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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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松的爷奶就更别提了。
  总之,一家人整整齐齐、齐心协力,惯得彭松8岁就敢用铅笔戳瞎同桌的眼睛,只因为同桌不想跟他交朋友。
  事后则以潦草赔偿3万元、同桌因残疾转学了结。
  经过这件事,彭松仿佛明白了什么,更加肆无忌惮。
  校园霸凌对他来说都算轻的。
  彭正华则不停地帮他兜底,还花钱将他塞进镇上最好的初高中。
  但所谓“小恶不惩,大恶必生”——
  终于,在彭松16岁那年,也就是15年前,他犯下了一桩惨绝人寰的惊天大案。
  这场大案被当局称作“红色连衣裙杀人案”。
  死者名叫陈又晴,在夜班回家的路上,被以彭松为首的两名高中生拖进草丛,残忍虐杀。
  杀人原因仅仅是她穿了和彭松高中班主任同样颜色的连衣裙,而班主任当天到他家进行家访,他感到不爽而已。
  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和另一名作案者的口供,彭松采用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扇耳光、拳击腹部、烟头烫伤、石头重击太阳穴等等。
  为了防止死者呼救,他和另一名嫌犯汪始源还用打火机烧烂了死者的嘴唇,由于死者的指甲在挣扎过程中刺痛两人,他们用钢管敲断了她的十根手指,并用石头砸碎了她的指甲……
  被折磨整整4小时后,死者才被送往医院抢救。
  彼时,她的内脏已经破裂,牙齿脱落7枚以上,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手、足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外阴重度撕裂……
  顽强地熬了一天一夜后,死者在剧痛中咽下最后一口气,并因为唇部烧伤,口腔内长满水泡,一句遗言都没能留下。
  这起案子一经报道,轰动全国,数以万计的网民义愤填膺,要求严惩凶手。
  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尽管彭松是个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彭正华为他四处打点周旋,他依旧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不得缓刑。
  另一名嫌犯汪始源同样被判12年。
  时间回到现在——
  这场大案已经过去15年,彭松和汪始源早就刑满出狱。
  彭松还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减刑2年。
  其中有多少彭正华的手笔,三人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彭松绝对没有悔过。
  他出狱后的种种行为印证了:人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甚至于,彭松完全没有遭到任何实质意义的惩罚。
  坐牢对他有影响吗?
  没有。
  只要有钱,在哪儿都能过得很好。
  他不过是换个地方为非作歹而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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