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的体温 第29节(3 / 4)
他要做的, 不是去追问乔之律为什么对他疏离了,而是慢慢习惯少年脱离对他的依赖。
今天是周三,但雪音没有去店里,而是和律师约了时间,继续商谈昨天未谈完的事情。
乔之律已经成年了,完全可以继承乔氏夫妇的遗产了。
而他,也可以逐步的把自己的财产全都转移到乔之律名下了。
“等高考过后吧。”
“现在别让他知道这件事。”
书房里传来雪音和律师轻微的谈话声,门外,乔之律经过的脚步蓦然顿住。
他跟老师请了上午上午两节课的假,现在出门是准备去上接下来的两节课的,结果没想到,在经过书房的时候,却蓦然听到这样一番话。
他知道雪音最近一直都在联系律师,准备起诉乔建国一家。
这件事雪音也没有瞒着他,那现在,雪音说的不让他知道的事情又是什么?
乔之律往后退了半步,站到了墙边,继续听着屋子的对话。
“乔先生您放心,我会守口如瓶的,不过,这个税率……”
“税率不是问题,我心里有数。”
然而可惜的是,雪音和律师后面的对话里,都没有乔之律想要知道的内容了。
眼看着雪音和律师已经谈妥,准备从书房里出来,乔之律迈开脚步便迅速离开了这里。*
“律哥,给我一个你哥的微信呗?”
乔之律刚进教室,原本坐在乔之律位置后面的化学课代表图楽立刻就凑了上来,开口就想要雪音的微信。
乔之律翻阅着课本的手指微微一顿,随后冷淡回道。
“他不加好友。”
“律哥,就是加个微信而已,不至于吧?”
图楽拉开了乔之律身旁的椅子,坐下就开始解释。
“律哥,也不是我非要加你哥的微信,是我姐要加的……”
“嗯?”乔之律把课本合上了,抬眸看向图楽。
图楽继续解释:“这不是我昨晚去你家给你过生日了吗……然后我姐突然给我弹了个视频出来,当时你哥正好端着水果过来,就被我姐给看见了……”
图楽的姐姐图莉莉今年二十六岁,丰城美术学院毕业,一直以来都是独身主义,家里人给她介绍了不少优质男性,图莉莉都是视若无睹。
可是偏偏,就在昨晚,图莉莉从图楽的手机视频里就只见到雪音一眼,然后就动了心。
于是等着图楽一回家,图莉莉就把自家弟弟给拎到了房间里,然后严刑拷打打听雪音的消息,并且请求图楽帮忙要到雪音的微信。
图楽本来也不爱掺和这些事,但是又觉得,雪音若是能成为自己的姐夫也挺不错,于是等着乔之律来上课了,他逮着机会便过来要雪音的微信了。
“来,这是我姐的照片,你看,长得挺漂亮的吧?跟你哥在一起绝对是郎才女貌。”
图楽为了表达出自己的诚意,一连翻出了好多张图莉莉的生活照来给乔之律看,甚至连无美颜的原相机照片都给拿出来了。 ↑返回顶部↑
今天是周三,但雪音没有去店里,而是和律师约了时间,继续商谈昨天未谈完的事情。
乔之律已经成年了,完全可以继承乔氏夫妇的遗产了。
而他,也可以逐步的把自己的财产全都转移到乔之律名下了。
“等高考过后吧。”
“现在别让他知道这件事。”
书房里传来雪音和律师轻微的谈话声,门外,乔之律经过的脚步蓦然顿住。
他跟老师请了上午上午两节课的假,现在出门是准备去上接下来的两节课的,结果没想到,在经过书房的时候,却蓦然听到这样一番话。
他知道雪音最近一直都在联系律师,准备起诉乔建国一家。
这件事雪音也没有瞒着他,那现在,雪音说的不让他知道的事情又是什么?
乔之律往后退了半步,站到了墙边,继续听着屋子的对话。
“乔先生您放心,我会守口如瓶的,不过,这个税率……”
“税率不是问题,我心里有数。”
然而可惜的是,雪音和律师后面的对话里,都没有乔之律想要知道的内容了。
眼看着雪音和律师已经谈妥,准备从书房里出来,乔之律迈开脚步便迅速离开了这里。*
“律哥,给我一个你哥的微信呗?”
乔之律刚进教室,原本坐在乔之律位置后面的化学课代表图楽立刻就凑了上来,开口就想要雪音的微信。
乔之律翻阅着课本的手指微微一顿,随后冷淡回道。
“他不加好友。”
“律哥,就是加个微信而已,不至于吧?”
图楽拉开了乔之律身旁的椅子,坐下就开始解释。
“律哥,也不是我非要加你哥的微信,是我姐要加的……”
“嗯?”乔之律把课本合上了,抬眸看向图楽。
图楽继续解释:“这不是我昨晚去你家给你过生日了吗……然后我姐突然给我弹了个视频出来,当时你哥正好端着水果过来,就被我姐给看见了……”
图楽的姐姐图莉莉今年二十六岁,丰城美术学院毕业,一直以来都是独身主义,家里人给她介绍了不少优质男性,图莉莉都是视若无睹。
可是偏偏,就在昨晚,图莉莉从图楽的手机视频里就只见到雪音一眼,然后就动了心。
于是等着图楽一回家,图莉莉就把自家弟弟给拎到了房间里,然后严刑拷打打听雪音的消息,并且请求图楽帮忙要到雪音的微信。
图楽本来也不爱掺和这些事,但是又觉得,雪音若是能成为自己的姐夫也挺不错,于是等着乔之律来上课了,他逮着机会便过来要雪音的微信了。
“来,这是我姐的照片,你看,长得挺漂亮的吧?跟你哥在一起绝对是郎才女貌。”
图楽为了表达出自己的诚意,一连翻出了好多张图莉莉的生活照来给乔之律看,甚至连无美颜的原相机照片都给拿出来了。 ↑返回顶部↑