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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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祖忽必烈时期,诸王兀鲁思变化更大。西道诸王相继脱离蒙古国和元朝中央,成为独立的汗国。忽必烈与其弟阿里不哥因争夺大汗继承权爆发战争,给西道诸王提供了摆脱蒙古大汗控制的机会。世祖至元六年(1269),察合台后王八剌正式脱离元廷,成为又一个较独立的宗藩之国。
  第二十三章
  蒙哥弟旭烈兀在宪宗朝曾奉命率军征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等地,并实际上控制了上述地区,在忽必烈与阿里不哥的争夺中,他最终支持了前者,从而取得了对阿姆河至密昔尔(埃及)这一广大地区的统治权,成为又一个较独立的藩国。
  拖雷与此相反的是东道诸王势力的削弱。以帖木格·斡惕赤斤为首的东道诸王,曾经是蒙古汗国东部地区的支配力量,成吉思汗西征期间,他曾为监国。窝阔台死后,他虽因图谋汗位被杀,但其兀鲁思并没因此而被削弱,至其孙塔察儿时,其势力已达到哈剌温山以东的广大地区。由于拥戴忽必烈有功,世祖时期,塔察儿长期受到特别的尊宠与优待。但是,他们效仿西道诸王向东部的辽阳,高丽一带发展势力却受到了元廷的限制。世祖后期,由藩王与中央的矛盾最终导致了东道诸王的叛乱。叛乱平定后,忽必烈剥夺了部分叛王的军队和部众,并设东路蒙古军万户府长期镇守这一地区。他们受封后扩张所得的土地被朝廷收回,虽能退保原封地,但地位和实力却被大大地削弱了。
  除列土分民的“忽必”以外,蒙古大汗对亲族和功臣还有一种称为“莎余儿合勒”的赏赐。随着蒙古国统治范围的扩大,成吉思汗时期在蒙古草原地区的分封和赏赐也扩展到了新占领地区。而由于新领土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不同,“忽必”和“莎余儿合勒”的形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太宗六年(1234),金亡,河北、河东和河南的部分地区纳入蒙古统治范围。但长期的战争,居民多逃入诸汉人地主武装控制的地区。同时,诸将领也将所俘人口作为私属,寄居州县,国家直接控制的人口非常有限。为了将无籍和私属人口纳入大汗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窝阔台命失吉忽秃忽为中州大断事官,全面编籍中原户口。
  次年,失吉忽秃忽以所籍中原户口上报大汗,共得户一百一十多万。按照蒙古人的观念,所得中原汉地有城子的百姓,也是“黄金家族”的共同财产。也应在亲族中进行“忽必”的分配和向功臣提供名为“莎余儿合勒”的赏赐。于是,太宗八年(1236)下令将中原民户分与宗室和功臣。这次分配范围较广,自太祖叔、太宗叔祖答里台以下,至太祖诸弟、太宗诸兄弟、姐妹、子女或其后裔以及诸功臣、将领等,都分得了数目不等的汉地民户。
