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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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方呢?”叶纤红问。“没有接他一起来?”
  小方是本地人,当然没钱买车,吃货团其它成员都开车过来,自然不好叫他骑自行车过来,所以叶纤红才这么问。
  他跟赵大成在一个地方上班,她原以为赵大成会把他接过来。
  “他临时有点事,估计要晚一点到,所以让我先来了。”赵大成解释道。
  “哦。”胡向阳点点头。“那我等一下去接他吧!”
  “不用了。”赵大成叫道。“他等一下会坐温俊的车过来。”
  这样也好,胡向阳放下心来。
  转眼间,又有一辆车开进来。
  叶纤红笑了,这些人故意一辆车接一辆车地进来,就是所谓的搞事情吧!
  很明显,原先站在晒谷场闲聊的亲戚和左邻右舍,已被一辆又一辆铮亮崭新的高级轿车晃晕了眼,因为叶纤红就在旁边,不好当面指指点点,只好三三两两围在一起,小声议论起来。
  叶纤红没在意,看到车门打开,诗诗姐下了车。
  “诗诗姐。”叶纤红迎上去,挽起她的胳膊。
  “小红。”苏思诗笑着叫道。
  两人认识到现在,双方都已经把对方当成自己最亲近的朋友,所以一个微笑,就已把心里想说的话,表达出来了。
  “这个戏台倒是搭得很大,是叔叔他们自己搭的吧!”苏思诗指指不远处那个宽大的舞台,问道。
  “是啊!”叶纤红回答。“听我妈说,那天下午我打电话回来,我爸就和我三叔他们,去砍毛竹了,连夜就把这个台子搭起来了。”
  她一直觉得父亲动手能力很强,没想到强到这个地步。
  “叔叔虽然话少,心里却埋着一团火。”苏思诗笑道。“你打算请戏班子之后,让他终于有机会把这团火燃烧出来——”
  “瞎说。”叶纤红白了她一眼,不肯承认这一点。
  心里却清楚诗诗姐这话说得没错。
  任何一个男人,如果被艰辛的生活压抑了四十多年,肯定积压了一肚子的心酸和无奈。
  突然某一天苦尽甘来,生活变得出乎意料地好。他肯定想找个机会发泄一下,把这些年吃的苦、受的累,统统丢到爪哇国去。
  自家造新房子,办进屋酒,因为自己性格的原因,一直很低调。
  即使戴老认自己为干孙女,依然没有让外人知道。
  就算给家里买了辆皮卡车,让爸爸去考驾照,他的生活依然像以前一样,过得小心谨慎,就是怕太张扬了,会让女儿不高兴。
  直到自己这次听了诗诗姐的建议,决定张扬一回。自家顿时成了四乡八邻的议论对象,父亲才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积极筹备起这次婚礼。
  富贵夜行自然让人不爽,衣锦还乡才让人畅快。
  现在所有人都在赞叹郑家的能力,作为郑家的长子,叶纤红的父亲,他自然收到最多的羡慕和恭维。
  直到这时候,他才真正品尝到女儿成功,作为父亲应得的快乐和欣慰。
  就像一个暴发户,总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向旁人证明自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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