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校园白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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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保护法,不是保护被欺负的未成年人吗?什么时候变成了未成年罪犯的挡箭牌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么未成年人干什么都不会被追究责任,最多也就是进入少管所再教育,那么为什么要乖乖的?
  “你,你这是教唆犯罪。”警官气急,没想到郝欣居然这么说,要知道这一次的校园欺凌案在社会上广受关注,开庭这天外面也围满了媒体,更有直接就是直播。
  “我就是教唆犯罪了,怎么着,有本事你把我抓起来啊,我可是未成年。”郝欣一点也不畏惧的叫嚣,随后还将目光转移到了那几个欺凌原主的人身上。
  “还有你们,有本事就躲在家里别出来,否则我找着机会就弄死你们,就算弄死你们了我也没事,反正你们都不让我活了,那就谁都别想活了,还有你们这些家长,既然不会教育孩子,那就不要养了,弄死了再生一个好了,要是还养不好那就担心那天被人弄死了都没处说理去,毕竟大家都是未成年。”
  “郝欣,如果你在这样教唆犯罪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我可就让人把你关起来了。”法官也走了出来。
  “你能把我怎么样,我又没有弄出人命,我今年才14岁,连16岁都没有满,你能拿我怎么样?”郝欣不以为意,呵,她可不是原主,她早就对于这些打着未成年旗号犯罪的孩子不满很久了,未成年怎么了,未成年就是你们犯罪却不受到法律制裁的原因吗?未成年就可以杀人不犯法了?“啊,对了,我还有病,我已经被她们逼疯了,疯子杀人可是也不算犯法的,哈哈哈哈……”说完郝欣一阵狂笑,看着真有几分疯癫的模样。
  是,未成年人思维并不成熟,可能他并不懂自己在犯罪,可是正是因为如此,才更加需要约束不是吗?不懂没关系,知道不能做就可以了,因为未成年人思维不成熟就酌情处理可以,但是也要有个度吧,杀人这样的罪行就不应该分什么未成年还是神经病,不成熟,脑子有问题更应该严加处理,否则被害者算什么?他们犯了什么错?活该为他们的不成熟神经病买单吗?
  那我现在也是未成年,既然如此,都受到法律保护我为什么要被你欺负而不反击?这样有缺陷的律法早就应该改了,这样下去,这就不是保护未成年人了,而是培养未成年罪犯了,那她就提前将这个可能性爆发出来吧,她的做法虽然偏激,但是却也都是有原因的。
  而且对于这样的转变郝欣也早有安排,到时候就算是原主回来,也不会给她留下烂摊子。
  却说,郝欣虽然胜诉了,可是却祸不单行,刚刚回到学校就得到了一份退学通知,表示学校要不起她这样会闹腾的学生,父母得知此事唉声叹气,郝欣却并不在意,只要她的事情成功了,那么她想上学还是很容易的。
  晚上,郝欣接到了一个电话,避开了愁眉苦脸父母,回了房间,“喂。”
  “白小姐好算计,如今一切可都是一一达成了。”电话里传来男子好听的声音。
  “这还得多亏了王律师你的鼎力相助,要不是你将这件事情炒热,控制舆论,我也无法达到目的。”郝欣勾起嘴角。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对面的男人轻笑几声,询问。
  “接下来还得看王律师你的了,我这里已经没什么可以做得了?相信今天和明天的新闻足够你操作的了。”郝欣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说道。
  “好,接下来就交给我吧。”男人声音里匆忙了自信。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拜拜。”郝欣想到男人俊朗的脸上自信的笑容,也露出笑容。
  “拜拜。”男人也道别,然后双方挂断了电话,王哲放下手机,不由想起了那个女孩,和那一场对话。
  “白小姐,你应该知道,你这样的情况就算胜诉对方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最多也就是口头上的警告和一些金钱的赔偿,可能还不够你支付律师费用,这样你还是打算告他们吗?”王哲放下手中的资料看着这个看起来有些营养不良的少女。
  “叫我白露就好了,小姐什么的如今可不是什么好称呼,我自然也不是为了争一口气而不考虑其他的,这样做自然有我的道理,”郝欣靠坐在沙发上,抬头直视男人,“我要的是,这个律法的改变。”
  王哲深吸一口,“好大的口气,你难道觉得就凭你这件案子就可以让律法改变吗?”
  “我查过了,只要对一个律法产生质疑,并且70%的人投了质疑票,就可以修改律法,同样的,只要新修改的律法得到了80%的赞同就可以成为新律法。”郝欣低头把玩着手指说到。
  “是,可是那又如何?这条规定出来10多年了,可是有更改过一条律法吗?”王哲倒是没想到她居然将这个挖出来了,看来的确有决心。
  “如果控制舆论呢?”郝欣抬眸看他。
  “舆论?”王哲没想到郝欣会给他这样一个答案,只是稍微一想,他就想到了郝欣想做的,“你想控制网络舆论?你还真敢想。”不过细细思量就知道这个的确有可行性,至少第一条让人对法律产生质疑还是可以的,至于心法律要得到认可,要是操作的好也不是不可以。
  “怎么样?不知道王律师有没有兴趣参与这个修改法律的行动当中?将自己的名字写上法律修改著作者当中?”郝欣当初看到这个的时候就觉得这简直就是为了自己量身定做的,要是凭借她自己,以原主的家世根本做不到,最多也就是想办法打回来,可是有了这个,她就有了操作空间。
  她没有那个财力来控制舆论,但是她可以找别人啊,反正她也不想成为法律著作的一员,可是有人想啊,她相信这样的事情是个律师都拒绝不了吧。就像是作者希望自己的小说变成实体书,律师估计也想要让自己的名字在法律的著作栏出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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