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屋(第一章青铜时代)(2 / 3)
“现在,”列车员抬了抬眼皮,从怀里掏出一枚印章啪地盖在车票上,用力过猛,墨泥甚至渗透了纸面在他手心留下一圈圆圆的印记。
“请你下车。”
脚边是手工缝制的鞣皮行礼包,身侧是一根手臂粗细、一人之高的简易站牌,黑色的漆皮早就掉得斑驳,深嵌进石缝的根部被填进砂砾色泥土,几根蔫头蔫脑的杂草正迎风朝他打招呼。
视线移回到手中那张振翅欲飞的车票上,方才还远远躲在山背后的太阳不知何时当头照下,温斯顿眼前一阵晕眩,立在石板砌成的台子上摇摇欲坠。他一手握住干裂锈蚀的铁杆,眯着眼睛看了眼站名,缓缓蹲下去时甚至听到了膝盖关节发出的一声脆响。
“博斯蒙特郡。”
他苦笑一声,嘴里泛上一股饥饿的酸味。从包里拿出水杯润了润嘴唇,又扶着唯一的支柱颤颤站起,四下一望,哪里还有闲情欣赏午后的田野风光,那一波波迭起摇摆的绿色......他想,应该是麦苗吧,此时已赫然变成了海神怒意下的浪涛,而自己就像是被吹离了去往伊萨卡航路的可怜幸存者,抱着一根孤独的桅杆一眼望不到岸。
肚子咕噜噜唱起奏鸣曲,他甚至开始怀念车站里油腻的热狗和三明治的味道。
许是看他被匆忙赶下车的模样太过惶恐可怜,列车员临走前曾指了指一个方向,
“往那边走,有城镇,有村庄。”
温斯顿大惊,“那要走多远?”
“大概......走到晚上。”
十分钟之前,穿着条纹西装和新擦过蜡的山羊皮鞋走在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田垄地上或许能登顶成为他二十五年的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经历,而在翻滚腾跃的黑云和隆隆闷雷声中接受倾盆大雨的洗礼显然是后来者居上。
他垂着脑袋艰难睁开眼。豆大的雨点打在泥地上,很快积起一小滩水洼,干涸的土地融化在这一泼春日馈赠里,与这不期而遇的天降来客共同在他的裤边鞋面上谱起颂歌。他抬了抬脚,不过是发怔的功夫,鞋底就已沦陷在盖亚柔软的怀抱中。
“......”
浓云欲倾,狂风大作,巨雷振聋发聩。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眯起眼睛寻找方向。
很快,这艘搁浅在麦浪上的小船便从重重雨幕中隐隐望见一抹澄亮飘摇的微光。
温斯顿腹中涌上欣喜的酸意,怀抱提包快速淌过泥泞,羊皮皮鞋三番两次被田间的石子绊住,他顾不上脚底踉跄,两眼恨不得一眨不眨地盯着那束愈近的灯光,生怕是夜里雾气作怪,生出蜃景害人空欢喜一场。
跌跌撞撞跑出那片田野,不知在平坦开阔的土地上狂奔了多久,嘴巴里灌进雨水,缓解了焦躁的渴意却没能抚平肺部抽痛。
直到两脚重新踏上切割成方形的光滑石板路,抬起头,那束指引他来到此地的光正佁然不动地钉在一堵砖墙上。
他看了眼高逾十数英尺的漆黑大门,小步小步走近上前。
可不等看清门牌上主人家的姓氏,当空一道闪电骤然劈下,那盏菱柱玻璃路灯先他一步受不住惊吓,挣扎了几秒便归寂于暗。
这似乎是一个不太好的征兆。
若是今日之前在书上看见这一幕,他肯定会得意地摇摇头,待主角在那些古怪的大宅中遭遇各种不幸时再加以讥讽。
可是现在——他连内裤都湿在屁股上,哪儿还有力气去找下一个住处。
有灯就意味着有人吧,他在砖墙上摸索了一阵,从木质的门牌正下方找到一处摇铃。咽了口口水,握住铃内一根坠着金属铸物的细绳用力一拉——
就在他以为摇铃年久失修、或是处无人居住的空宅正暗自失落时,“喀”地一声,两扇紧闭的镂花大门滞动地启出一道缝。
温斯顿心中百感交集,此时低头已经看不清鞋子的轮廓,裤腿黏在脚踝上,脚趾动一动能挤出水来。他立在原地踌躇,一边担心误入困地小命不保、一边在精神和肉体带来的双重压力下蠢蠢欲动。
似乎连老天也不看过这般犹豫。又是一道闪电打在头顶,他像是被戳破了秘密的窃贼,吓得连忙收回还拽着铃绳的手,战战兢兢看向身后——大雨连天的黑夜里自然不会有另一个倒霉蛋,不过借着一闪而逝的白光瞥见了门牌上的字。
“......hara......”
