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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生父得病
“放心,我怎么会有事。”叶纤红笑了笑,回答道。
看到高敏才时,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尽管长得像妈妈,可以某些方面,跟高敏才这个堂哥,还是有相似的地方。
比如个子都比较高,嘴形也非常像,嘴角天然微微上翘,这些应该遗传自高家。
“没事就好。”胡向阳搂住她的腰,“别做菜了,反正就我们两人,随便吃一点就行。”
高敏才找上门,对小红的心情肯定会有影响,万一她精神不集中,烫到手里就不好了。
“好吧。”叶纤红此时确实没心情做菜了,于是把做好的几个菜端出来,剩下的材料放进冰箱,准备明天再做。
胡向阳拿了碗筷去盛饭,安安这几天在上晚班,晚饭没法回家吃。
叶纤红原本让他不用在意上班时间,一日三餐回家吃,可是他更喜欢跟同学在一起吃快餐,叶纤红只好随他。
男孩子进了青春期,不再像以前那样,天天跟着她这个姐姐。
更多的时候,喜欢跟同学在一起,跟他们才有共同话题。
“听说高敏才的小叔病了。”扒了几口饭,胡向阳突然记起这个消息,随口说道。
他知道小红不愿意承认高爱国这个父亲,所以他没有直接提这个人,却也不好直接叫他的名字,毕竟他是自己的长辈,所以只好这样称呼他。
前几天跟小姑夫张玉澍通电话时,他提到这件事,似乎病得还不轻。
因为不清楚小红的态度,所以一直犹豫要不要对她说,今天高敏才过来,他觉得这个时机不错,就顺便提了提。
“什么病?重不重?”叶纤红停了筷子,皱了皱眉,又装作不在意地问道。
听到这样的消息,内心其实很矛盾,一方面并不愿意他得病,毕竟是自己的生身父亲。
另一方面又提醒自己不用管他,毕竟他连有自己这个女儿的事,也一无所知。
“据说病得不轻。”胡向阳含糊地回答。“不过应该问题不大,毕竟高家在京城也有些路子,找些专家肯定很容易。”
全国最有名的医生,大多在京城,所以治好的可能性非常大,倒不用替他担心。
如果那边也治不好,那只能说他的命只有这么长。
“哦。”叶纤红应了声,觉得这话有理,于是抛在一边,不再关注。
自己虽然能替他治病,不过抱着不想跟高家有瓜葛的心态,她最后还是选择无视。
这天下午,她正在公司跟乔昌智谈搬厂结束后的情况,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居然是香港打来的。
“小红姐,谢谢你送给我的歌。”打电话的居然是白翌宸,他的语气非常兴奋。“我参加新秀歌唱大赛,得了第三名,马上过来向你报喜——”
这次比赛,高手众多,他能获得这样的成绩,跟选歌的关系太大了。
如果像其它歌手一样,翻唱一首前辈的歌,以他的唱功,能不能进前十都难说?
“那是好事,你终于能达成心愿了。”叶纤红倒是不想居功。“现在有大的唱片公司向你伸出橄榄枝了吧!”
这时香江流行歌坛的四大天王,大多属于宝丽金唱片公司,如果他能加入这样的大公司,相对来说更有保障。
“嗯。”白翌宸激动地应道。“已经有人联系我了,准备听你的建议,挑一家正规的公司签约。” ↑返回顶部↑
“放心,我怎么会有事。”叶纤红笑了笑,回答道。
看到高敏才时,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尽管长得像妈妈,可以某些方面,跟高敏才这个堂哥,还是有相似的地方。
比如个子都比较高,嘴形也非常像,嘴角天然微微上翘,这些应该遗传自高家。
“没事就好。”胡向阳搂住她的腰,“别做菜了,反正就我们两人,随便吃一点就行。”
高敏才找上门,对小红的心情肯定会有影响,万一她精神不集中,烫到手里就不好了。
“好吧。”叶纤红此时确实没心情做菜了,于是把做好的几个菜端出来,剩下的材料放进冰箱,准备明天再做。
胡向阳拿了碗筷去盛饭,安安这几天在上晚班,晚饭没法回家吃。
叶纤红原本让他不用在意上班时间,一日三餐回家吃,可是他更喜欢跟同学在一起吃快餐,叶纤红只好随他。
男孩子进了青春期,不再像以前那样,天天跟着她这个姐姐。
更多的时候,喜欢跟同学在一起,跟他们才有共同话题。
“听说高敏才的小叔病了。”扒了几口饭,胡向阳突然记起这个消息,随口说道。
他知道小红不愿意承认高爱国这个父亲,所以他没有直接提这个人,却也不好直接叫他的名字,毕竟他是自己的长辈,所以只好这样称呼他。
前几天跟小姑夫张玉澍通电话时,他提到这件事,似乎病得还不轻。
因为不清楚小红的态度,所以一直犹豫要不要对她说,今天高敏才过来,他觉得这个时机不错,就顺便提了提。
“什么病?重不重?”叶纤红停了筷子,皱了皱眉,又装作不在意地问道。
听到这样的消息,内心其实很矛盾,一方面并不愿意他得病,毕竟是自己的生身父亲。
另一方面又提醒自己不用管他,毕竟他连有自己这个女儿的事,也一无所知。
“据说病得不轻。”胡向阳含糊地回答。“不过应该问题不大,毕竟高家在京城也有些路子,找些专家肯定很容易。”
全国最有名的医生,大多在京城,所以治好的可能性非常大,倒不用替他担心。
如果那边也治不好,那只能说他的命只有这么长。
“哦。”叶纤红应了声,觉得这话有理,于是抛在一边,不再关注。
自己虽然能替他治病,不过抱着不想跟高家有瓜葛的心态,她最后还是选择无视。
这天下午,她正在公司跟乔昌智谈搬厂结束后的情况,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居然是香港打来的。
“小红姐,谢谢你送给我的歌。”打电话的居然是白翌宸,他的语气非常兴奋。“我参加新秀歌唱大赛,得了第三名,马上过来向你报喜——”
这次比赛,高手众多,他能获得这样的成绩,跟选歌的关系太大了。
如果像其它歌手一样,翻唱一首前辈的歌,以他的唱功,能不能进前十都难说?
“那是好事,你终于能达成心愿了。”叶纤红倒是不想居功。“现在有大的唱片公司向你伸出橄榄枝了吧!”
这时香江流行歌坛的四大天王,大多属于宝丽金唱片公司,如果他能加入这样的大公司,相对来说更有保障。
“嗯。”白翌宸激动地应道。“已经有人联系我了,准备听你的建议,挑一家正规的公司签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