  但是汉地的分封进行得并不顺利。首先,在与蒙古将领共同攻打金朝时形成的汉人地主武装,已经成为中原地区有一定实力的政治、军事集团,他们控制了河北、河东部分地区的大量民户,分封直接触犯了他们的利益,不可避免地遭到他们的抵制。同时,中原地区是封建经济高度发展的农业区,那里早已采用租佃制经营方式,那里的人民是封建国家直接管理的编户齐民,他们对地主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享有相对的人身自由。分封就意味着他们将被领主所控制,成为领主的私属,身份地位将下降。这是历史的倒退,必然激起中原人民的抵制。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契丹人耶律楚材制定了一个折衷方案。规定:各地只设达鲁花赤4,朝廷置官吏收其租税,非奉诏不得征兵赋。按照这一原则制定的具体办法是:封地由地方州县和朝廷任命的地方官员管理,在赋税中,按封户每五户出丝一斤的份额,每年向领主颁赐一定数目的丝料。这就剥夺了诸领主对封地的治理权,领主只能得到封地的部分租赋收入,这就是“五户丝制”。它与唐中期诸皇子弟的食邑制颇为相近。
  但是,蒙古贵族不肯轻易放弃他们在草原地区享有的权力,他们习惯于像治理草原封地一样治理中原食邑,因而,耶律楚材制定的“五户丝制”自其执行之日起,就被诸封君所破坏。而中原地区的社会背景、汉人官僚的抵制以及中央集权与分封的矛盾,也使这种食邑制不断朝着中央集权化的方向发展变化。
  按照规定,五户丝食邑允许设置由各投下主委任的监临官达鲁花赤,其余事务则由朝廷所任命的地方官负责。实际上,自中原分封之始,各投下就违制私自向封地派遣官员,致使食邑内,除合法的达鲁花赤之外,又不断增设札鲁忽赤5,课税官和其他军民长官。“这种状况使中原食邑基本上被正规或非正规的投下官府所支配,最终造成封君权力的扩大和五户丝食邑制的名存实亡”6这种状况,无疑侵害了大汗和国家的利益,违背了五户丝制的根本原则。因此,在诸王的中原食邑中一直存在着朝廷与封君争夺治理权的斗争。
  同草原爱马的分封一样,中原五户丝食邑的分封也进行了多次。太宗以后,宪宗、世祖、仁宗朝都曾对五户丝食邑进行过分配与整顿。
  宪宗即位后,曾两次为其诸兄弟分拨汉地民户。宪宗二年(1252),其母唆鲁禾帖尼死,幼子阿里不哥继承了拖雷家族的真定食邑。蒙哥则以大汗的权力,也为其余诸兄弟分配了汉地食邑。五年后的宪宗七年(1257),又进行了第二次分拨。其中分得属民最多的是其同母弟忽必烈,他先后分得京兆三万户和怀孟一万一千多户。另一同母弟旭烈兀分得了彰德二万五千余户。其余各庶出兄弟岁哥都、拨绰、末哥等也各分得三千至五千不等的食邑封户。太宗诸子合丹、灭里、合失、阔出等则分得了汴梁路(原金南京直辖州县)民户。
  世祖即位后,再次调整和改封中原五户丝食邑。至元二年(1265),将汴梁路封户在窝阔台四子中重新分配,以郑州隶合丹,钧州隶灭里,睢州隶阔出之子孛罗赤,蔡州隶合失之子海都,以广建诸侯的方式削弱太宗系后王在中原的实力。三年,将原属汉人世侯史天泽的卫州五城改赐蒙哥之子玉龙答失,使蒙哥后王在申原也有了食邑封户。
  及至灭宋,这种食邑制又被以改变了的方式推行到江南。元人称其为“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1281),将江南民户封与宗室诸王。受封的宗室包括太祖子弟、太宗诸子、拖雷诸子及其后裔,世祖诸子中则只封嫡不封庶。各封君所得户数比中原分封时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中拖雷诸子所得户数较中原封户增加近三分之一。户钞即按所封户数,每户五百文的标准从税粮中折纳交钞,再由官府向封君颁赐。同时,也将中原地区的五户丝数额由原来的每五户出丝一斤增加到每五户出丝二斤。到成宗时,户钞数额又由原来的五百文增至二贯。
