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节(1 / 4)
除此之外,吴绍霆决定将老挝改名,以老挝中古时期的王朝名称“澜沧王朝”为依据,将老挝正式易名为“澜沧联邦”。他还要求在澜沧联邦的宪法里面,必须明确做出规定和注释,称澜沧联邦是名义上的合众联邦国,但中央政府的行使权力由中国中央政府代替。
在中国委派澜沧四位总督人选上,吴绍霆也拟好了名单,分别是为:占巴塞总督李纯,受封为占巴塞大公爵;色贡总督吴复甄,受封为色贡大公爵;琅南塔总督顾品珍,受封为琅南塔大公爵;沙里武耶总督朱培德,受封为万象大公爵,他也是唯一一个与封地名称不同的海外大公爵。
按照中华民国《宪法》附属海外领土修正法案,所有在海外任职的总督极其附属官员,均是文职身份,在军事方面只享有地方卫队、宪兵部队和警察的调动权,其余扩编、练兵、预备役部队以及驻地新兵营全部归属国防部直辖监管。
不过考虑到非常时期,所以这项法案暂时不予执行,所有总督在上任之后仍然可以保留军职,直到战争结束之后再酌情另外安排。
澜沧联邦的成立不算什么难事,哪怕中国在老挝没有驻扎多少兵力,可是失去暹罗和英国两大靠山,老挝上上下下都还指望着有人能来主持大局,总不至于让黎明百姓饿死。因此对于昆明元首行营的安排,他们只能逆来顺受,甚至还能强颜欢笑表示支持。
然而在暹罗的问题上却显得要棘手许多,不仅因为暹罗本身就有一定的军事实力,而且在此之前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版图,既不能扶植军阀制造分裂,又不能明目张胆的宣布废除暹罗国号,实在是难以下手。
如果中国真的要强行吞并暹罗,势必会引起暹罗地方军的顽抗,一旦镇压作战不能在短时间之内取得成效,到时候事情就会越闹越大,外界舆论就会抨击中国的入侵行为。倒头来只会平白无故的多增风险,这是得不偿失的事。
经过好几天的连续会议,吴绍霆总算找到了一个折衷的解决办法,他决定将暹罗按照澜沧联邦的方式分解整个国家。
既然暹罗看上去是一个完整的国家,有着坚不可摧的统一政治,那中国就要针锋相对,利用各种手段专门来打击暹罗优势的地方,直至所有优势全部消失殆尽。
吴绍霆计划给予暹罗一个整体国家的名义,并且推行诸侯联邦制度,扶持拉玛六世为暹罗国王,然后将暹罗全国分化为十一个亲王封地和七个诸侯城邦,由拉玛六世的兄弟、子女分别获得亲王领地,另外则安排七个大贵族世袭诸侯爵位,并获得城邦的统治权。所有亲王封地和诸侯城邦都拥有一定独立的主权,也就是类似古代“国中国”的情况。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消弱暹罗中央政府的权力,使得所谓的中央政府仅仅是一个较大一点的独立城邦而已。而且中国又是扶植却克里王朝的血脉宗亲出任十一个亲王封地的领袖,不仅消弱了政治影响,让暹罗方面更容易接受,除此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拉拢这些暹罗皇室成员,让这些皇室成员拥有自己的势力圈和利益。
按照吴绍霆的设想,他就是要让暹罗皇室宗亲相互之间产生矛盾,从而达到相互制衡的效果。是人总会有私心,而面对权欲的私心自古以来超过所有道德底线,甚至连家常伦理都可以不顾。一旦这些亲王的势力得到巩固,并且拥有自己的力量,任何想要试图侵犯自己利益的人,都可以毫无顾忌的视为敌人,哪怕对方是父亲、儿子又或者其他亲戚。
中国方面所要做的,就是均衡这些亲王的势力,让他们不至于太过强大又或者太过弱小,并且通过各种政治手段加强彼此之间的关系。毕竟亲王数量越多,能够拉拢效忠于中国的几率也越大,同时相互之间制衡的程度也越强。
在七个诸侯城邦之中,吴绍霆安排两个城邦由中国将军担任诸侯,分别是:德乌敦城邦总督韩玉国,受封为德乌敦一等大公爵、德乌敦世袭侯爵;乌通城邦总督黄毓成,受封为乌通城邦一等大公爵、曼谷近畿世袭侯爵。之所以有两个爵位,前者是中华民国授予的对等爵位,而后者则是暹罗国王赐封的诸侯城邦爵位。
