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灯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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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前世的缘分吧。他想。
  宋朝将藏在背后的红色玫瑰花放在林玫跟前,林玫的眸中闪过一丝惊讶,他灿然道:“你说过的,玫瑰花最适合送给恋人了。”
  那束玫瑰落在半空,林玫却迟迟不肯出手去接。
  林玫的瞳孔不断放大,她恍然记起别墅里那朵种在阴暗下的玫瑰花,热烈而孤独。杂乱无章的画面交织起来,脑壳似乎将要炸裂一般,她歇斯底里地大喊出几声。
  紧接着,她做出了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她,如鲤鱼过江般,纵身投入海底。
  徒留下宋朝傻傻地站在原地,电光火石间,他一下子从林玫的那几声“徐臻”中回过神来,以一个悲伤的姿势,追随着林玫跃下水。
  沙滩上,枯萎了的玫瑰花,颜色似血。
  翌日,林玫从医院病床上朦朦胧胧地醒过来。彼时太阳高悬,她和宋朝都早已错过了东边升起的第一道晨曦。
  和几个月前如出一辙,她睁眼看见的第一个人还是秦秦,只不过她对上的不再是盈盈的笑意。“林玫,你就这么不想活吗?”秦秦遏制不住地发怒。
  林玫惨白着脸,咬着唇。
  “林玫,你这个样子怎么对得起徐臻?”
  “我对不起他?你们双双背叛了我,又谈何对得起我?”那个时候,林玫像只十足发了狂的狮子。
  秦秦红着眼眶,颤着身子:“你真是可恶!你明明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林玫冷面如霜,如若死灰。
  “阿臻死了!他死了!都是因为你!你知不知道!”
  佛经有曰:一语点醒梦中人。
  这一语所点醒的是这样一个凄楚的梦境:
  那是段很长很长的岁月,林玫、秦秦、徐臻没有同命运纠缠不清,白云和苍狗也都还没有老去。
  林玫是在学校的新年演出上认识的徐臻,在悠扬琴音的烘托下,一身素白衬衫的徐臻闪亮登场,为大家演唱了一首张信哲的情歌。
  霓虹灯光耀眼,看得大家伙儿如痴如醉,一时之间,徐臻便成了校园里的神话,更有传言,他一天会收到各种各样的十几封情书。
  这其中,就有一封是林玫写的。
  那时候的林玫疯狂且热烈,与失忆后的那幅与世无争的模样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存在。半个月后,她守株待兔似的将徐臻拦在了回家的路上,厚着脸皮问:“我给你的情书你看了没?”
  “没。”很干脆的回答。
  她也不害臊:“没看也没关系,那我现在就简明地跟你说,我喜欢你。”
  “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他喜欢上的是一个叫做秦秦的姑娘。
  她辩解:“可你对她的是喜欢,不是爱啊!我一定会让你在爱上她之前,先爱上我!”
  那时候,正值迷人的六月。蝉虫嘶叫,连绵不绝,长廊外一排排的香樟树伴风摇曳,暗香醉人。徐臻最终无奈着摇摇头,“林玫,你真像一朵带着刺的玫瑰。”
  林玫永远满腔热血,言出必行,短短几个月,行动力强到让人措手不及。徐臻喜欢严歌苓的文章,她便雀跃地去研读《穗子物语》;徐臻喜欢钢琴曲,她便雀跃地报名了一个钢琴培训班;徐臻喜欢看海,她甚至又雀跃地买了两张去青岛的火车票……
  只是在爱情的世界里面,付出与回报往往都不是等量而言的。
  林玫的雀跃却在某个十月被徐臻给浇了一盆冷水,白衬衫的少年说:“林玫,你不要再跟我纠缠了,我已经爱上她了,不是喜欢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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