
  陆焕之不敢再想下去。
  顾臻掸掸衣摆上不存在的灰尘,舒服地靠在坐榻上,复道:“陆明府是御前钦点的探花郎,被安置到临沙这种下县为官,着实有些屈才。听闻京县之中,万县县令正要调迁,虽然同是县令,却是正五品的官,不知这个位置你可有意?”
  陆焕之心头猛地一震,如今他这个下县县令,是县令中最低的八品官,俸禄微薄不说,因为得罪了皇上最宠爱的清平公主,就算他拼命治理好临沙县恐怕也是得不到升迁的。
  当年科考,名列前三甲,御前钦点探花郎,多么的风光,羡煞多少人。还被清平公主看中,欲招为驸马,更是让同窗恨得咬牙。
  只怪当时年少轻狂,一心顾念家中娇妻,莽撞地拒绝了公主好意,还甚觉自己人品端正,性情秉直,不屈服权贵淫威,他日必是一段佳话,说不定还会流芳百世。
  可转眼,被发配到这鸟不拉屎的临沙县为官,起初还十分鄙视上头这般作为,可三年磨砺下来,看到曾经样样不如自己的人步步高升平步青云,自己连给母亲妻子置办点像样的衣装的闲钱都没有。出门看到的是贫穷和黄沙,曾经的豪情壮志荡然无存,再坚韧的防线也被磨干了削平了,只要想到自己一辈子都会被坑在贫瘠的黄沙地里,他便很不甘心。
  如今这的确是个好机会。
  顾臻深受盛宠,如果是他为自己求情,消了皇上余怒,调任入京,他的前途将无限光明。
  可这等美事,要用阿璃来换……
  陆焕之紧紧闭眼,想起阿璃。阿璃虽然出身商户人家,却知书达理,温婉贤淑,他在一次庙会上与她邂逅,一见倾心,寝食难安,心怀忐忑鼓足勇气去向江家提亲,江家看他书香门第虽然破落了却有功名在身,欣然答应。
  至今他还记得当日心头的狂喜,犹如暴风骤雨卷过,整个心湖乱成一片,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事实。站在街头,他失魂了足有一个时辰未曾动弹,即便回到家也傻笑了好几日。当时母亲便感叹:我儿毁矣!
  后来是阿璃用自己的嫁妆供他读书,供他上京。高中之日,他满心想的便是回去,看看他的阿璃,看到她脸上的笑容,他便心满意足了,那些个公主权贵什么的,哪里能跟他的阿璃相提并论。
  母亲总说,是阿璃害了他,耽误了他的前程。若他答应清平公主,今日他便是高高在上的驸马,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一身抱负也能得以施展,又怎么会被困在这穷乡僻壤,碌碌无为,清贫度日?
  母亲又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会下蛋的鸡养着何用,只是白白糟蹋了粮食。可即便如此,他如何舍得……
  “莫非陆明府后悔了?”顾臻换了个姿势,看着面前的蝼蚁无力挣扎,心中甚觉不耻,“可是怎么办呢?人我已经尝过了,你若想收回去,我当然不会阻拦,只是,恐你心中难免膈应。或者说,你觉得这个价码还不够?”
  “卑职不敢!”陆焕之诚惶诚恐,起身又是一揖,若得罪了这位,可并不会比得罪清平公主更便宜!
  顾臻饶有兴味地看着他,“这么说,你同意了?”
  陆焕之迟疑了,娇妻与权势,不可兼得。出门前,母亲追出来说,有了权势地位,还怕找不到这般模样性子的?再则,如顾侯这般尊贵的身份,即便是阿璃也终有被厌弃的时候,若真舍不得她,届时再接她回来便是。男儿当以前程为重!
  “可否容我考虑一二?”
  忽闻得一缕清香,顾臻朝后堂瞥了一眼,只见珠帘之后,帘幔之侧,露出一角衣摆。
  那衣摆在这声问话中似摇晃了几下,顾臻的眉头皱了起来,再无心思逗弄这些丑陋的蝼蚁,施施然起身,道:“三日后,我将启程回京,你有三日时间。”
  打发了陆焕之,转到后堂,果见江璃失魂落魄地站在帘幔旁,玉色的襦裙裹出窈窕身材,粉色短襦衬着如瓷的肌肤,泛出一层不真切的光,仿佛随时都会消失一般,如墨长发披散在身后,未来得及梳理,显出几分凌乱。
  想来她是听得自家夫君到来,迫不及待地要来见他,不想却听得这翻言谈。
  江璃被送进府时是昏迷着的,他本不屑于做下如此没风度之事,可不知怎地,看着看着便没把持住。
  顾臻有些气郁,既然委身于他,便是他的人,断不能再挂念着其他男人。走上前,捏起她的下巴,迫使她望向自己,直看到她瞳孔中映照出自己的倒影,他才说道:“方才的话你可听见?男人绝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放弃大好前程。你安心跟着我,我会好好待你。”
  黑葡萄般的眼珠子转了转,扒开他的手,她说:“我不是货品,不是你们用来交易的工具!”
  顾臻气息微沉,“你不要不识抬举!”
  那张脸突然在他面前绽放出一朵笑容,凄美绝艳,晃了他的心神,“再识抬举也不过是你们手中的玩物罢了,他日厌倦,便可随意丢弃,我说得可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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