除此之外,吴绍霆还以协助缅甸和暹罗复国之后的经济建设为理由,建议缅甸和暹罗将南部部分领土出售给中国,换取一笔复国建设经费,从而达到尽快恢复国家基础建设的目的。虽然这只是一份建议,但中国在派出外交专员进行交涉时,却以帮助复国的名义,措辞强硬的要求缅甸、暹罗必须接受这个建议。
缅甸目前是军阀割据,波刚在密铁拉成立的中央政府能够直辖的地区少之又少,为了解决财政问题,他只能顺理成章的接受中国的建议。反正南部地区他管不了,倒不如用这些不在权力之内的地方交换一笔经费,既能维持中央政府的运营,还能消弱南方的军阀。
至于暹罗在被中国强行划分为亲王诸侯联邦之后,中央政府的集权能力大不如前。
更何况失去英国这座靠山之后,暹罗财政赤字极其严重,国王甚至连大臣的薪金都发不出去。当然,这其中原因不单单是因为失去英国的资助,同时也有“东亚经济复苏工程”暗箱操作,临门一脚的将暹罗经济命脉封死。
这就是之前制订的以经济为切入点,继而掌控暹罗和老挝国家大权的计划。
在内外各种压力之下,拉玛六世只能签署了这份丧权辱国的条约。
关于缅甸和暹罗出售的国家领土范围,是西起缅甸丹老东至暹罗的攀武里,以这条横切面的线为界,以北的地区属于缅甸、暹罗各国,以南的地区则全部归属中国。总得来说,缅甸仅仅出售了两万平方公里的陆面国土,暹罗则出售了八万平方公里的陆面国土。
这部分地区是南亚次大陆与马来亚对轨接壤的地方,更是兼顾孟加拉湾、泰国海湾以及南沙海域的重要海上交通拦截线。获得了大约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势力渗透到马来诸岛,以及更为广阔的印度洋和澳洲。
卷八:世界大战 第1132章,南洋特别行省
在购买这两块土地时,中国方面还是很注意国家形象,尽可能避免引起外界舆论的鼓噪,利用所有亲华的南亚媒体对外宣传,中国此举仅仅是一种商贸交易,用以缓解缅甸和暹罗的财政危机。同时还称,中国并不是慈善大国,也没有那么雄厚的财力援助太多国家,之前对越南、琉球、朝鲜等国家的援助,已经让国家财政承担了巨大压力,所以现在只能采取另外一种方式来帮助暹罗、缅甸。
缅甸和暹罗出让的国土,将以出售地区的地产均价为参考,合计总金额大约是四亿三千五百万共和币。中国将在三年之内分十二批次支付清楚,所有拖欠的部分愿意承担利息。
事实上,缅甸和暹罗两国政府就算拿到这笔钱,最终还是会交还给中国。因此两国所要购买的工业、农业设备以及民生基础建设工程,百分之九十以上将会委托给中国商人来负责。而且这区区四亿共和币对于巨大的财政漏洞而言,根本是杯水车薪,到头来依然还要继续向中国贷款。
而中国也不会像之前所说的那样,因为支援了很多其他国家,所以暂时没有多余的财力支持缅甸、暹罗。当缅甸、暹罗的财政大臣抵达中国后,中国官方银行、民营银行、合资银行的代表排成长队去推销自己的贷款业务,巴不得这些国家能贷更多的钱。
既然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到手的领土,就像美国购买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一样,吴绍霆不必再费尽心思去想着如何统治这些土地,因为它们已经是中华民国的领土。他宣布将购买到手的土地合并为一个省,亲自定名为“南洋特别行政省”,成为中华民国第三十八个省级行政单位。
由于地理原因和国际政治影响,吴绍霆宣布“南洋特别行政省”暂行半军事化管理制度,省府设置特别行政首长一职,统管全省民政和军事大权。同时在地方共设五个总督府,代替地方政府,总领地方政务和军务,相当于市级的特别行政首长。市级以下的县、镇行政单位,才设置县镇两级政府,协助总督府处理政务。
吴绍霆任命何福光为“南洋特别行政省”第一任特首,受封为南京一等大公爵。五位总督分别是:新南京总督师景云,新北京总督萧耀楠,新广州总督陈炯光,新天津总督王陵基,新武昌总督莫擎宇。这些总督所获得爵位,与他们所任职总督府的地名相同,除了在南亚战场的几位将军之外,其他尚在国内的人选要求一个月之内南下赴任。 ↑返回顶部↑
