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晋捡到一只战神 第1370节(1 / 4)
要是被同僚们知道了,他大晋战神的脸面还往哪里摆?
虽然北伐的征途还长的很,但是,刘裕已经忍耐不住了,他必须要尽早抢到机会。
再不然,说不定连桓玄那小子都可能抢在他前头!
面对桓玄,刘裕感到了十足的压力,桓玄这小子,实在是太危险了,最关键的还在于,这个小子他完全没有规矩可言,尤其是站到战场上,那简直就是一个时刻都有可能引爆的火炮。
想一出,是一出。
战斗的欲望,比刘裕还要更加的强烈,那可是奔着玩命去的,刘裕当然也是一位战将,也同样不怕死。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刘裕的不怕死,那是为了向死而生,而桓玄呢?他是真的不畏惧死亡的。
这种境界,老实说,刘裕是不可能达到的。
也根本就没有那样的意愿,但是,战场上的荣耀,也只能是自己奋斗得来的。
要想执掌北府,北伐之战便是决定之战!
毫无疑问,并不能跳出王谧的手掌心的刘裕,现在的奋斗目标已经从登上皇位变成了称王拜相。
毫无疑问,对于刘裕来讲,最便捷的目标,就是北府的统领。
若说以往,对于这个职位,刘裕是志在必得并且觉得自己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合适人选。
但是,今天,一切似乎出现了一些不大不小的变数。
这变数,便是桓玄。
这位军中新人,小牛犊,自从他出现在京口,刘裕就感到了十足的压力,这种人,天生就能让人洞察到那种超乎常人的精神力。
当然了,作为同样杀伐果断的刘裕来讲,他也是拥有这种力量的,不过,相比桓玄,刘裕的力量是一种综合性的力量,有爆发也有控制。
而桓玄,那就是纯纯的破坏力了!
那破坏力,可是摧枯拉朽的!
刘裕已经感觉到了。
但是,桓玄出身世家,有荆州大将桓冲的一路保举,作为朝廷的执掌者,王谧也不好回绝。
自然还是要重用的,虽然可以看出,对于桓玄的使用,王谧也是尽力在控制,但是,桓玄这样的人,岂是你能控制的住的?
看似互不相干,一个是荆州的,一个是北府的,但实际上,可以肯定,桓玄这个人,一旦让他做大,他是绝对不会甘心只控制荆州兵的。
北府,同样在他的想象范围之内。
作为京口起家的将领,北府嫡系,刘裕怎能不起身捍卫自己的权利?这可不只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整个京口将领的集团。
于是,到了这雍州战场上,刘裕就不再谦让,带着人马,开始猛攻了!
相比桓玄,刘裕当然是有优势的。
如果刘裕不在,或者是没有带兵上战场,那自然就不用说了,兄弟们自然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哪个兄弟单拎出来,那都算是一员猛将了。
绝对靠得住,绝对打的赢!
但是,刘裕来了,刘裕上场了,那兄弟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返回顶部↑
虽然北伐的征途还长的很,但是,刘裕已经忍耐不住了,他必须要尽早抢到机会。
再不然,说不定连桓玄那小子都可能抢在他前头!
面对桓玄,刘裕感到了十足的压力,桓玄这小子,实在是太危险了,最关键的还在于,这个小子他完全没有规矩可言,尤其是站到战场上,那简直就是一个时刻都有可能引爆的火炮。
想一出,是一出。
战斗的欲望,比刘裕还要更加的强烈,那可是奔着玩命去的,刘裕当然也是一位战将,也同样不怕死。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刘裕的不怕死,那是为了向死而生,而桓玄呢?他是真的不畏惧死亡的。
这种境界,老实说,刘裕是不可能达到的。
也根本就没有那样的意愿,但是,战场上的荣耀,也只能是自己奋斗得来的。
要想执掌北府,北伐之战便是决定之战!
毫无疑问,并不能跳出王谧的手掌心的刘裕,现在的奋斗目标已经从登上皇位变成了称王拜相。
毫无疑问,对于刘裕来讲,最便捷的目标,就是北府的统领。
若说以往,对于这个职位,刘裕是志在必得并且觉得自己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合适人选。
但是,今天,一切似乎出现了一些不大不小的变数。
这变数,便是桓玄。
这位军中新人,小牛犊,自从他出现在京口,刘裕就感到了十足的压力,这种人,天生就能让人洞察到那种超乎常人的精神力。
当然了,作为同样杀伐果断的刘裕来讲,他也是拥有这种力量的,不过,相比桓玄,刘裕的力量是一种综合性的力量,有爆发也有控制。
而桓玄,那就是纯纯的破坏力了!
那破坏力,可是摧枯拉朽的!
刘裕已经感觉到了。
但是,桓玄出身世家,有荆州大将桓冲的一路保举,作为朝廷的执掌者,王谧也不好回绝。
自然还是要重用的,虽然可以看出,对于桓玄的使用,王谧也是尽力在控制,但是,桓玄这样的人,岂是你能控制的住的?
看似互不相干,一个是荆州的,一个是北府的,但实际上,可以肯定,桓玄这个人,一旦让他做大,他是绝对不会甘心只控制荆州兵的。
北府,同样在他的想象范围之内。
作为京口起家的将领,北府嫡系,刘裕怎能不起身捍卫自己的权利?这可不只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整个京口将领的集团。
于是,到了这雍州战场上,刘裕就不再谦让,带着人马,开始猛攻了!
相比桓玄,刘裕当然是有优势的。
如果刘裕不在,或者是没有带兵上战场,那自然就不用说了,兄弟们自然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哪个兄弟单拎出来,那都算是一员猛将了。
绝对靠得住,绝对打的赢!
但是,刘裕来了,刘裕上场了,那兄弟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