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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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性的取出一根烟放在嘴里,随即反应过来过会儿还要骑车,骑车时不适合吸烟,将烟从嘴里取下来又塞进烟盒里。张太平的腰里本来是没有烟的,重新来过的这几十天里发现对烟的需求并没有到无烟不欢的地步,能够适当地调节控制住。再个也因为身上没钱,便一直没有买烟抽。这盒软中华还是走时杨万里硬塞在手里的,六十多块钱一盒的烟,平均下来一根三块多,胜过平时的六七倍有余,还真舍不得浪费。
  时间不多,他们就商量出来了结果。这次雀斑姑娘和两个男孩一起上前来。
  一个看上去稍微魁梧的男孩*着一口纯正的关中方言道:“老哥,那真是那烦你了,来抽支烟。”
  张太平摆了摆手说道:“不了,还是赶紧走吧,路还有一段呢。”
  听后,雀斑姑娘转身大声吆喝一声:“姑娘们,赶紧出发了。”然后一群人嘻嘻哈哈着上车跟在张太平后面。
  即便张太平的车子比他们的车子早了个一二十年,骑起来不如变速山地车和公路车省力,但还是要张太平刻意放缓速度他们才能跟得上。
  期间几个女孩子围在张太平的左右叽叽喳喳地问这问那,无非是些山里的见闻和各种动物各处风景。张太平要么点头,要么寥寥几语讲述明白。也从她们的介绍中了解到,他们是西安理工大学大二的学生,听同学将丰裕口的风景传的神乎其神的,所以国庆期间来见识见识、散散心。
  和他们处在一起能感受到青春的气息,能让苍老的心填充些活力。但是阅历和心态上的代沟使他不欲多说。
  对于他们这种对陌生人随便就交跟交底的做法虽然无法理解,却没有过多的评价。
  人的一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物,能在心底占有一席之地的却不多。绝大多数人只是生命中的过客,匆匆来匆匆去,在明日看来只是人生这场长戏中时间的投影罢了,在人生的漫漫长河中不泛浪花、不留痕迹。
  听着身边呼呼风声中如风中铜铃般的笑声,对妻子女儿的思念突然如潮水般袭来,汹涌澎湃在心。不知不觉猛蹬踏板,车子箭一般地射出去。
  下了环山路,转过一座山头,天色蓦然暗了下来。夕阳的余晖洒不过山头,山内总是比山外天暗得早。
  去丰裕口村的沿河路上却正热闹。河水潺潺,游客们或在河边散步或坐在大石头上欣赏投在山顶上的光剑亮影,更有的年轻人索性脱掉鞋袜,光着脚丫踩在清澈透亮的河里。偶尔有人扔一两颗小石子下去,水花四溅,溅起一片惊叫、一片欢声笑语。在这里仿佛所有人都是朋友,没有人会讨厌这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到了这里,那群学生立即被眼前的景色折服。张太平便与他们别过,跨上自行车狠蹬踏板,穿过农家乐林立的丰裕口村,向村里进发。
  出了丰裕口村,天色更加暗了下来。
  十月正是玉米成熟的季节。两米高的玉米杆像一列列沉默肃杀的士兵,整整齐齐地列队在两旁,仿佛随时在等待进攻的命令,配合着将黑暗压下来的天空,仿佛时间和空气都凝结了似的,胆子小点的人绝对不敢从中穿过,那种窒息的氛围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张太平却怡然自得地骑着车,这种别样的风景在城里是很少见的。挥退白天的燥热,初秋傍晚凉丝丝的风,好似情人的触摸,使人紧张急切的心情渐渐放松。黑暗能抚平心中的烦躁,路边地理不停嘶鸣的蟋蟀声更胜城里到处充斥的流行音乐。
  偶尔还能看见手电筒的光柱像一把利剑划破天空,这是晚上有人在地里看守玉米。看守玉米地,防的不是人,而是下山的野猪。
  现在这个时间段玉米粒儿正值饱满,颗颗晶莹如珍珠,含糖量高,煮着后吃起来甜糯。也可连同玉米外壳一起塞在锅灶下面烧烤,等外壳烧干,吹掉灰烬,显露出来里面松黄的玉米粒儿,可口怡人。这只是乡村简单的制作方法,城里的夜市里,每到这个季节烧烤的地方都有玉米,这里出售的玉米会刷上油汁调料,放在烤肉的铁架子上面,烤出来后金黄发亮,特有的玉米香味儿可以逸散整个街道。
  人懂得享受,动物也不赖,含糖量高的嫩玉米可是猴子和野猪的最爱。猴子的机灵性就不多说了,野猪的鼻子也比人的眼睛要好使。几里外它们就能嗅到玉米的糖味儿,傍晚会下山来祸害。
  野猪是群居动物,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往往出动就是一家子十几口。再加上它们往往不像猴子那样偷一两个就赶紧离开,而是会像犁地一样在地里拱过去,长嘴就像镰刀一样,一晚上能将一亩地连吃带祸害个干干净净。
  所以村民不得已只好夜里在地里看守一段时间,带上充电灯或者手电还有钢叉。主要是以惊扰为主,野猪胆子不大,主动攻击性也不强,一般情况下,只要受到惊扰就会迅速离开,这样看守的人可以轻松点,不用成夜守在地理。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当野猪受到伤害的时候就会狂暴起来。这时的野猪就像那敢死队员一样,完全处于一种疯狂的状态,见什么就会攻击什么。据说疯狂的野猪有干死老虎的光荣战绩。
  张太平正想着回去后是不是掰些鲜嫩的玉米或煮或烧烤。
  “啊......”
  突然一阵刺耳的嘶吼声传来,打破了宁静自然的夜,连路边昆虫的鸣叫声都为之一绝,瞬时间万籁俱静,更增添许多凄惨恐怖的气息。
  随后是一阵哼哧哼哧声和断断续续的痛苦呻吟声。
  当虫声重新鸣起,张太平跳下车,静耳辨明方向,拔足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快速狂奔而去。虽然身体魁梧高大,在地里穿梭却如猿猴般灵巧当靠近声音的来源,张太平放缓了步子,蹑手蹑脚地拨开挡在眼前的玉米杆。前面有一小块空地,挺立着一颗粗壮的柿子树。树上趴着个人,断断续续的声音就从此而来。树下,一只野猪四蹄刨地,绕着柿子树转圈,不时地加速冲刺,用头猛撞树身,粗壮的树身竟被它撞得一阵猛晃,树上青黄的柿子簌簌掉落下来。树上的人紧紧抱紧树干,一方掉落下来,现在如果掉落下来,可真就没命了。
  野猪自幼奔跑于森林之间,练就了一身好体力,它可以连续奔跑1520千米而不停歇,这种超凡的体力连马拉松选手也要自愧不如。最主要的是野猪的短距离冲刺速度也很犀利,再加上一身蛮力,速度与力量的结合,一般人还真不敢让它稍微碰下,轻了伤筋动骨,重了甚至致命。
  张太平趁着野猪转到树背后时,迅速冲出玉米地,如一个灵巧的大猴子攀爬上树。树上的人冷不防被吓一大跳,差点从树上掉下去,还好张太平眼疾手快拉了一把。等其抬起头来才看清相容,原来是离村北的王八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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