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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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有那么一匹坐骑,是如此的让人得意。
  无关其他,这是一种征服的快感。明月且以为,只有这样的坐骑配得上他的重阳。如此的桀骜不驯,如此的狠厉残暴,何其相似,何其相似!
  赤膊与狼王搏斗,重阳享受的是猎取的快感。
  重阳的气势虽然很强,但在杀生惯了狼王眼中,不过是一块肉。见这块肉直接收了兵器朝着自己走来,那狼王先是一愣,后趁着重阳与明月说话的时间,闪电般的扑了过去。
  动物世界的守则,活下来的,便是胜者。
  对面狼王的进攻,重阳没有夺,反而迎了上去,待到狼王快近身,他随身一转,又轻轻的跳跃,非到了狼王身上。
  狼王体形巨大,当感觉没有捉住猎物在改向时,已经来不及转身。他很灵敏的发现背上有人,想要把重阳甩下来,但颠簸了半天,又动又跳又嚎叫,重阳却盘腿坐在它身上,动作没有丝毫的变化。
  就在这个时候,狼王突然打滚,用通过后背着地的方式处理掉背上这个人。
  狼王刚一翻身,重阳就利落的从他背上滚了下来。
  那狼王马上去扑重阳,重阳却身形一变,又窜到了狼王的背上。
  狼王又想故技重施的翻滚时,重阳一用内力,只听扑通一声,把狼王压趴下,并且死死地卡住它的喉咙,用上所有的力气,让它怎么挣扎都不行。
  在狼王挣扎越来越慢时,重阳附在那狼的耳朵上,用十分冷冽的语气说,“我知道,你跟它们不一样,你很聪明,比其他所有的狼都聪明。我很喜欢,做我的坐骑,跟我身边!”
  不是询问,而是命令!
  那狼王在听到重阳的话时,全身不经意颤抖了一下,但因为就在眼前越来越模糊时,终于点了一下头。
  就在这个时候,又突然窜出一头和狼王一样大小的狼,它像一道黑色的闪电朝着重阳扑去,却被重阳一下子踹到在地上起不来。
  “我不想见血,你就以为我没那么能力?”重阳放开身下的狼,直接快去,踩着那狼的头,非常嗜血的说道。这个时候,从那狼的耳朵中,已经流出了潺潺的血。
  “你们,将会是西靳皇的坐骑,我不会圈养你们,但是,现在……你们必须被我骑着回去。”说着,重阳又抽出那把红色的剑。
  似乎感知重阳的情绪,那剑身闪着红色的幽光,带着嗜血之气,嗡嗡的响。
  那两只狼被重阳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此刻却都匍匐在他的脚下。狼王非常的灵性,既然技不如人,自然俯首称臣。
  动物世界和人间最本质的东西都一样,就是胜者为王。
  只要你有绝对的实力,就能让别人匍匐在脚下。不过,脚下的人,也有服气与不服气之分。若是让脚下的人服气了,他就不会反抗,若是让他不服气了,就要天天害怕被手下反抗。
  狼喜欢弑主,很大方面,是因为它们自由、奔放,只臣服于强者。
  如果它们的主人,强大到只有动一下手指他们就臣服,这如此能不让它们为之匍匐。
  常见骑着马赶狼,但很少见骑着狼带着马跑。
  但部落中的人,看到重阳、明月回去后,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们。
  重阳和明月不知道这里的事,所以更不知道,方才他们去的地方被西靳部落的人成为死亡禁地。那里牧草肥沃,却因为狼王太强大,数次攻击,丧生无数勇士,也没有夺取那个地方。现在……只是短短的几个时辰,这么巨大的狼就被制服。
  而且,不是杀,是降服。
  重阳、明月两个人本身气质出众,又做了如此惊人的事,一下子被部落封为神明,众人皆是下跪膜拜。
  这件事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到西靳都城,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西靳的新皇徒手降服了草原狼王。
  重阳和明月也很得瑟,在进入西靳都城时,骑着两头高大的狼。那狼似乎知道它们的主人现在很想炫耀,在荒野,那两匹黑狼便像飞一样的跑,到了人多的地方,反而走的很慢,专门供路边的人瞻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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