虽然只看清一半,但也足够他明白主人家欧瑞尔人的身份。 ↑返回顶部↑
“请你下车。”
脚边是手工缝制的鞣皮行礼包,身侧是一根手臂粗细、一人之高的简易站牌,黑色的漆皮早就掉得斑驳,深嵌进石缝的根部被填进砂砾色泥土,几根蔫头蔫脑的杂草正迎风朝他打招呼。
视线移回到手中那张振翅欲飞的车票上,方才还远远躲在山背后的太阳不知何时当头照下,温斯顿眼前一阵晕眩,立在石板砌成的台子上摇摇欲坠。他一手握住干裂锈蚀的铁杆,眯着眼睛看了眼站名,缓缓蹲下去时甚至听到了膝盖关节发出的一声脆响。
“博斯蒙特郡。”
他苦笑一声,嘴里泛上一股饥饿的酸味。从包里拿出水杯润了润嘴唇,又扶着唯一的支柱颤颤站起,四下一望,哪里还有闲情欣赏午后的田野风光,那一波波迭起摇摆的绿色......他想,应该是麦苗吧,此时已赫然变成了海神怒意下的浪涛,而自己就像是被吹离了去往伊萨卡航路的可怜幸存者,抱着一根孤独的桅杆一眼望不到岸。
肚子咕噜噜唱起奏鸣曲,他甚至开始怀念车站里油腻的热狗和三明治的味道。
许是看他被匆忙赶下车的模样太过惶恐可怜,列车员临走前曾指了指一个方向,
“往那边走,有城镇,有村庄。”
温斯顿大惊,“那要走多远?”
“大概......走到晚上。”
十分钟之前,穿着条纹西装和新擦过蜡的山羊皮鞋走在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田垄地上或许能登顶成为他二十五年的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经历,而在翻滚腾跃的黑云和隆隆闷雷声中接受倾盆大雨的洗礼显然是后来者居上。
他垂着脑袋艰难睁开眼。豆大的雨点打在泥地上,很快积起一小滩水洼,干涸的土地融化在这一泼春日馈赠里,与这不期而遇的天降来客共同在他的裤边鞋面上谱起颂歌。他抬了抬脚,不过是发怔的功夫,鞋底就已沦陷在盖亚柔软的怀抱中。
“......”
浓云欲倾,狂风大作,巨雷振聋发聩。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眯起眼睛寻找方向。
很快,这艘搁浅在麦浪上的小船便从重重雨幕中隐隐望见一抹澄亮飘摇的微光。
温斯顿腹中涌上欣喜的酸意,怀抱提包快速淌过泥泞,羊皮皮鞋三番两次被田间的石子绊住,他顾不上脚底踉跄,两眼恨不得一眨不眨地盯着那束愈近的灯光,生怕是夜里雾气作怪,生出蜃景害人空欢喜一场。
跌跌撞撞跑出那片田野,不知在平坦开阔的土地上狂奔了多久,嘴巴里灌进雨水,缓解了焦躁的渴意却没能抚平肺部抽痛。
直到两脚重新踏上切割成方形的光滑石板路,抬起头,那束指引他来到此地的光正佁然不动地钉在一堵砖墙上。
他看了眼高逾十数英尺的漆黑大门,小步小步走近上前。
可不等看清门牌上主人家的姓氏,当空一道闪电骤然劈下,那盏菱柱玻璃路灯先他一步受不住惊吓,挣扎了几秒便归寂于暗。
这似乎是一个不太好的征兆。
若是今日之前在书上看见这一幕,他肯定会得意地摇摇头,待主角在那些古怪的大宅中遭遇各种不幸时再加以讥讽。
可是现在——他连内裤都湿在屁股上,哪儿还有力气去找下一个住处。
有灯就意味着有人吧,他在砖墙上摸索了一阵,从木质的门牌正下方找到一处摇铃。咽了口口水,握住铃内一根坠着金属铸物的细绳用力一拉——
就在他以为摇铃年久失修、或是处无人居住的空宅正暗自失落时,“喀”地一声,两扇紧闭的镂花大门滞动地启出一道缝。
温斯顿心中百感交集,此时低头已经看不清鞋子的轮廓,裤腿黏在脚踝上,脚趾动一动能挤出水来。他立在原地踌躇,一边担心误入困地小命不保、一边在精神和肉体带来的双重压力下蠢蠢欲动。
似乎连老天也不看过这般犹豫。又是一道闪电打在头顶,他像是被戳破了秘密的窃贼,吓得连忙收回还拽着铃绳的手,战战兢兢看向身后——大雨连天的黑夜里自然不会有另一个倒霉蛋,不过借着一闪而逝的白光瞥见了门牌上的字。
“......hara......”
虽然只看清一半,但也足够他明白主人家欧瑞尔人的身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