  成宗大德七年(1307),为世祖次子西平王奥鲁赤分拨了江南封户一万三千六百户;八年,为侄海山(元武宗,裕宗真金孙)分拨江南封户六万五千户,此属特殊情况,不属封地调整、分封之限。仁宗朝五户丝食邑有了较大变动。首先是皇庆元年(1312),对世祖的子孙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江南食邑分封。其中世祖子爱牙赤、脱欢、忽哥赤、忽都帖木儿仿成宗朝封西平王奥鲁赤例,一律分与一万三千余户。裕宗真金(忽必烈子,成宗父)之孙也孙铁木儿(元泰定帝,真金长子甘麻剌之子)、湘宁王迭里哥儿不花(甘麻剌第三子)、魏王阿木哥(真金第二子答剌麻八剌长子,武宗、仁宗之兄)、武宗子和世竦等仿成宗封海山例,一律封以六万五千户。延祐占六年(1319),重新核查了五卢丝户的实际数目,并以这次核查的户数为准,重新造册,作为颁赐五户丝的依据,改变了一些封君封户数目大量减少却依然按原有户数享受五户丝颁赐的状况。
  从草原到中原再至江南,诸王分封性质虽无大改变。
  而方式却各不相同。主要表现在诸封君对封地的控制权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同草原封地领主可直接治理相比,中原封地按规定应由国家设置的地方政权机构管理,而由诸封君委任的达鲁花赤监临,达鲁花赤作为领主的代表和食邑的最高长官,从财赋、行政、司法等方面,对封地事务实行监临。这一规定在执行中虽受到传统观念和传统制度的干扰,但国家也在不断排除各种干扰,力图行使对各封地的治理权。初,诸封君在封地内除按制度规定派任达鲁花赤外,又多违制私设札鲁忽赤、课税官和其他军民长官。世祖时期,罢去了诸王私设的达鲁花赤以外的其他投下官;明确了达鲁花赤的委任办法与程序,即“凡诸王分地与所受汤沐邑,得自举其人,以名闻朝廷,而后授其职”7,将投下达鲁花赤纳入朝廷地方官行列。至于江南户钞,则由朝廷由税粮折钞后颁赐,领主封君的干预成分更微乎其微了。
  注释1兀鲁思,见本卷“黄金家族的兴起”注释10。
  2《元朝秘史》卷一○。
  3斡惕赤斤,蒙古语,义为“火王”、“灶君”、“幼子”突厥语“特勤”,义为“王子”。
  4达鲁花赤,蒙古语,义为“监临官”。
  5札鲁忽赤,蒙古语,义为“断事官”。
  6李治安《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牟。
  7《元史·选举二》。
  成吉思汗西征当成吉思汗崛起于蒙古草原时,中亚地区花剌子模的势力也臻于极盛。花剌子模是中亚古国之一,早在南北朝时期,就与北魏建立了联系,《魏书》称其为“呼似密国”(忽思密);《新唐书》作火寻、货利习弥、过利或火辞弥。天宝十年,曾遣使献黑盐。蒙古人称其为“撒儿塔兀勒,意即“商队”,他们以此称呼穆斯林;汉译为“回回国”。花剌子模位于阿姆河下游,都城玉龙杰赤(今土库曼共和国库尼亚·乌尔根齐),其王号花剌子模沙(波斯语,“沙”意为王)。
  八世纪以来,花剌子模相继受阿拉伯帝国、萨曼王朝(874—999,波斯人建,首都撒马尔罕)和哥疾宁王朝(962—1189,突厥人建,首都哥疾宁,又作加兹尼)的统治。十一世纪中期,又被塞尔柱王朝(1037—1300,突厥人建,首都巴格达)征服。1141年,西辽进军河中,花剌子模沙向西辽纳贡称臣。在西辽的帮助下,其王帖怯失(又作帖乞失、特克什)及其子摩诃末(又作马合谋)不断向西、南扩张势力,十二世纪末至十三世纪初,先后占领了呼罗珊(阿姆河以南地)的首都内沙不尔(又译作你沙不尔、乃沙不尔,在今伊朗东北部)及其东部的巴里黑(今阿富汗马扎里沙里夫之西)、也里(今阿富汗西北部的赫拉特)等许多重要城镇,成为伊斯兰世界最强大的统治者。摩诃末杀死西辽使者,宣布脱离西辽统治,乘喀喇汗王朝内部发生人民起义之机,将军队开进河中,先后占领了河中重镇蒲华(又译作不花剌,今乌兹别克共和国布哈拉)、撒马耳干(今乌兹别克境内撤马尔罕)。
