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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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的匕首扎偏了二分,把他的袖子划破,而后扎进了皮肉里,扎得不深,他甚至只不过是眉心微微蹙了一下,可下一秒,严鹤臣已经用刀子割破了他的喉咙。
  夜色好像就在这个时候倏而一静似的朦胧的夜色照进来,给每个人都镀上了一层浅漫的金色。
  明珠惊魂甫定,忽然有一只微冷的手遮住了她的眼睛,眼前变成了一片彻底的黑暗,严鹤臣凑在她耳边轻声说:“晚晚,别看。”
  另一只手拉住她的胳膊,小心地让她避开地一地狼藉,明珠顺从地跟着他,心里竟然没有半分的担忧,只是全心全意地信任他。
  “主子,这水鬼来得蹊跷,看着训练有素,不怕不是为了劫财,怕是……”宁福絮絮地说着,可当看清楚严鹤臣和明珠的姿势的时候,骤然收声,在这样的夜色里突兀极了。
  严鹤臣没有理他,拉着明珠走到了她在船上的卧室,才松开她的眼睛,他找了一个火石把油灯燃上,骤然的明亮让明珠微微眯了眯眼睛。
  “你瞧见了,”严鹤臣找了张椅子坐下,“嫁给我之后,就是这样无休止的刺杀,在紫禁城里还能收敛一二,离开了掖庭,处处危机四伏。我这辈子算是和紫禁城捆绑在了一起,一荣俱荣的关系,离了那里,我什么都不是,甚至连自保都不行。”
  他语气很是平淡,四平八稳地像是在陈述某个事实,明珠默默地听着,目光却突然落在了他的胳膊上。石青色的直裰上面猩红刺目,她惊呆了,几乎惊叫道:“你怎么受伤了?”
  严鹤臣把袖子收了收,毫不介意地说:“不妨事,皮肉伤,回去上点药就行了。”
  明珠却不依,站在他身边拉着他的袖子:“你该给我看看是怎么回事,伤得重不重。”
  小小的女郎,见了血岂不是要害怕了,严鹤臣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臂:“真的没事的,不要看了。”
  “你这人怎么这样!”万万没料到她竟然恼怒了,“大男人,给我瞧瞧能掉块肉么?”
  严鹤臣叹了口气:“哪能怕给你看呢,只不过是怕你看了害怕,晚上要做噩梦了。”他的语气在明珠看来,总觉得有几分老气横秋似的,像是一个操心的老父亲,纵容自己不听话的女儿。
  “您接受我的好意有这么难么,难道以为我是人人都乐意看的么,若是旁人,任他是个天仙我也懒得多看一眼,还不是因为……”明珠骤然收声,猛地咬住了自己的嘴唇。
  第53章
  严鹤臣倏而一笑, 抬起手用拇指去轻轻拉她下巴上的皮肤,她松开嘴,已经能看见下巴上两个浅浅的牙齿的痕迹, 年龄不大的姑娘家, 竟然对自己这么狠。
  “还不是因为什么?你说说清楚。”严鹤臣看着她。有个念头缓缓升起来,只是他心里不大相信,他是什么样的身份呢,莫说得她青眼了,就是原本趁人之危,强娶了她,午夜梦回时都让他觉得愧疚不安,他暗暗在心里恼怒着自己, 哪能就有这些个非分之想呢。
  明珠也在想自己脱口而出的下半句,该说些什么。还不是因为……因为他对自己有恩?这是她的第一反应, 可心里也有一个微弱的念头叫嚣着,本不该是这样的, 若真是因为感恩,以她的性子,一定该是想尽办法,排除千难万难也要报偿才对。可她却从未想过要报答严鹤臣。
  烛光摇曳, 明珠垂下眼, 从柜子里拿了个小盒出来, 里头放了些她提前备着的常用药,还有一卷纱布, 本就是用来包扎用的,金疮药也是现成的,明珠抬起手卷起严鹤臣的袖子,那伤口狰狞着,像孩子的嘴一样,弥漫着极淡的血腥气,伤口不大,可却是极深的,药粉撒上去,就被鲜血冲淡,明珠咬牙洒了几次,才把纱布裹好。
  严鹤臣终于没有再回避,他垂着眼睛看着明珠的发顶,等一切都料理好了,明珠也不抬头看他,她背后是步步锦的月洞窗,她纤细的影子投在窗棂上,像是灵巧的小百灵。
  “大人问我后半句是什么,大人觉得是什么,那就是什么吧。”明珠慢慢把他半挽起的袖子,一点一点放下了,她的手指抚摸过袖口缎子面料的万字纹,温凉的手感从指间蔓延到了心里似的。
  她刚刚想要收回手,却被严鹤臣另一只手握住了,他的指骨分明,手指修长,明珠的手掌握在他手里,几乎短了一个指节。耳边还能隐隐听见水浪拍打船舱的声音,像是某种巨大猛兽在饮水,周遭沉寂得好像只剩他们两个人一样。
  严鹤臣看着明珠,这次明珠没有回避他的视线。这次是严鹤臣的意料之外,明珠胆大心细,也不是一个认死理,钻牛角尖的人,可是很多事充耳不闻,过耳不留,不能让她太过上心,他没料到她会说出这些话来,竟让他微微吃了一惊。
  一种无以言表的喜悦从心底翻涌起来,像是一颗石子落进池塘里,马上就激起层层涟漪,该是什么时候的事呢,严鹤臣有些手足无措,明珠抬起眼,在烛光下柔情万种,严鹤臣的手一直握着明珠的手,明珠也不曾把手抽出去,两个人就这么对视了很久,直到明珠轻轻把目光错开。
  严鹤臣又忍不住在心里腹诽,莫不是想多了,原本她不是这么个意思,也许是因为想报偿他的恩情?严鹤臣越想越觉得可能,这才是她能说出来的话,瞧上他?只怕是不太可能,他的名字可以让整个皇城的小儿不夜啼,史书工笔,只怕早把他塑造成一个茹毛饮血的怪物了,这名声传出去都让人胆战心惊,明珠怎么能不介意呢。
  他在掖庭翻滚这么多年,早就已经成就了一幅老道的政治手腕,说一不二,从没有左右摇摆、举棋不定的时候,哪里会像今日似的犹疑,只恨不得把明珠说出来的字字句句,一个一个掰开揉碎的分析,她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后面又简单和她说了几句话,严鹤臣魂不守舍地从她屋里走了出来,只觉得今天晚上是十有八九睡不安稳了。
  尔雅小心地溜进去,给明珠铺床,看见明珠静静地坐在窗下发呆,忍不住问:“您和严大人说什么了?奴才刚刚瞧着严大人魂不守舍的模样,像是丢了多少银子似的。”
  明珠看着跳动的火苗,过了很久,她终于抬起手捂着自己的额头说:“尔雅,怎么办,我觉得我好像是喜欢上严大人了。”
  她生母早亡,父亲又立了继室,在家里的地位并不算太高,哪怕是再温驯的性子,也素来习惯了自己一个人拿主意,有什么事也不喜欢和别人商量,可唯独在感情上,她懵懵懂懂地,不晓得该说什么做什么,也不明白自己的心。
  “这也难怪呢,严大人生得一副好皮囊,若不是这个宦官身份,只怕京城的贵女们挤破头了都要一窝蜂地嫁给他。”尔雅说完话,又觉得自己说的不太妥帖,而后小心地问,“小姐说喜欢,可小姐自己又是怎么知道的,严大人那边又是怎么个态度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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