在中国委派澜沧四位总督人选上,吴绍霆也拟好了名单,分别是为:占巴塞总督李纯,受封为占巴塞大公爵;色贡总督吴复甄,受封为色贡大公爵;琅南塔总督顾品珍,受封为琅南塔大公爵;沙里武耶总督朱培德,受封为万象大公爵,他也是唯一一个与封地名称不同的海外大公爵。
按照中华民国《宪法》附属海外领土修正法案,所有在海外任职的总督极其附属官员,均是文职身份,在军事方面只享有地方卫队、宪兵部队和警察的调动权,其余扩编、练兵、预备役部队以及驻地新兵营全部归属国防部直辖监管。
不过考虑到非常时期,所以这项法案暂时不予执行,所有总督在上任之后仍然可以保留军职,直到战争结束之后再酌情另外安排。
澜沧联邦的成立不算什么难事,哪怕中国在老挝没有驻扎多少兵力,可是失去暹罗和英国两大靠山,老挝上上下下都还指望着有人能来主持大局,总不至于让黎明百姓饿死。因此对于昆明元首行营的安排,他们只能逆来顺受,甚至还能强颜欢笑表示支持。
然而在暹罗的问题上却显得要棘手许多,不仅因为暹罗本身就有一定的军事实力,而且在此之前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版图,既不能扶植军阀制造分裂,又不能明目张胆的宣布废除暹罗国号,实在是难以下手。
如果中国真的要强行吞并暹罗,势必会引起暹罗地方军的顽抗,一旦镇压作战不能在短时间之内取得成效,到时候事情就会越闹越大,外界舆论就会抨击中国的入侵行为。倒头来只会平白无故的多增风险,这是得不偿失的事。
经过好几天的连续会议,吴绍霆总算找到了一个折衷的解决办法,他决定将暹罗按照澜沧联邦的方式分解整个国家。
既然暹罗看上去是一个完整的国家,有着坚不可摧的统一政治,那中国就要针锋相对,利用各种手段专门来打击暹罗优势的地方,直至所有优势全部消失殆尽。
吴绍霆计划给予暹罗一个整体国家的名义,并且推行诸侯联邦制度,扶持拉玛六世为暹罗国王,然后将暹罗全国分化为十一个亲王封地和七个诸侯城邦,由拉玛六世的兄弟、子女分别获得亲王领地,另外则安排七个大贵族世袭诸侯爵位,并获得城邦的统治权。所有亲王封地和诸侯城邦都拥有一定独立的主权,也就是类似古代“国中国”的情况。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消弱暹罗中央政府的权力,使得所谓的中央政府仅仅是一个较大一点的独立城邦而已。而且中国又是扶植却克里王朝的血脉宗亲出任十一个亲王封地的领袖,不仅消弱了政治影响,让暹罗方面更容易接受,除此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拉拢这些暹罗皇室成员,让这些皇室成员拥有自己的势力圈和利益。
按照吴绍霆的设想,他就是要让暹罗皇室宗亲相互之间产生矛盾,从而达到相互制衡的效果。是人总会有私心,而面对权欲的私心自古以来超过所有道德底线,甚至连家常伦理都可以不顾。一旦这些亲王的势力得到巩固,并且拥有自己的力量,任何想要试图侵犯自己利益的人,都可以毫无顾忌的视为敌人,哪怕对方是父亲、儿子又或者其他亲戚。
中国方面所要做的,就是均衡这些亲王的势力,让他们不至于太过强大又或者太过弱小,并且通过各种政治手段加强彼此之间的关系。毕竟亲王数量越多,能够拉拢效忠于中国的几率也越大,同时相互之间制衡的程度也越强。
在七个诸侯城邦之中,吴绍霆安排两个城邦由中国将军担任诸侯,分别是:德乌敦城邦总督韩玉国,受封为德乌敦一等大公爵、德乌敦世袭侯爵;乌通城邦总督黄毓成,受封为乌通城邦一等大公爵、曼谷近畿世袭侯爵。之所以有两个爵位,前者是中华民国授予的对等爵位,而后者则是暹罗国王赐封的诸侯城邦爵位。
除此之外,吴绍霆还以协助缅甸和暹罗复国之后的经济建设为理由,建议缅甸和暹罗将南部部分领土出售给中国,换取一笔复国建设经费,从而达到尽快恢复国家基础建设的目的。虽然这只是一份建议,但中国在派出外交专员进行交涉时,却以帮助复国的名义,措辞强硬的要求缅甸、暹罗必须接受这个建议。
