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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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韵扫了对方一眼,满脸的青春痘留下的坑疤。
  李河森狠狠的白了眼疤子脸,粗着嗓子气咻咻的道:“放屁,我就是疯子,谁不知道我李河森是疯子,赶紧捅,往我身上捅,快捅!”
  说着,李河森又拉着男孩手上的刀,就要往身上捅。
  那男孩吓到真有些屁滚尿流了,那里还敢再顺着力气接着捅,赶紧扯着李河森的手,往外面拐,死活也不让李河森再带着他的手,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围在右边的另外一个平头男孩,眼见李河森和兄弟又扭打在一起,知道不能再把事儿往大里搞,鼓起勇气,就冲上来帮忙夺刀。
  这下他们三人没有好狠斗勇,当大的想法了,只想快点把刀夺下来,然后赶紧跑路,不然警察来了,肯定抓他们,因为李河森是疯子,不犯法。
  “疤子,快过来帮忙啊。”
  “我草,这人真是疯的,你想死,也别拉着我啊。”
  眨眼,三个男孩跟李河森就滚成了一团,许韵就看到带了血的刀子,晃过来晃过去,所有看热闹的,也是赶紧退后,生怕被混乱误伤。
  卖水果的老板娘,对街头的小混混没什么好感,嘲讽的嘀咕道:“也就是你们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鬼崽子,才会去惹李河森,你要不拿刀,打一架也就算了,偏偏还鬼迷了心窍,居然跑去拿刀。”
  对小混混没好感的大有人在,立马就有人接道:“死几个也好,小小年纪不上学,就喜欢打架斗狠,还想拿刀去砍疯子,现在人家疯子让你砍了,又全成了怂货,呸!”
  许韵无语的退开好远,一边听着大家议论,一边看到滚成团的三个男孩,脸都有些涨红,感觉特没面子的在桥头丢人现眼了。
  就在扭过来滚过去,三个人都没夺下刀的时候,警察拨开人群来了,三下两下,就把李河森,还有三个男孩制服,转眼就全压上了警车。
  许韵深吸了口气,摇了摇头,继续往南门纺纱厂走。
  一路上,许韵不由自主的就在想李河森,据她所知,李河森虽然疯了,但从来没有伤过人。
  而且他也是个可怜人,没疯之前,听说他是个商人,而且还是个赚了不少钱的商人,可不知道怎么的,他老婆红杏出墙,并卷着他所有财产,带着小白脸跑了,一眨眼,人财两空,家也没了,李河森就变成了疯子。
  至于疯了多久,许韵也不知道,模模糊糊的只记得,李河森疯了以后,就在她家附近的小桥底下住了下来,而且一住就是好几年,天天蓬头垢面,吃别人剩下的东西,穿别人丢掉的衣服,还翻垃圾堆。
  但最让许韵记忆犹新的,不是李河森邋遢疯颠,而是李河森最喜欢收集石头,他呆的小桥底下,到处都是他从别处拣回来的石头,各式种样,什么都有。
  平时没人惹他,他也不惹人,一天到晚他也就是四处溜达,找到好看的石头,就带回小桥底下,心情好的时候,还会逗下小孩,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缩在小桥底下不出来。
  从许韵知道有这号人物后,就没见他暴起伤过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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