  1210年,马合木在塔剌思河(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塔剌思河)打败西辽军队,进一步提高了在穆斯林世界中的声望,于是他又在自己的名字上加上了苏丹桑贾尔的称号,以伊斯兰世界的真正统治者自居1,并于1212年灭亡了西部喀喇汗国。作为西辽附庸的东部喀喇汗国属部的高昌,其王亦都护巴尔术阿尔忒的斤已于1209年归附了成吉思汗。1211年西辽的又一附庸葛罗禄(亦作哈剌鲁)首领阿尔思兰汗也归附了蒙古。同年,乃蛮太阳汗之子屈出律篡夺了西辽末帝直鲁古的汗位。
  当成吉思汗于1215年进占金中都后,摩诃末曾派一个使团到达中都。成吉思汗在驻营地接待了这个使团,并表示与花剌子模建立友好关系的愿望,作出了允许商人自由往来的决定。这期间,一支来自中亚的商队也到达成吉思汗营地,向蒙古人出售他们的织物。其中一个商人“对他最多用十个或二十个的那购进的织品,竟索三个金巴里失”2,激怒了成吉思汗,他下令将这个商人的商品全部没收,并让他们参观了自己金库中的贵重织物。于是另两个商人再也不肯出售他们的货物,却说“我们把这些织品献给汗”。于是成吉思汗按每匹金锦一个金巴里失,二匹布一个银巴里失的价格买下了三个商人的全部货物,并在纯白色的毡帐里接待了他们3。当商队返回时,成吉思汗也组成了一个回访使团,以花剌子模人马哈木、不花剌人阿里·火者和讹答剌人玉素甫·坎哈为使团首领;同时命令后妃、宗王和官员们每人挑选一二名亲信,组成了一个四百多人的商队,带上金、银,用五百头骆驼驮载着大量中国内地的丝绸和蒙古皮毛等,与使团同时前往花剌子模,换取当地的珍品。成吉思汗通过使团传达他愿与花剌子模建立友好关系和加强联系的愿望,并表示愿与花剌子模共同维持商路的畅通和保护商旅的安全。他让他们告诉花剌子模王:“贵国商人到了我们这里,我们又将他们遣送回来了。此外,我们还派了一些商人跟着他们到贵国来,想将贵国的珍品和当地出产的珍贵织物运到我国来。
  您的家族的伟大和姓氏的高贵是尽人皆知的!大多数地区的平民、贵族全都知道您的国土的辽阔和您的命令的威力。您是我的爱子和最好的穆斯林。现在,当您消除了敌人,将同我们邻接的地区全部占领和征服后,我们两国就成了邻国,为了在两国沟通协作一致的道路,要求我们拿出高尚明达的态度来,担负起患难相助的义务,将两国之间的道路安全地维护好,避免发生险情,以使因频繁的贸易往来而关系到世界福利的商人们得以安全通过。当我们之间建立起亲睦关系以后,就没有人动坏念头了,也就没有人支持纷争和叛乱了。”4古代风景画鉴赏商队大约在1218年春到达花剌子模边城讹答剌(今哈萨克斯坦境内奇姆肯特西北齐穆耳)和讹迹邗(今哈萨克斯坦境内乌支根)等城。花剌子模讹答剌长官亦难赤(又作亦纳勒术、亦难勒出黑)贪图商人们的货物,他一面扣留了商队,一面向花剌子模王摩诃末报告了商队和商人的情况。出于与亦难赤同样的贪欲和对成吉思汗称其为“爱子”的不满,摩诃末下令杀死商人,没收他们的全部货物。商队的成员除一名骆驼夫及时逃脱外,全部被杀。成吉思汗听到这一消息后,极其愤怒,“他独自登上一个山头,脱去帽子,以脸朝地,祈祷了三天三夜,说:‘我非这场灾祸的挑起者;赐我力量去复仇吧。’于是他下山来,策划行动,准备战争”5。他派出三名使臣,指责花剌子模王的无理和背信弃义,要求交出凶手亦难赤;并警告他加强武装,准备迎击大军的讨伐。摩诃末不但拒绝了成吉思汗的要求,而且又下令杀死了为首的使臣,剃去了另两个使臣的胡须,将他们驱逐出境。实力蒸蒸日上的成吉思汗当然不能容忍摩诃末的蛮横无理,又没有任何政治力量能居间调停,于是,东西两强间的战争就不可避免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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