缅甸目前是军阀割据,波刚在密铁拉成立的中央政府能够直辖的地区少之又少,为了解决财政问题,他只能顺理成章的接受中国的建议。反正南部地区他管不了,倒不如用这些不在权力之内的地方交换一笔经费,既能维持中央政府的运营,还能消弱南方的军阀。
至于暹罗在被中国强行划分为亲王诸侯联邦之后,中央政府的集权能力大不如前。
更何况失去英国这座靠山之后,暹罗财政赤字极其严重,国王甚至连大臣的薪金都发不出去。当然,这其中原因不单单是因为失去英国的资助,同时也有“东亚经济复苏工程”暗箱操作,临门一脚的将暹罗经济命脉封死。
这就是之前制订的以经济为切入点,继而掌控暹罗和老挝国家大权的计划。
在内外各种压力之下,拉玛六世只能签署了这份丧权辱国的条约。
关于缅甸和暹罗出售的国家领土范围,是西起缅甸丹老东至暹罗的攀武里,以这条横切面的线为界,以北的地区属于缅甸、暹罗各国,以南的地区则全部归属中国。总得来说,缅甸仅仅出售了两万平方公里的陆面国土,暹罗则出售了八万平方公里的陆面国土。
这部分地区是南亚次大陆与马来亚对轨接壤的地方,更是兼顾孟加拉湾、泰国海湾以及南沙海域的重要海上交通拦截线。获得了大约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势力渗透到马来诸岛,以及更为广阔的印度洋和澳洲。
卷八:世界大战 第1132章,南洋特别行省
在购买这两块土地时,中国方面还是很注意国家形象,尽可能避免引起外界舆论的鼓噪,利用所有亲华的南亚媒体对外宣传,中国此举仅仅是一种商贸交易,用以缓解缅甸和暹罗的财政危机。同时还称,中国并不是慈善大国,也没有那么雄厚的财力援助太多国家,之前对越南、琉球、朝鲜等国家的援助,已经让国家财政承担了巨大压力,所以现在只能采取另外一种方式来帮助暹罗、缅甸。
缅甸和暹罗出让的国土,将以出售地区的地产均价为参考,合计总金额大约是四亿三千五百万共和币。中国将在三年之内分十二批次支付清楚,所有拖欠的部分愿意承担利息。
事实上,缅甸和暹罗两国政府就算拿到这笔钱,最终还是会交还给中国。因此两国所要购买的工业、农业设备以及民生基础建设工程,百分之九十以上将会委托给中国商人来负责。而且这区区四亿共和币对于巨大的财政漏洞而言,根本是杯水车薪,到头来依然还要继续向中国贷款。
而中国也不会像之前所说的那样,因为支援了很多其他国家,所以暂时没有多余的财力支持缅甸、暹罗。当缅甸、暹罗的财政大臣抵达中国后,中国官方银行、民营银行、合资银行的代表排成长队去推销自己的贷款业务,巴不得这些国家能贷更多的钱。
既然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到手的领土,就像美国购买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一样,吴绍霆不必再费尽心思去想着如何统治这些土地,因为它们已经是中华民国的领土。他宣布将购买到手的土地合并为一个省,亲自定名为“南洋特别行政省”,成为中华民国第三十八个省级行政单位。
由于地理原因和国际政治影响,吴绍霆宣布“南洋特别行政省”暂行半军事化管理制度,省府设置特别行政首长一职,统管全省民政和军事大权。同时在地方共设五个总督府,代替地方政府,总领地方政务和军务,相当于市级的特别行政首长。市级以下的县、镇行政单位,才设置县镇两级政府,协助总督府处理政务。
吴绍霆任命何福光为“南洋特别行政省”第一任特首,受封为南京一等大公爵。五位总督分别是:新南京总督师景云,新北京总督萧耀楠,新广州总督陈炯光,新天津总督王陵基,新武昌总督莫擎宇。这些总督所获得爵位,与他们所任职总督府的地名相同,除了在南亚战场的几位将军之外,其他尚在国内的人选要求一个月之内南下赴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