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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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好歹,还胆敢和他抢人。
  后来在爱尔兰,我和我哥终于因为喝了点酒,敞开心扉好好聊了聊当年这些事,当然,也可能是那个时候余柏言也不搭理我了,所以我哥觉得我们是难兄难弟,说点知心话也没关系了。
  那时候我哥说:小时候你总说你笨,但其实我才是笨的那个。要说我和你谁更不会爱人,其实是从小被爱着的我更不懂爱的含义。
  他极少低头认错,可那天他对我说:从一开始我就错了,感情不是游戏,余柏言也不是我的所属物,他是独立的人,有独立的思想和感情,不该被我挥来喝去的。我把他当做我的物品了。
  在我哥反思的那半小时里,我也回忆着当初的那些事。
  我跟我哥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的,那就是都没有在能力所及的时候好好回应余柏言的爱。
  可世上没有后悔药,爱尔兰的雨下得再大也冲刷不走我的懊悔。
  十八岁,我高考结束,行了上千公里的路程,来到了我心心念念的北京。
  当我随着汹涌的人潮走出北京站,站在依旧人头攒动的出站口,茫然四顾的同时,又有些兴奋。
  小时候,还在乡下踩着泥巴到处乱跑的时候,我从没想过自己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更没想过有一天能到北京来。
  那个时候,我只知道北京这个地名,只知道它很远,只知道我这辈子都可能去不了一次。
  然而命运还是把我送到了这里。
  到处都是人,面色匆匆的人。
  他们经过我,再经过我,偶尔有人目光落在我身上,但也只是很短暂的一瞬,之后他们继续自己的旅途。
  而我,在六月中旬的初夏,只背着个双肩书包,手里抓着脱下来的格子衬衫,黑色的短袖被阳光照得和我一起发烫。
  北京的阳光。
  我深呼吸,站在那里想:余柏言和我哥每天都是在这样的阳光下生活啊。
  在火车站停留了一小会,我很快就找到了地铁站。
  人生中第一次坐地铁,买票、过安检、刷卡进站。
  一切都那么新鲜。
  我像一只混入人类社会的笨拙小狗,小心地跟着其他人,手里还攥着来之前查好的、写着坐车路线的纸条。
  当地铁发动,我站在那里心跳也开始加速。
  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巨型城市中,我在奔赴一场蓄谋已久的约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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